第61章 花间一壶酒(第1/2页)英雄联盟之异世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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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格要塞虽然是诺克萨斯精兵镇守的咽喉要塞,但是它之内,绝非外传那般凝重严肃。

    事实上,雪格要塞汇聚了各国的旅行者,包括讨些生意的商人们,以及犯了大罪,出境潜逃的恶人。

    无论是诺克萨斯邪恶的本地居民,还是来自于北方祖安,甚至是铁脊山脉与皮尔特沃夫的外民,都在雪格要塞绘声绘色的活着,融合凝念了各国文化的城池,组成一种复杂的,又欣欣向荣的无边繁华。

    戴上诺克萨斯侍卫的专属面具,手执费勒凯文大公爵的通行令,在短暂的惊慌与忐忑之后,吴文胥一行人开始在大街上肆无忌惮起来。

    “瞧,那个妞怎么样?”

    有着深红头的杰斯卡色迷迷的舔了舔舌头,面罩中出低沉的回音,他与卡斯格牧正紧紧盯着一个迎面走来,穿着分叉短裙,身姿无比风骚的女子。

    “屁股太了,我喜欢屁股大的女人。”

    卡斯格牧不屑的摇摇头,不过他目光依旧是盯着女人胸前半裸的雪腻肌肤,雄伟的山峰因为她走路的晃动而挤压出大片****,充满诱惑,他真想冲上去狠狠的捏一下啊!

    “诶,原来她是个婊子。”

    卡斯格牧忽然叫骂了一声,收回目光。

    因为这位拥有姣好面容与身材的女子,正被一位穿着残破蓝色布衣的男人搂入怀里,女人短暂的错愕,旋即风骚无比的将****抵在男人的胳膊上,显得无比顺从。

    看她的样子,分明是个寻找猎物的妓女了。

    一直平稳视线,眸光如潭水沉稳的吴文胥,听见他们的打趣,也被那处景象吸引,他看见搂着风骚女子的男人拥有一头蓬松的棕黄头,被扎成马尾,不知为何,吴文胥陡然想起‘杀马特’这三个字。

    起来,男人的打扮十分怪异,一根两个拇指粗的麻绳被他绑在腰间,胸腔与麻绳之间完全****,露出麦光泽的健康皮肤,特别是右手里握着的木刻剑鞘,破破烂烂的仿佛是刚从垃圾堆拾出来似的。

    吴文胥心中鄙视的竖了一个中指。

    尼玛,打扮的像杀马特就不起啊?不怕冷就了不起啊?

    吴文胥对天誓,他绝对没有羡慕男人的的腹肌,绝对没有。

    “我们的动作要快,雪域竞技场还有很远一段路途,如果下大雪前赶不到那里,只得在沿途留宿了。”

    枫罗弥赛用力勒住缰绳,微微叹了一口气,透过狰狞的面具看去,他的眼睛中有些许担忧。

    费勒猪的心思向来缜密,他们这一支侵略维诺利亚雪原的队伍无端消失,是不可能没有察觉的,如果追查下来,再现自己等人出现在了雪格要塞,费勒凯文心中一定会生疑。

    “嗯,全员加快度。”

    没有人不会遵循吴文胥的命令,吴文胥完,仓促的马蹄声立刻在宽广的街道响起,厚厚的积雪被马蹄翻飞,天空飘洒出精灵似的雪白星。

    吴文胥骑乘的黑色骏马,几乎是贴着男人的臂膀擦过,乌黑的鬓毛沾染了男人不算冰冷的体温,很快,在寒风凌烈里,化为了细黑。

    险些被骏马撞到,男人眼睛里却唯有平静的光。

    他没有追究吴文胥的挑衅,事实上,就在方才,他有一千种方法可以让那个穿着紫色铠甲,头戴狰狞鬼面的侍卫死去。

    倒八字的刀眉仿佛拥有雪的寂静和优雅,带着淡淡的禅意,男人搂着妓女,竟是自顾自的:“长路漫漫,唯剑相伴。吾之荣耀,离别已久。宁日安在,无人能云,且随疾风前行,身后一许流星。”

    花间一壶酒,执剑走天涯。

    任务中的那个少年,究竟在藏在哪里呢?

    杀了他,我的心脏,是否真的能够恢复平静?

    男人轻轻推开了怀里的女子,女子身躯僵硬的有如最冰冷的石块,姣好的面容苍白如纸,她双目空洞,忽然像个木桩子栽倒在雪地里。

    脑袋和脖颈分离,鲜血如注!

    “果然啊,我还是太不耐心了。”

    男人捂住额头,心中涌起深深的负罪感,他复杂的看了女人一眼,觉得恶心又渗人,于是他一脚将人头踹飞。

    也不管别人惊恐到撕心裂肺的哭喊,男人将破破烂烂的剑鞘抗在肩上,自顾自,漫无目的的踱着脚,孤独的有如一匹来自极北的狼。

    萧条的路,寂寞在远方……

    “看来天黑之前是赶不到雪域竞技场了。”

    吴文胥死死盯着手中地图,颠簸的马背让他昏昏欲睡,又不得不强打起精神,雪域竞技场在雪格要塞的中央位置,明明只有巴掌大的距离,奔驰三个时辰,居然只走了四分之三的路程。

    “还有大雪。”

    约帝苦涩的抬起手,蝴蝶大的雪花飘在暗黄色的手套上,很快就被体温融化,淡淡冰凉的刺感透过手套,深入肺腑。

    “我们得先找处安置的地方。”吴文胥毅然仰起了脑袋。

    虽时间是金,但是在大雪里贸然前进,特别是黑夜中,是一件无比危险的事情,何况胯下的骏马已经被冻得瑟瑟抖了。

    “待会就不要再拿出费勒凯文的通行令,毕竟知道的人越多,我们的处境就越危险,还好维诺利亚雪村给了我一些银币,估计够咱们十五个人住上一宿。”

    铁铠晃荡的声音,吴文胥等人下了马,走向不远处的一所旅馆,渐渐昏黑的大地,尽管纯净的白雪令周遭泛起微亮,远方视线还是模糊不清。

    旅馆不像客栈,它的规模比客栈更加狭,居住也并没有客栈那般适宜,好在旅馆房间繁多,价格低廉,非常适合无家可归的旅行者,所以无论在何处,旅馆永远都是旅行者们心中的明灯。

    凌烈的北风轻松穿过吴文胥的铠甲,刀子似的刮在吴文胥身上,吹得他浑身鸡皮疙瘩竖起,忍不住一个哆嗦。

    “妈的,什么鬼天气。”

    吴文胥推向紧闭的旅馆大门,气恼的打了一个喷嚏。

    不仅是吴文胥,枫罗弥赛等人也不好过,虽然经常在雪原作战,但是雪格要塞的狂风是两侧铁脊直接吹来的,他们十分肯定,如果露宿街头一晚,第二天被人现的时候一定会是**的尸体。

    旅馆的大门推开,一种久违的、温暖的、仿佛阳光沐浴的光辉立刻撒在众人身上,连肩膀上厚厚的积雪也仿佛瞬间融化一些。

    旅馆炉灶里正噼里啪啦烧着旺盛的柴火,温暖舒适的气氛令老板昏昏欲睡的坐在柜台前,擦着玻璃杯子手不时抽搐一下,不明情况的人,还以为他得了羊癫疯。

    “喂!你们这些混账东西,快把大门关上!”

    出粗鲁吼声的,是一个正在撕扯羊腿的剽壮大汉,他一只腿搭在擦得亮的松木桌子上,另一只腿搭在一位少女怀里。

    剽汉罢,斜着眼睛瞪了吴文胥等人一眼,当他看见紫色的铠甲,以及恐怖的鬼面具的时候,他仿佛受惊般的缩回粗壮有力的大腿,竟是惊恐的一句话也不敢再。

    开什么玩笑,诺克萨斯的军人,怎么会来旅馆?难道他们是来缉拿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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