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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兴趣的问参军,经过了十几年的磨合,大晋各级主官已经非常适应这种参军制度,这些在各级军队中担任参军的人,都不是什么无能之辈,反而是各大军校毕业的高材生,他们有着丰富的理论经验,往往经过一番锻炼之后,不少人都成为能独领一军的将领。
“将军说中南半岛民风彪悍,这确实不假。但正是因为此地土著彪悍好战,中南半岛之上的战火才会绵延了数百年。扶南、林邑、真腊、骠国等国打了多年的战争,之间互有输赢,他们都非常了解对方的底细。可之前林邑一战,让诸国发现大晋的实力果然要远超他们之上。就算扶南有心暗算我们这支舰队,但他们也得考虑能不能承受我大晋接下来的报复!”
“嗯,参军言之有理,但他们就不怕我军赖在湄公河不走吗?”
“大人这话可问到了点子上了,那些土王诸侯当然是惧怕将军的大军的。否则先前的扶南等国也不会视天朝的大军为虎狼,处处加以提防了。不过对于那些诸侯来说将军的这一万多人马依旧算不上是他们的头号心腹大患。况且他们也明白天朝想要的是他们的臣服与进贡罢了。进贡点宝物便能换取上国的首肯甚至保护,总比自不量力的同上国作对来得有利得多吧。”参军欣然解释()道。
“嗯,这样也好,反正眼下我们只需各国臣服和认可就行,走吧,我们继续旅行下去,再过两曰晚宴就要开始了,本将还要赶回去参加宴会!”
洪武十二年腊月三十,在大晋的召集下,中南半岛上数十个国家、部落聚集在曰南郡卢容城中,参加大晋举行的春节晚会。在宴会上,大晋商会与中南半岛达成了一系列合作协议,一时间中南半岛上的大小势力齐聚卢容,如此空前的景象不仅在中南半岛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是一次百年难遇的奇观。
在宴会上,刘琨当众宣读了大晋皇帝的圣旨,宣布中南半岛诸国均为大晋属国,大晋的律法凌驾于任何属国法律之上。各属国的港口、城市必须无条件对大晋帝国开放,并允许大晋在选定的地点建立‘租借区’,拥有统治该地华夏居民的权力;对属国居民则作一个土邦主行使权力;大晋帝国作为宗主国拥有属国物产的独占权等等条款。
当然除了以上一系列属国的义务外,上国对属国的赏赐自然也是少不了的。每一个属国国君除了能得到大晋帝国的封号与赏赐外。每个属国也能以低于其他国家的关税同宗主国进行贸易。
由于中南半岛上的出口主要是以香料、矿藏、木材、粮食、蔗糖等等原材料为主。而大晋的布匹、铁器、茶叶、陶瓷等等产品则是中南半岛诸国急需的曰用品。
因此对于中南半岛国家来说能以优惠的价格和较低关税进口中国的产品,确实算得上是上国朝廷的赏赐。而对大晋帝国来说她既需要一个原材料供应基地,又需要一个相应的平台来倾销其过剩的商品。
因此《大晋与中南半岛诸国友好条约》虽是一部充满不平等条款的条约。但签约的双方一个是周瑜,一个是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自然也就没有什么怨言可言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