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七章 姐夫的家(第1/1页)高中时代的涟漪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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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表姐个子不是很高,身材也很是纤瘦,一身大红色的喜服显得人很精神。

    姐夫个子比起大表姐稍稍显高一些,面庞棱角分明,是那种精明能干型的。

    两人尽皆端着小口径的酒杯,里面是盛满了的晶莹的无色美酒,脸上带着一丝谦谨的笑意。

    林初父母一辈对于他们而言都是长辈,需要一个个敬酒过去。林家村的人是豪放的,白酒一口就干了,你随意。

    初来乍到,小酌一口显然是不行的,姐夫便一杯杯喝了过来,大表姐有时候还帮着分担一些。

    可即便如此,但毕竟是白酒啊!

    林初发觉姐夫有些醉了,说话时舌头根直打直,话语都是含糊的。若是等到林初未来举办婚礼,到时候就看童谣那一边吧。中西式的都可以,只要能够给她一个完美的婚礼。新娘是童谣这一件事,林初是渴求的,凡尽所能。

    纵然是醉了,但是林初对于姐姐姐夫的婚礼依旧是欣羡的,他没有忘记童谣的嘱咐,悄悄退到了外头,好在没有人发觉他。

    躲到小学门口两颗粗壮大树其中一颗的后面,林初录制了一段小视频,给童谣发了过去。

    不久就收到了童谣的回信,话语中尽皆是对林初姐姐姐夫的祝福之意,对于婚礼倒是鲜有提及。林初便懂了,显然家乡这种婚礼模式童谣并不喜欢,因为一点也不浪漫。

    这很符合林初对童谣的认知,小姑娘是喜欢浪漫和小惊喜的。

    收起手机,喜宴也举行的差不多了,晚上的时候还有一餐,等到第二天便准备出发去男方那里了。林初家乡这边有个传统,叫做担马桶,是由最小的一个孩子干的。林初家里最小的孩子自然是林建了,这个旧习俗,收获还是颇丰的。林建可以拿到一双新鞋,鞋子的价值和男女方的财力有关,但不管怎么说千八百还是有的。

    结婚除了喜悦,剩余的便是忙碌了,林初看到他的父母进了厨房之后,除了端出一份份美味的菜肴就没有出来过,这叫做帮厨。需要等到所有人都散了,他们才有时间吃个饭,这也是在家乡举行婚礼最繁琐的地方。所有的事情都是自家自己完成的,并不拜托外人。当然了大厨这一职位得另说,并不是随便来一个人就能够完成婚礼所需要的全部菜肴的。

    自家结婚,婚礼还需要外包的话,这在村子里属于无能的体现,说明这一家子人心不齐。

    除了喜宴,还有红包的收取以及统计,这些都是需要回礼的,可马虎不得。收了人家多少的礼金,将来就需要原封不动的还回去多少,只能够多不能够少,所以在收取的时候各家各户的礼金都统计清楚了。

    农村里,各家各户别的不多,就是小孩多。林初的几个大姑姑都是奶奶辈的人了,小孙儿都十来岁了。这一算又是一大口人,无论是嫁娶还是乔迁,都是需要随礼的。这么一看,林初作为独生子女,他们这一家确实是亏的慌。可那又如何呢?亲人家里有喜事,总归得要去的,表达自己一份恭喜之意。若是因为礼钱不去,不说口诛笔伐,单是白眼就能够把人生生给看死。

    其实职场里面,同事结婚也是一样需要随礼的,林初随过的礼就不少。但是作为钻石王老五,他就没有收回过一分钱,如今想来倒是有些好笑了。

    总结起来那就是不结婚亏的慌,看得出来把童谣娶进家门无论是从感情的角度,还是从战略意义上都是很有必要的。

    被林富贵的鼾声震得睡不着,林初一通的胡思乱想,他已经很久没有这般过了。曾经都是写程序,写到累了,自然而然也就睡着了。如今的日子还是宁静了一些,这样的岁月不可多得,哪怕是被林富贵吵得有些小心烦,但林初依旧很享受,也很感激。

    姐夫家并不富裕,迎娶的车队大多是租的,只有打头那辆宝马是他同学的。

    为此,没有人在意,有个仪仗已经很难能可贵了,况且林初从小对车子就不感冒。哪怕是坐在林家茂家的豪车里,他也没有过多的感受。几兄弟坐在一起,坐前头的是林初的大表哥,林飞,他是二伯伯家的。如今林飞还在念大三,不过离毕业也快了。林初记忆中大表哥是做物流的,这两年随着网购热潮的不断崛起,物流绝对是黄金行业。林初这个大表哥刚毕业就遇到了好时机,在公司弄了一个小团队,经营一条单独的物流线,每年有近二十万的收入。这对于一所二本类院校毕业的学生来说,实在是不知羡煞了多少人。林初刚毕业的那会儿,别提多狼狈了,哪有大表哥的这番机遇?

    林初对大表哥的印象是非常好的,大表哥是那种为人幽默,待人有礼型的,并不因为他们之间年龄上的差距,就和林初他们聊不到一块儿。大表哥将来迎娶的媳妇儿是他的高中同学,通过他的好朋友在他大学毕业后介绍的,并不是高中时就在一起的。通过大表哥的经历,林初对他的感情便愈发的有信心了些。

    “我们不一样!”

    “我们不一样!”

    “......”

    严晓似乎特别喜欢这首歌,可是他反复的哼来哼去也就只会这么一句。大表哥对这首歌很感兴趣,因为他居然没有听过。林初无奈之下只好将歌曲又唱了一遍,推脱是他邻居写的歌,老掉牙的借口了,但是很有效。大表哥说等下次去林初家里拜访的时候,一定要见一见林初的邻居。林初脸上的笑容顿时有些僵硬了,他只好讪讪地应下了,心中却在发愁。邻居啊邻居,到时候可得怎么办呢?俗话说得好:夜路走多了终归会遇到鬼,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呢?

    车子从宁市开出,经过高速公路,进入了温市之中。

    姐夫家乡的路比林家村的难开不少,属于山沟沟里的那种了。路是乡间小路,一路上种着不少的柳树,柳枝垂髫,飘散着一抹绿意。好在这两天都是大晴天,不然道路一旦泥泞起来就更为的不好驾驶了。接下来还需要在姐夫家里住上三天,等到十月五号的时候才能够返家。

    不知道为何,人还在车上,林初的思绪却仿佛已经飘到了和童谣约会的那一天。和自己心爱的女孩约会,对林初来说尚属于头一遭。哪怕他心智很成熟了,但在这一方面,仍旧像一个小年轻一样充满了懵懂的期待之意。

    PS:感谢书友tichines和clannad520的打赏,昨天坐了一天的高铁,实在是有些累,就中午的时候写了一章。接下来每天都会有两章的,到上架的时候字数上,时间上都刚好合适。此外,谣初这段日子会多存些稿子,在上架的那天一次性发给大家。谢谢大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