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孔雀石(第1/2页)带着小城回史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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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迹跟着孩子们出来,是想看看原生态的蜂蜜是什么样子的。

    因为孩子通报说部落外来了一个熟悉的野人,要用蜂蜜换兽皮。

    原生态的蜂蜜果然有些惊人。六七十公分直径,半个锅盖一般的形状,黄橙橙的看着便让人食指大动。

    想必弄来这么大一块蜂蜜并不容易。

    那个野人被蜜蜂蛰了一头包,干瘦的身子上一些细碎兽皮串联起来的衣服也破的不像样子了。他那身衣服也基本不能保暖。这让这个野人在晚风里瑟瑟发抖,实在没什么看头。

    不过林迹却依旧盯着他看个不停。

    据一起学摔跤的孩子说,这野人以前是附近部落的人,只是后来瞎了一只眼后难于狩猎,被部落驱逐了。因为他和灰狼部相熟,这些年也常来交换些东西。

    这野人或者是为了表示自己与众不同,或者是为了吸引部落女人的注意,还在脖颈间挂了一块石头吊坠。

    林迹没有去看这一头包之间的野人的独眼,却使劲盯着那吊坠看。

    如果他没有看错,那块蓝绿相间的石头是孔雀石。

    孔雀石是铜矿石的一种。

    这让他想起这一带其实是有不少铜矿的。这个时代还没人采矿,那些铜说不定还有不少是露天的。据说人类最早使用铜,就是因为铜矿石比较好看,用来做装饰之用的。而后才出现了炼铜和制作铜器。

    既然有铜,那为何不自己制作青铜器?哪里还要去想什么怎么把工具从小城里拿出来的问题?

    林迹想到这些,一时间入了神,越想越觉得可行。

    问题是具体哪里有这种矿?要怎么采到这种矿石?

    林迹正在忧心,灰狼部的男人便给他送来了解决方案。

    野人带来的蜂蜜重量估计有四五十斤。灰狼的男人丢下一只死野兔,便把这块蜂蜜搬着往部落里走。

    野人扑上来死死拉着:“说好的给你们这么大一块蜜,你们就给我一块兽皮过冬的。兽皮呢?我不要兔子,我要兽皮!”

    瞎了一只眼的野人狩猎的效率更低,所以极难在原野里获得大块的兽皮。如果没有足够的兽皮保暖,野人是很难活过这个冬天的。

    灰狼的男人显然对欺负野人没什么心理压力。男人指指地上的兔子道:“那兔子你细心点剥,也能获得一张不错的皮子。还能让你饱食几顿,你还有什么不满?”

    野人哀声道:“你说的,只要给你弄回来了这么大块的蜜,就能给我足够过冬的皮子。这不够……”

    灰狼的男人失去了耐心,招手叫来两个同伴带走蜂蜜,自己将野人一脚踢倒在地,扯着他的兽皮道:“就只有这么多。你不是还有这身兽皮么?这身兽皮加上那张兔子皮,你冷不死了。你是不是连兔子皮都不想要了?”

    野人或者终于认清了现实,哭丧着脸不再拉扯了。灰狼部的男人又在野人身上踹了一脚,才得意洋洋去了。

    大人走后,孩子们也后退了些和野人保持着距离。

    主持正义什么的是没有的。要不是这野人懦弱,可能还有利用价值,他的命都可能会丢在这里。

    林迹越众而出,将落在地上的兔子捡起来塞到野人怀里:“勤快些,多跑两次,或者就能凑一身衣服了。”

    野人还在悲戚之中,这时候想起自己只有一只兔子了,赶忙紧紧抱在怀里,而后抬眼看向林迹。

    林迹指指他的吊坠道:“我可以看看么?”

    或者是不反感林迹,或者是吊坠并不值钱,野人将自己的吊坠拿了下来,递给林迹。

    林迹仔细看了看吊坠,确认这是铜矿石无疑,问道:“你在哪里捡的这个?如果我想要多一些,你还能捡到么?当然,我不会让你白跑。你不是要皮毛嘛?你看我身上这一身怎么样?如果你能弄来足够多的这种石头,这样的衣服我给你一套。”

    野人伸手摸了摸林迹的衣服,只觉得像在摸活着的动物一般,看着林迹有些不敢相信。

    林迹太过干净,打扮又与众不同,在他看来林迹说不定是哪个大部落的孩子,他要这种石头做什么?这样的交易可信不?

    林迹看出他的顾虑,说道:“我是姬林部落的,你可以叫我林迹。明天晚间之前应该都呆在这里。如果你能在明天晚间前回来就来这里找我。如果你赶不回来。你可以把你能找到的这种石头送到姬林部落去,交易都是可以确定的。”

    “这样,空口无凭,我先把这双鞋子给你当订金。不过交换的数量我们要先说好了,一背筐的这种石头,我给你一身我这样的皮毛。”

    林迹说着,便把自己脚上的葛麻鞋脱了下来,递给野人。又找来一个背筐,给野人看。

    林迹做的草鞋有阔边,野人干瘦,穿着也勉强能把脚底挡进去。石头比较重,一背筐的石头可能就不下百斤,如果全是铜矿石,那给一套皮毛也不算什么。

    野人大概是从没有想过交易还有先付订金这回事的。前面又有灰狼的人做对比,差点感动地流下泪来。等林迹教他把鞋子穿好,林迹几乎已经把他小时候偷吃的事情都套出来了。

    这野人现在名为轶目,他出生在南边的商亘部,后来交换到西边的正岳部,但没有在正岳部待多久,眼睛便在一次狩猎中瞎了一只,结果便被排挤驱逐出去了。他跟正岳部的人来过灰狼部,便在灰狼部这附近活动。因为他主要以采集度日,而且极少偷盗别人的猎物,同时交易的时候常常忍让,因此倒没让灰狼部的人把他视为入侵者。

    轶目穿着林迹的草鞋试着走了几步,显得分外开心。从破碎的兽皮里摸出一块板砖大小的蜂蜜递给林迹,同时拍着胸口表示明天晚上之前一定会把这种石头背回来。

    说着,他不等林迹多说什么,就抱着兔子跑了。他得在天黑前赶一段路,好把握住这个机会,弄一身过冬的皮毛。

    林迹拿着手里板砖大的蜂蜜,完全没想到轶目是将它藏在身体的那个位置的。

    不过长久以来困扰他的问题有了解决方案,让他心情非常得好。他拎着蜂蜜四下找石板,准备回去料理那只熊掌。现在不管熊掌有没有被腌制过的,他都不担心了。今晚的熊掌肯定会让人闻着就流干口水。

    至于轶目是不是能回来,他并不太担心。他横竖不过损失一双草鞋而已。但知道附近有铜矿,他多花点时间应该是能找到的。

    而只要他跟大姬吐露一声他能提供斧头的事情,估计大姬就会打消要交换他的想法。

    这边林迹回到窝棚附近,便听到议事的女人堆里差点要打起来了。

    原来他们还在商议交换林迹的事情,但要换林迹的部落已经从一个灰狼部落变成了好几个。甚至连主持议事的游妲部都开了口。只要大姬愿意把林迹交换出去,游妲也会出三个成年男子来交换,而且其中一人定是不比伏狼差的勇士。

    “你跑哪里去了?找了半天都急死我了。”彩羽从议事的人堆里急匆匆跑过来,人未到,声音先到。

    “怎么弄成这样了?我真成唐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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