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〇六章 王淦昌和原子弹(第3/3页)地道战之一代功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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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立洪也是这个态度。

    制宪不急,但一般法律的立法那是刻不容缓的。

    关于立法,韩立洪给出了明确的原则,其核心完全背离了西方现代立法精神。

    比如,韩立洪主张法从简,即便会造成一些无辜者被伤害也在所不惜,他这么主张的理由是避免司法体系过于庞杂。

    这是什么道理?

    韩立洪关于法从简的主张还有更可笑的,比如精神病杀人,杀人者本身或其父母是富豪或是位高权重者,按正常杀人论刑,没有精神病杀人这一说。

    这不是胡闹么!

    更严重的还不是这个,更严重的是关于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的问题。

    在西方现代的法律精神里,程序正义的位阶高于实质正义,没有程序正义,也就没有实质正义,因为不支持程序正义,就不能普遍实现实质正义。

    韩立洪推翻了这个,他主张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并重,两者具体孰轻孰重,要在具体的法律实践中灵活决定。

    参与立法的人之中,[***]的人支持韩立洪的主张,而这也就意味着除开山西,华北各省的司法体系要按着韩立洪的主张来搞。

    这不仅激起了留过洋的法学家的激烈反对,也激起了很多跟法律无关的社会贤达的激烈反对。

    谁都清楚,华北的一切将来必定是整个中国的基础,所以,各个方面的人都云集燕京,他们都想在其中贯彻他们自己的意志。

    但是,韩立洪太霸道,根本就不理他们,连个面都见不到。于是,找不着韩立洪,他们就都去找总理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