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公审阿云案(第2/2页)争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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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阿云怎么能不落泪呢,

    “堂下所跪何人。”

    “登州女,阿云。”

    “何事犯案。”

    “案犯谋杀亲夫。”

    “登州女阿云在母亲死后服丧期未满时,由尊长作主,与一韦姓男子订婚,但阿云嫌其长相丑陋,便趁其晚上独自就寝于田舍之时带刀去杀他,因阿云力气小,十余刀未能将其砍死,只断其一指。”

    阿云一系列的罪状念完了,李参一拍惊堂木:“阿云,你可有何话要说,。”

    阿云想起昨日有个公子见她,告诉她该怎么做,她强忍着委屈,恐惧,低声抽泣的说道:“我沒有要说的。”

    “啊。”陪审席上一阵哗然,以往看到的犯人都是哭哭啼啼的喊冤,这个小姑娘竟然一句都不为自己辩护,承认自己谋杀的事实,这不是等着找死吗,

    赵顼心里明白,这件事不在阿云的犯案事实上,而是在如何判定上,这肯定是有人给阿云今天该怎么做支招了,如果这会阿云开始辩解,那么后面的定案就沒办法进行了,

    可小姑娘一哭,委委屈屈的不辩解,反而让她多了几分同情分,

    李参看到案件进行到这里,现在就要等着判了,他宣布到:“登州阿云案,案件事实清楚,大理寺以及吏部判阿云死罪……”

    “太狠了吧。”陪审席上有人嘟囔到,赵顼看去,正是那布衣,

    李参接着说道:“登州知府认为阿云属于自首,应从轻处置免于死罪,现在,就此案的裁定,请大理寺,刑部阐述观点,同时请登州知府李遵阐述从轻观点。”

    大理寺和吏部的官员互相看了看,李遵起身说道:“我是原登州知府,可我现在到大理寺上任了,这案子,我不能替大理寺和刑部,也部能作为登州知府述说,本人请求回避此案。”

    阿云本來就盼着李遵为自己说话,听到李遵这话,她再也忍不住了,哇的一声哭了起來,

    “肃静。”

    众人的目光看向刑部尚书司马光,司马光站起身來走到大堂之中:“我來做刑部的陈述吧:根据根据《宋刑统》规定,谋杀人时,‘於人有损伤,不在自首之例’,而且阿云蓄谋杀害亲夫,属于十恶不赦治罪,理应处死,。”

    司马光说完,大堂之内一片沉默,他说的沒错,有《宋刑统》谁能为阿玉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