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秘谋(第1/2页)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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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漠中的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又是几个闪电过后,大雨渐渐停止。地上的水也在迅速下沉,速度快得超出人们的想象。本来地上流出的血,几乎都已经被雨水冲刷干净。

    一边整理战场,冯雷一边让士兵进行伤亡统计。敌人六十余人尽数歼灭,只剩下四个还是活口。而自己这一方,亡一人,伤十二人,其中重伤仅两人。

    这样的战果,比冯雷指挥的任何一次偷袭都要好。他不禁偷偷瞄了一眼丁勤。

    可是在丁勤的面上,看不出任何胜利的喜悦,就像是他早已经习惯了这种胜利一样。

    冯雷不禁又在心中感叹,果然是将门之后,虎父无犬子。这是丁将军失踪了,如果丁将军还在,这几年再用心栽培,必然这就是将来帝国用兵的骨干之才啊。

    丁勤并不知道冯雷在想什么。他对这样的胜利也没有感觉到意外。他只是觉得,既然是骨魂出的主意,那可能结果就应该这样。他以前从没有指挥过军队打仗,对于战争的残酷认识不足。当然,由于经验缺乏,他也不知道类似这样的偷袭,应该是如何的一个伤亡比例。

    手下的士兵整理好了几个叛军残留的营帐,请冯雷等人进去先休息。带着那四个活口,丁勤与冯雷还有其他几个骨干进入了中军大帐。

    “说,你们的真正目的是什么?”丁勤此时坐到了主位,身上居然自然而然地散发出了一种威严。

    四个人之中,有三个把头歪向一边,做出了誓死如归的样子。只有一个,偷偷地瞄了那三人一眼,又看了看丁勤,头低下去,却也是没有说话。

    丁勤站起来,走到那三人面前,“你们当真不说?告诉你们,你们的真实身份我很清楚。若是你们合作,说不定还能给你们一条生路。”

    那三人之中,其中一人哈哈大笑,“生路?我们昌茂义军,落到谁手中,都是死路,除非我们拿下整个玄天帝国!我们昌茂,必将永存!”

    他这样大喊了一声,然后直接一用劲儿,咬掉了自己的舌头,连血带肉吐了一地。另外两个人也纷纷效仿,一时之间帐内血腥弥漫。

    丁勤皱了皱眉头。实际上,昌茂镇叛军是以一个邪恶信仰为中心组建起来的集权军队,平时作恶多端,被老百姓所不齿。但是他没有想到,这样的集体之中,居然也有如此的汉子。

    当然,也可能这不是汉子,这只是愚忠。若是某种信仰将人玩弄到了一定的程度,就可能让这个人无所畏惧,从懦夫变成英雄。

    丁勤看了冯雷一眼。冯雷也是无奈地摇了摇头。

    丁勤又坐回主位,对旁边的人道,“行了,把他们三个带下去,给他们一个痛快。对了,拿一个盆子来。”

    很快,三个人被带离营帐,有一个人带了一个外面拣的铁盆递给丁勤。丁勤走下去,将盆直接扔在最后一个俘虏面前,“如果你也要咬舌,吐到盆里。满地的血,到时候看着怪不舒服的。”

    那人身子一抖。

    丁勤已经判断出,此人不可能有那样的勇气和魄力。

    见那人没动,丁勤又道,“怎么,还不咬?如果你真的不想咬,而是想活下去,那就和我们合作比较好。其实,我们知道,”

    丁勤又回到主位坐下,“你们这次来,是要探明龙阳古道,寻找奇兵突袭北方十三镇的路。只不过,你们打错算盘了。我们北方十三镇,早就有准备。要不然,在这不着边的大漠腹地,你们怎么会被歼灭怠净?”

    那人还是只是发抖,不说话。

    丁勤的身子往前探了探,“你觉得我说的是不是有道理?其实,我也知道,昌茂镇的叛军之中,有一部分是被逼的,就像是你一样。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人,没有什么比留住自己一条命更重要了。否则,那一家老小谁来照看?”

    那人这时抬起了头,眼中尽是恐惧和犹豫。他轻声道,“你,真的能放过我?”

    丁勤点点头。“如果你跟我们说实话,我一定会留住你的命,并且保证你的安全。等到叛军一被平息,就立即送你回去和家人团聚。”

    那人还是不太相信,“你是什么人?说话能算数?”

    丁勤道,“我是开元城守城将军丁守义之子。他是通宝城冯雷副将。以我们两个人的身份,想保护个人,不难吧?”

    那人像是在很艰难地做着选择,终于开口道,“好,我说,我告诉你们。就如同你们说的一样,我们此行,确实是想找到龙阳古道的旧址,然后奇兵突袭北方十三镇。不过除此之外,我们还有一个目的。”

    “是什么?”丁勤伸手示意边上的士兵给他拿个椅子过来,“你可以坐下说。”

    那人坐下后,接着说道,“我们准备向开元城赵势将军进献重宝,以取得将军的信任,等我们奇兵一到,与赵势里应外合,共同拿下北方十三阵。这样,自昌茂以北,便可尽数为昌茂军所控制,形成一个能够与玄天帝国对抗的大本营。”

    “赵势!”听到这个名字,丁勤不禁火冒三丈,一抬手,直接将所坐位置的木扶手击断了。

    叛军那人被丁勤此举吓得一哆嗦,直接坐到了地上,见丁勤没有针对自己的下一步动作,才又慢慢爬起来。

    冯雷知道丁勤与赵势之间既往的过结,轻叹一口气,“你也不用如此动怒。那赵势行事阴险,投靠敌军,却也是与他的价值观相吻合。只不过,我原以为,他可能投靠星耀帝国,没有想到,居然连昌茂叛军这种小势力他也会投靠。”

    叛军那人道,“两位有所不知,这一次昌茂军也是下了血本。此前,昌茂军高层与赵势将军有过接触,赵势将军表现出来的意思是,他作为帝国武将,自然以帝国为重,除非昌茂军能拿出足够他动心的东西。后来,我们进行了调查,发现对于赵势来说,一不缺金银,二不缺女人,也没有什么特殊的爱好,着实让首领费尽了脑筋。”

    “后来,一次偶然机缘,首领得到了大金仙果五颗。此果乃是人间极品,几乎是百年不得一见,若是服用之后,将会引导修者突破极限,使修为越界增加。经过再三思量,首领决定以大金仙果三颗,作为拉拢赵势将军的筹码。”

    “大金仙果!”本来在丁勤识海之中闭目养神的骨魂突然跳了起来,极为兴奋地道,“大金仙果!我靠,居然还出现了这种东西?这昌茂叛军,来头不小啊。”

    大金仙果是什么,丁勤从未听过。他转向冯雷,冯雷也表示没听过。不过,从骨魂的这表现,丁勤知道,这肯定又是真正的好东西。

    “说说这大金仙果。”丁勤在识海中道,“很少有什么东西能让你这么兴奋。”

    骨魂道,“大金仙果,产于雪山之巅,是集天地日月精华而生的极品野果。此果生得奇特,幼苗在冰雪之中覆盖七七四十九年蕴育,直到满年头的正午那天,迅速破冰而出,一小时开花,一小时结果,一小时成熟。而要取得此果,必须在日落之前将其摘下,否则太阳一落,果然迅速升华,消失于无形。所以,要摘得此果,一是要靠机缘,二也是要靠耐性。”

    “此果本就是天地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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