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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火道,“兄弟,此事确实是因我们房竹而起。假若当时我父亲没有把你们困住,你们也不会卷入这争端,你即使经过室梅城,可能也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我确实觉得很是过意不去,不如还是由我们派人随你去吧。”
“不用。”丁勤这时的表情已经少了之前的那种顾虑,语气也明显变得坚决肯定。“不用你们去。你的心意我明白,但你们若去了,反倒会让室梅城的人更觉得我是和你们一路的。其实,我也只是为我自己的队伍做了些事情而已。前路我们自己走,就不麻烦你们了。”
房火的表情显得极为不好意思,“那……那……”
丁勤道,“我们的伤员还要治伤,距我走还需要几天。这段时间,我会好好想想。你也不用纠结于此事,毕竟,现在房竹城还有很多事情需要你去完成。”
房火点点头,“那好。就依你吧。有什么需求尽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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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之后。
丁勤队伍之中的伤员,轻伤基本已经恢复了个大概,重伤的也已经能够下床行走,脱离了危险期。算了算日子之后,丁勤与冯雷商议,准备启程。
他不想在这里耽搁太长的时间。毕竟,后面的路还长,而且不知道会遇到什么样的情况。
临走之前,他特意向房火告别。房火很想表达一些房竹城的心意,但是除了些必要的补给之外,都被丁勤拒绝了。
胖墩这几天一直和自己的儿子小胖在一起。想来,胖墩是为了寻找儿子而来,现在找到了,估计不再会跟自己走了。丁勤也专门去看了看它,告诉它即将离开的消息。
没有想到的是,胖墩居然一步不离地跟着丁勤,明显是要随他走。
丁勤很是意外。他看了看小胖,问胖墩,“那,你的孩子怎么办?”
胖墩转过身去,对着小胖从喉咙里发出了些声音。小胖此时却是不停地后缩,并没有非要跟着母亲离开的意思。
胖墩慢慢走过去,用牙轻咬了咬小胖的耳朵,似乎是想把它带走。但是小胖坚决不从,而且慢慢退到了房火身后。
胖墩先是一愣,之后又抬头看了看房火。
房火也颇感意外。他蹲下去摸了摸小胖的头,“想走的话,就跟着你母亲走吧。”
小胖摇了摇头,直接咬住了房火的裤脚。
胖墩在原地愣了一会儿。终于,她也转过身,走到丁勤的脚下。
这是两只魔狼的抉择。
虽然它们并不是人,但是可以看得出,它们有和人类似的思想。
而即使是动物,它们两个为选择两个不同的主人而决定分离,也让人觉得有些心酸。
丁勤微微闭了下眼睛,用手轻轻捏了下鼻子。之后,他直接转过身,道,“我们走吧。”
冯雷没有说话,紧紧跟上。
房火在他们身后,看着他们离开,没有迈步去送。
一直快走出地下城时,后方传来了小胖那还略带稚嫩的狼嗥。
胖墩先是愣了一下,紧接着停下,转过身,也叫了一声。然后,两只狼再也没有任何声音,就像从来没有遇见过一样。
走出地下城,队伍已经排列整齐地等候。重伤员由专人负责搀扶,而且准备了担架。由于在大漠之中,他们走的速度不会太快,所以也并不会造成太多的拖累。
丁勤看了看地图,交给冯雷,“还是你来领路吧。对于在大漠之中行军,我没有经验。由你指挥,我放心。”
冯雷点点头,“好。”他又看了看地图,“我会按照地图,一边确认一边行进。龙阳古道虽然 这上面已经标出来,但是为保险起见,我还是要隔一段距离都检查一下。”
丁勤道,“行,按你的计划来。走吧。”
冯雷一伸手,向前一指,队伍开始向房竹城外走去。待他们走出有一里左右之时,房竹城断墙的最高处,才见房火和小胖上来,一直站在那里看着他们远去,直到消失在视野之中。
房火所提供的地图,确实是比较准确的。有了它的帮助,队伍的行进速度远比原来预想的要快得多。
不过,由于他们在沙漠之中走得越来越深,恶劣的环境也时刻在拖慢着他们的速度。丁勤不由得也想到,室梅城的人那么远赶过来,每年都要经历一次大沙漠的死亡考验,就为了试图打败房竹城的人,取得乌竹果王,不得不说也是一种难得的勇气和坚持。
一个月的时间,平时可能觉得很短,但是在沙漠中一直走,却显得很长。队伍中所有人的脸全都晒得黝黑,若是不小心露出些衣服遮盖的地方,马上形成明显的鲜明对比。
“再往前面大概三十里,应该进入房火标示的室梅城地盘了。”冯雷在队伍休息的时候,拿着地图给丁勤看。
丁勤接过,摆在膝上。地图上对室梅城的标记不是太明确,包括周围流沙区域,也仅仅是大概的标注,有的地方还打上了问号。“看来他们对室梅城的了解不多。”
冯雷点点头,“我私下里问过房竹城的人。他们只是很早之前来过,所以标示不详。不像是室梅城,年年去攻打房竹城,对房竹城周围的情况了如指掌。”
丁勤慢慢呼出一口气,“我们的供给物资现在情况如何?”
冯雷道,“给养充足。自从胖墩加入我们,它就一直在帮我们狩猎。我们严格给养配给,所以每餐都有所盈余。现在,即使不再补充,也足够我们消耗半月。不过,饮水一直相对紧张。”
丁勤看了看自己的队伍,“如果我们以房竹城援军的身份进入室梅城,怕是有去无回。而这么大一支队伍,估计绕也绕不过去。所以我有个想法。把我们的物资整理一下,看看哪些能出售。到时候,扮成个商队。”
“商队?”冯雷对丁勤这个说法倒是有些诧异,“大漠之中,这么大规模的商队,却也是少见。”
丁勤道,“少见不代表没有,只要我们理由充分。我看了一下,在室梅城往西四五百里的地方,有一座城,城边有三座驿站。这是通往帝都的主要通道之一。在这里,应该是频频有商队出现。而如果商队在这附近迷失了方向,走到相反的方向,那就会直奔室梅城而来。”
冯雷看着地图,脸上的表情有些不太确信的感觉。“但是,一支商队,能在沙漠中走四五百里吗?”
“普通队伍不行,商队却可以。”丁勤道,“商队看贩卖的是什么。如果我们本来就是一个贩卖食品的商队,那就太可能了。正好,我们不缺给养。而且,”
丁勤指着地图道,“如果我们从室梅城绕过去,更容易引起他们的注意。不管室梅城是废墟或者绿洲,任何一支不知道它存在的队伍,自然该是去看看才对。所以,去室梅城,反而是我们最保险的选择。”
经丁勤这么一说,冯雷顿悟。“对对对。这个方法好。当时在混战中,估计也没有谁记得我们的模样。而且我们又都晒这么黑了。不过,和我们单打独斗那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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