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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散落下来,剩下了一副完整的骨架。
好高明的手法!
丁勤心中暗暗吃惊,但是警觉更甚。
隐约地,他猜到这个人是谁了。
胖子自己先拿起了一块肉,直接放到嘴里大嚼,“嗯,火候刚好,香!肉嫩油香,外酥里嫩,人间美味啊。每天有我自己秘制的烤肉吃,真乃人生一大幸事。来来来,吃吧,别客气。”
丁勤没有动。胖子看了他一眼,又道,“怎么?我说了,现在不是打架的时候。烤肉这东西,不仅讲烤的火候,还讲吃的火候。现在不吃,过会儿味儿也变了。哦,对了。你估计是在猜我是谁吧?”
他又吃了一块儿,一边嚼一边道,“不用猜了,我叫皮裘,是午阳门的人,在这里等了你两天了,是准备杀你的。不过,刚刚我也说了,打架之前,先交个酒肉朋友,岂不快哉!”
丁勤慢慢呼出了一口气。
果不其然!
只是,皮裘?这名字,真是名如其人。裘没见到,却见到了个球!
皮裘已经开始在吃第三块肉。
丁勤皱着眉头,心中犹豫不决。
按理来说,他现在应该逃离。
皮裘的修为,比他要高,这是那个神秘人说的。与这样的人相遇,走才是上策。
可是,两个人已经这么近,就算自己用全速,逃离的成功率又有多少?
不用说现在,就是刚刚看清这个地方时,自己转身逃离,成功率又有多少?
皮裘好像看出了丁勤的心思,“怎么,觉得我是敌人,就不想和我吃饭了?我跟你说,敌人是一时的,朋友是一世的!有肉不吃,枉为今夜啊。而且,”
他笑了笑,“我有个习惯,吃饱必要小睡一会儿。过会儿吃完,你就可以走了。待我睡醒,自然会去追你。那时候,我们两个才是敌人。如果你能信得过我老人家,就可以坐下来陪我吃一会儿。”
说罢,他又抓了一块,嚼得嘴边直冒油。
丁勤有些怀疑地看着皮裘。
他知道,有些人性格极为古怪,就像老顽童一般。莫非这就是传说中那种?
而确定,现在皮裘正在安心吃肉,没有半点儿攻防的意思。
骨魂在识海之中也是哈哈大笑,“呦,还有这种极品。我生前,最喜欢这种人了。一般来说,他们说话算话。反正,你跑,也未必跑得掉,这时不要触怒他的好。不如就吃吧,吃饱了也有战斗力。”
丁勤心中动摇了。终于,他长长呼出一口气,也拿起了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