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听朝(第2/2页)荆楚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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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也当稍后。”黄歇反对,熊元自然看着儿子,目光中带着询问。熊荆也不想马上筑城。

    “水泥为何物?”熊元饶有兴趣的问。

    “水泥类似粘土。地心有烈火,火焚岩石化为红浆,地裂时岩浆喷发,高逾千百里,其灰遮天蔽日。此灰落下,加水拌之可成坚石。”担心大家不知道水泥的重要性,熊荆不得不扯到了火山灰。“用之筑城,事半功倍。其也可于水下使用,置于水,数日后亦可凝为坚石。”

    “地裂火浆喷发,确是高逾千百里,遮天蔽日。”太卜观季附和了一句,心理有些疑惑。火山喷发不是谁都知道的。

    “大子足下可制……水泥?”左徒昭黍试探的问,有些信又有些不信。

    “原料完备、工具完备,可制。”熊荆回答前看了一眼父亲,见他没有表示,于是点头。

    “大善也。”昭黍赞道。

    “大王,秦国索要荆弩而不得,举兵伐我,不及筑城也,若之何?”很明显大家全都离题了,黄歇赶紧扯回来。

    “若秦军得我荆弩又伐我,怎么办?”淖狡反问。

    “秦国索要荆弩乃为伐赵,非伐我也。”黄歇道,

    “既是伐赵,何来伐我?”昭黍插言进来。“我楚国方立大子,焉能屈从于秦国。如此,非列国轻我,齐国亦将南下与我为敌。”

    “大王,左徒所言甚是,不可屈从于秦国。”久久不语的宋玉也赞同昭黍。

    “诺。”黄歇还想说什么时,熊元却答应了。诺重千金,大王‘诺’了,事情就定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