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四章 秦皇淫政(第2/2页)我老婆是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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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节闻听城管无不望风而逃,城管过处,鸡犬不留,草木不春。我去过的地方名叫天涯,我走过的路不开花。”

    “陛下,其实你可以成为一位现在诗的诗人,你没必要硬作古诗。”

    “什么叫现代诗?”

    “等到了下一个城市之后,我弄几本书给你看你就明白了。大多数都是一些不会做古诗的人,没本事把字数凑成一样,胡乱写一些押运的东西就说这是诗。但又感觉自己亏心,所以就说叫现代诗。就你刚才那句‘我去过的地方名叫天涯,我走过的路不开花。’就很有现代诗的味道嘛。你要早一点做现代诗的话,你早就成诗人了。”

    “知我者非爱卿莫属,那我们立刻去城镇看一看,我想立刻学习如何作现代诗。我一定要成为从古至今最伟大的诗人。其实我对江山一点兴趣都没有,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一位诗人,但我的文采好像确实有一些另类,所以我退而求其次,我就做一个皇帝。但只要有机会做诗人,我哪有时间去当皇帝啊。”

    谁能想得到,原来秦始皇对江山一点兴趣都没有,他的梦想竟然是……成为一位诗人,也难怪他会焚书坑儒了,因为他的诗真的很烂……

    不过韦伯斯特非常清楚,像这种三代吸血鬼都稍微有一些精神不太正常,在他的面前多夸一夸他的诗做得好吧,虽然自己一句也没听懂,但这样可以讨他的欢心。现在海皇阿普顿一定在追杀自己,银政是自己唯一一个护身符,千成不要得罪他了。

    “诶~爱卿,寡人又有一首诗,你看看如何。满庭秋色满庭芳,半堵篱笆半堵墙,野草几枝湖边上,鸳鸯一对正中央。”

    “呀~这首诗真的不错,你是哪来的灵感?”

    银政非常害羞的抓了抓头:“抄袭呗,现在的作家都这样。这首诗是可乐红酒写的,那年他才13岁,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有一个非常可爱的大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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