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飞捉影题材来源——1994年北京飞贼案(第3/3页)夜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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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有时每天都要跑上五六十里的路程。两米来高的院墙,他可以不用助跑,身体一蹿就扒住墙头,即使是四五米高的院墙,助跑几步也是一跃而上,而且不需借助任何物体能轻松跳下。

    ¼¼自1994年10月,曹延琪落入法网后,吴长喜的名字也上了公安局的通缉令。他再也不敢贸然回密云的家了,于是,他携赃款跑到河北省兴隆县几个远房亲戚家躲避风声,并改名“陈志”。他先是用赃款在当地投资5000元入股小煤窑,可不到半年,煤窑起火报废,钱不但没赚到,反而把本儿全赔进去了。之后,吴长喜又和当地一武友齐某,在兴隆县乔麦岭村租借该村原毛衣厂的厂房开办武馆,招收学员,后因为武馆办不下去,他便与兴隆告别,另寻他乡。

    ¼¼其间,吴长喜也没有闲着,他托人搞到一个盖有河北省某市体委钢印的“教练证”和“教练员练功合格证”。这惟一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伴随着他走南闯北。

    ¼¼吴长喜先是在河北藁城开办了“聚英”武校,虽说学员没招几个,可学费收了不少。眼看着学员一天比一天少,吴长喜干脆一走了之,先后又窜至山东滨州、河北无极、广东荔湾及辽宁等地,假教练证竟成了他的谋生之物。

    ¼¼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吴长喜凭着教练证和几下拳脚,在辽宁某金矿被一个体老板看上,先是当了几天保安员,后又干上了老板的私人保镖,直到老板因特殊情况离开金矿,吴长喜才暂时没什么事干。就是这样,吴长喜在全国各地打了年多的游飞,到1998年底,他觉得风声已过,决定返回京城。

    ¼¼吴长喜返京后又干上了老行当,他选择的作案目标,大多是平房大杂院,他的作案特点是进了胡同就上房,发现“目标”后再跳进院。

    ¼¼据吴本人交代,在他的印象中至少有三四次在房上寻找“目标”时,被治保人员发现,慌乱中他随口瞎编的借口有什么“摘枣呢、逮猫呢、轰鸽子呢”,随后一走了事,这使得吴长喜更加胆大妄为。

    ¼¼时至今日,不少深居大杂院的居民,仍有相当数量的人家依旧使用的是普通挂锁,原因很简单,我们这里比较安全;院里平时有人;贼怎么会偷到这里呢?

    ¼¼据初步审查的情况,仅从1998年年底至今年4月吴长喜被擒获,几个月的时间,吴就作案0余起,窃得首饰、照相机、手机、BP机及人民币总价值数万元。这里奉劝诸位一声:公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惩治犯罪是一方面,但更需要人们增强防范意识,不给“贼们”以可乘之机!(北京晚报张永刚、胡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