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六章 跟不上时代(第1/2页)蓝白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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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孙悠找ifi的路上,到处都能看到近乎果的男女。

    有的女人高跟鞋美无比,手提包也巧玲珑,又打着一把别具一格的伞,伞上不仅仅布料美,还镶了钻!人身上的诸多首饰也是雕细琢,应有尽有。

    却偏偏,不穿衣服。几片发光的布贴在要害上,撑着一下胸就好像穿了一样……在阳光下一闪一闪,倒是别有风味。

    近乎完美的身材被大地呈现出来,没有一丝多余。

    相比起来,公孙悠的穿着别提多突兀了,贴身的长袖长裤,身上也无甚首饰。

    所有人都用怪异地眼神看着公孙悠,那眼神就跟看土包子似得。

    个别人甚至面露嫌弃,似乎很厌恶公孙悠。

    墨穷忍不住道:“难不成是流行这么穿?”

    公孙悠心这什么鬼时代,低着头快步离开,明明是人家不穿衣服,她却有种没脸见人的感觉。

    “迦南院长,您给我准备的这套衣物不是这个时代的吗?”公孙悠问道。

    迦南叹气道:“抱歉,那穿者死的早,我们也不知道这边是这种情况。因为穿者没穿衣服,所以我们只能根据猜测,用最超前的时尚设计了一套衣物。”

    苟爷笑道:“可还是落伍了,而且是大大的落伍!光成这样,咱们的设计师怎么可能想得到!”

    “唉,我那穿者怎么只有内衣呢,当时我们一致认为他应该是躺在床上穿的,原来那是他的便装?”迦南哭笑不得。

    墨穷想起之前锁定的穿者卧室,墙上有很多不雅图片,不禁也道:“那墙上的恐怕不是什么不雅图吧,只是很普通的明星海报?”

    众人对这时代的社会风气一脸懵逼,好在他们是社员,接受能力很强。

    公孙悠硬着头皮闲逛着,虽然穿着突兀,但也没人她什么。

    显然她这么穿也没问题,不是什么大事。

    很快,公孙悠就找到了ifi,坐在了步行街的长椅上用手机上。

    毫无疑问,先查清楚这衣服是怎么回事,是今天有特殊的节日,还是这年代流行这么穿?

    “流行……现在城里流行这么穿……”公孙悠无语道。

    苟爷哈哈笑道:“搞笑吧!这特么叫时尚?”

    “这不是时尚,几年前算是时尚,现在就是大众流行的风格而已,给你看张图,这才是真的时尚,再过几年也要流行起来了。”公孙悠划出一张图道。

    墨穷和苟爷看到,图上是一名身材绝美的女模特,只有首饰,没有任何衣物。

    但要害部也不是没有遮掩,长长的秀发紧贴着身体,分成一缕一缕地如雕花般的发卷,在手上,胸前,腰腹,大腿等处缠绕。

    看起来像是皮肤镂花,但其实就是头发,一缕缕发卷凝固紧贴在体表,看起来有一种奇异的美。

    苟爷笑道:“还挺好看的。”

    公孙悠道:“这才是当代的最领先的时尚,发型与服装融为一体,你看这篇时尚杂志的,这种时尚再过两年流行开来,那以后人们理发就是换衣服,换衣服就是理发……发型设计师和服装设计师将合并为同一个职业。”

    “不过这还是设想,暂时没有实现,有很多人接受不了这种。”

    苟爷哈哈道:“这有什么接受不了的?他们连果体都能接受,接受不了头发贴成衣服?”

    “跟果不果体没关系,单纯地觉得这样限制了发型的发展,一些人就喜欢头发散开着。所以很多人觉得这种发型与服装融合,不过是不接地气的设计。”公孙悠道。

    通过络,大家很快搞清楚了这个社会发展成什么样了。

    随着纳米膜的民用普及,人人的体表都有一层特殊的皮肤。

    而很多电子产品,都可以吸附在纳米膜上,比如手机,比如身份证,比如钞票。

    当大家来习惯于把西贴在身上时,就发现,衣服非常累赘。

    因为隔着衣服就贴不牢了,如果把衣服也设计成纳米材质,先不成问题,穿在身上其实也很不便。

    毕竟衣服肯定会吸附在皮肤上,除非是包的贴身衣物,否则谁愿意穿那种粘在身上难受的衣服,稍微运动一下就皱皱巴巴的黏在皮肤上。

    于是,衣服设计暴露,经过几十年的时间,演变成了现在这样。

    纳米膜的存在,让衣服的实际用途消失了,毕竟人们不怕冷了,哪怕果,站在雪地里也不会冷死。

    人们来倾向于轻便,穿得来少。

    最后流行起了伊甸园风格,将人类最质的形象展现出来,几乎不做遮掩,引以为美。

    “这就是人体美解放运动,随着社会风气发开放,大家已经习惯袒露,其他国家还好一些,都是内衣秀,但美利坚因为早就让果体合法化,所以这里更过分一点,有些人纹着身就出来了。”公孙悠道。

    苟爷问道:“那身材不好的人怎么办?”

    公孙悠道:“这一路走来,你看到过身材不好的人吗?这个时代整容整形行业极度发达,且价格几乎和你去美容美发差不多。”

    “以前是衣服好看就行了,现在必须身材好看。不整形怎么出门见人?”

    “另外因为人类体的显露,所以弯腰驼背等缺陷就会更加突出,导致大多数人都自觉地约束自己走路的仪态,并且管理自己的身体,否则哪怕整形也会很丑。举手抬足间的仪态不好看的话,也会被人笑话。”

    公孙悠着,让墨穷和苟爷直呼跟不上时代。

    可一旦适应了这样的风气,再去看那些行人时,三人倒觉得还挺美的。

    人类最质的美被展露无遗,虽然就几块布,但也设计的极为妙,其中还用了发光材质,使得要害部位被一种莹莹光晕笼罩,以此也营造出了这种风格应该缺失的朦胧美。

    “他们嘲笑你,就是因为你穿得太多了吧?悠姐你的仪态和身材肯定都没问题。”墨穷道。

    公孙悠苦笑道:“穿得多其实没事,如果是某些特殊职业装,大家更不会在意。但我穿的长袖长裤,是我们时代所设计的时尚款,那就太突兀了,在这个时代已经可以用极丑来形容。”

    “另外有些人嫌弃,是因为我把身体大多数地遮掩起来了,导致路人以为我是。这年头仅有尚未世俗化的会这么穿。”

    他们很快了解到,这个时代的风气极度开放,部分国家还在压抑个性,让一些自诩自由国度的人嫌恶。

    过了一会儿,一股阴风袭来。

    哗啦啦,天上渐渐下起了雨。

    很多人连忙把伞收起来……

    苟爷楞道:“下雨了赶紧收伞是什么操作?”

    公孙悠笑道:“你个白痴,这都看不出来吗?伞现在是女人非常重要的装饰品,和包包一样,有无数奢饰品牌。”

    “人家的伞贵着呢!怎么能随便淋雨?收起来外面会自动裹一层挡雨膜,所以下雨收伞是基操作。”

    墨穷和苟爷都无语了,他们借着公孙悠的目光看着行人。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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