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番外我自己:沧月的人生简略(第4/7页)蓝白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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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语文和历史。

    我历史大部分时候是满分,本来应该是课代表,但是最终也没有让我做,大约是班主任说了什么的缘故。

    最后快进入初二时,我跟班主任已经水火不容,然后说有他没我,有我没他,他的课刚开讲,我就突然站起来,然后自觉走出教室去罚站,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嘲讽。

    后来有一次闹得很凶,我家人知道我在学校的情况后,就给我办了一年休学。

    我很开心,不用上学了,天天呆在家看书。

    也是那时候,我把中国通史看完了,另外还看完了水浒传以及封神演义,以及各式各样的杂书。

    休学一年,然后才去上的初二,也就是说,我上初二时,我原本初一的同学已经上初三了。

    如此,已经超级孤僻的我,又进了一个全新的环境。

    这回不是重点班,氛围却好了太多。一开始我也不怎么说话,感觉他们肯定也是一样的。

    结果有几个逗比,硬是把我也带逗比了……

    于是我又活跃起来。

    那两年,大家关系都很好,很亲密,我们几个核心玩伴,还坐火车去另一个同学的老家陪他过生日,我感觉自己重获新生。

    可惜,我的学习再也回不去了,差得太多,已经追不上别人的进度了,成绩一直是中下游。

    初中我看了很多小说,金庸以及古龙的所有小说,还有昆仑、沧海我都看了。我在图书馆有会员,每年暑假都泡在那。

    至于上课的时候,则是看网文,有那种书店可以买盗版的完本网文。什么飘邈之旅、寸芒、飞升之后之类的。

    除了个别有兴趣的科目,比如历史,还能跟老师聊聊,其他课都是低着头。

    因为看得起劲,我还写了武侠小说,班上有几个痴迷的,也喜欢看我的武侠。我的主角自创了一套剑法,叫月影万剑宗,白天的时候只是一流剑法,但到了晚上威力大了无数倍,直接是绝世剑法。因为这套剑法,是利用昏暗的环境以及月光,让剑的残影扑朔迷离,层层叠叠,千丝万缕,混沌难分,无人可破。

    成绩不好,我本来也无所谓的,可我偏偏暗恋上了一个女孩。直到现在我都结婚两年了,其实我……咳咳……我老婆应该不会看这个的。

    总之她是我最喜欢的人,我直到现在还有很多密码是她,她成绩很好,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总感觉我能读懂她。

    就好像我能读她的心一样,当然,不是完全性地读心,就是我有强烈预感到她在想什么,而且往往后来都证实她真的有那么想过。

    没错,墨穷跟车芸,便是以此为原型。

    然而,直到毕业,整整两年,我跟她说过的话,却不超过十句。

    我跟所有人说的话,都比这多。

    其中有一次,我被老师留下来背英语,她是英语课代表,被迫也留下来陪着。

    她知道我喜欢她,只是她从来不问也不提,那次我一直默写不出来,拖了很久,她很无奈地来了一句:我想回家啊,你不背下来我不能走。

    我噢噢两声,不敢还嘴,一句话没说,低头背单词,一分钟后我用瞬时记忆,全部默写完了。虽然一下子又忘了,但至少应付过去了。

    然后她说:你成绩太差了,干嘛不好好学啊,以后怎么办?

    其实她这意思我已经感受到了,只是没想到她会说出来。

    然后我吹了个牛,我说下次月考,我能考六百分,你信吗。

    她白了我一眼,说实话,她的白眼是我见过最有气质的。

    我能感觉到她完全不信,所以我想给她个惊吓。

    然后我开始自觉地熬夜学习,强行去写卷子,和背东西。上课也非常认真。

    距离中考,还有最后一次月考,而我上一次月考的分数是四百五……

    我要用一个月的时间,提升一百五十分……

    吹出去的牛,必须全力以赴。

    其实我做到了,最后一次月考考完,总分是599。

    尼玛,你们不知道我多气,就差一分!

    然后我非常不甘心,拼命地审卷子,想挑老师的错。其实就是最后的挣扎而已。

    结果没想到还真就给我找到一个错误,有一道填空题老师打错了,但其实我是对的。

    这把我乐坏了,于是我想把那一分要回来。

    但是最气的是,老师不给我改回去,说分数已经评完了,卷子发给你,谁知道是不是把空着的填了,于是不给我加分,我依旧是599。

    哇,心态爆炸。

    其实她喜欢我一哥们,这是我确定我能感知到她想法的一个最大证明,我早就感知到了,只是一直没有证据,所以以为是错觉。

    结果后来,中考完,我才听她闺蜜说,她真的喜欢我哥们。

    不管怎么样吧,我终究两年只跟她说过几句话而已。

    中考之后,我们所有同学又分道扬镳了,而我虽然最后一次月考599分,但中考的时候,又打回原形,还是只有四百分。

    那次将近六百,是我唯一一次高光,老师倒是吓一跳。

    可惜,那时候是真的不想读书,考完连高中都不想读,跟家人谈了话后,直接去读大专了。

    到了大专,至此,进入无限逃课模式。

    我感觉我已经废了,整个人也自暴自弃,就是浑浑噩噩。

    依旧是看小说,除了言情耽美,我什么类型的书都看。别人翻墙出去通宵玩游戏,我翻墙出去通宵看小说。别人都说我很奇葩,不过终究也比初一时要好,也有不少朋友玩得很好。

    这就够了,开心就行了。

    后来自己搞了台电脑,牵了网线,直接在宿舍里上网。整个人心态非常消极,天天就这么混着。

    直到,我看了一本书,地狱公寓。

    改变我的不是这本书,而是因为这本书所结识的朋友。

    当时追着书,无聊搜索相关贴吧,当时地狱公寓吧,就不到五十个人,没什么内容,都是某个人申请做吧主的贴子。

    我偶尔在贴吧里,跟别人聊了一下后续剧情的血字生路。这里顺便推一下书吧,前期设定很惊艳,一伙人被困在一栋公寓里,有时被强制要求去往闹鬼地做些事,这种任务叫做血字,不做就死,做了九死一生。因为鬼是无敌的,任何宗教器物、江湖驱魔手段都没用,都是假的,人除了跑,就只能靠着脑子,利用公寓的规则跟鬼周旋。

    鬼杀人,会留有一线生机,有某种方式可以避免被鬼杀,成功回归。这是公寓所给的生路,但是生路隐藏在无数死路之中,有提示也有误导,一般人很难想到生路是什么。

    我当时很喜欢这种设定,为了能跟别人聊血字,我才上的贴吧,本来我不喜欢上贴吧的,也从来不签到。

    偶尔有一天,贴吧里,有个叫尼古拉斯的人,发了个血字贴。

    这一下子,开辟了一个小圈子。

    他用叙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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