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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不太懂。我只问操作性问题你要割裂红牛作为饮料和化产业的两大品牌,那你投资的时候怎么划分权益架构?”
“首先,给许先生投点钱,帮助他扩大生产,开发浓缩糖浆或者喷粉的生产线。把红牛从一种直接生产的饮料,变成可口可乐那种浓缩糖浆母厂球当地灌装厂的模式。
红牛目前没有这个资金和技术做这种开发与扩张,所以肯定会需要很多钱。我们就可以出这个钱,成立一家母公司,给泰国红牛注资。
至于红牛品牌的权益,我们可以根据商标法,在世界各国都进行严密的跨类注册,南亚各国的权益人依然归属于许书标,包括孟加拉印度这些,统统可以给他。而世界范围内其他国家的红牛商标,部转让或者抢注为母公司所有。
最后,你应该知道,根据商标法,商标的权益还按类的,以国际通行的尼斯商标分类表一共有41个大类。目前许书标经营了红牛的饮料这种产品,他也只在饮食类的商标上有效持有红牛。我们这次可以把化传媒类下的红牛rebll都花钱注了,化传媒类下这个品牌的部权益,以后就部归属于母公司。”
中国的商标法是18年刚刚通过的,而且眼下才1月份,程序还没走完,还要等两个月后立法部门开会。
饶是韩婷经过数年历练,已经有了些商界英的禀赋,依然对新法不是很熟悉。
她忍不住问:“原来商标注册还分这么多类注?那觉得自己品牌有前途的人,为什么不一次性把41个大类都抢注了呢?这不是给别人留下蹭热度的隐患么?”
“首先,注册是要钱的呀,一个大类、涵盖十个细分类,我听京城一些同事,目前暂定是注一个6块规费。其他发达国家只会更贵。
其次,商标并不是恶意抢注就有了。这西毕竟两张嘴皮子一碰就能想出来,又不用研发,所以对恶意人员卡得很严的。你注册了之后,要不断实际使用,法律才会保护你。
如果没有真的经营,被人逮到后请求宣告你无效,你拿不出证据证明你最近三年里用这个品牌在这个分类下卖过西,有关部门就可以把你这一类下的商标白白废掉的。”
那些利用对法盲、恶意抢注一个如今已经出现、未来会出名、但尚未注册的商标、然后等对火起来,去碰瓷这种情节只会出现在法盲穿里。
因为懂法的人都知道,你真要这么操作的话,还得每年真的用这个品牌去卖货、做广告,每一步还得留证据,“持有成”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