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域名变更为m.bxuu.net请收藏
中影数字”要收取发行方300元,一部向全国各省各级城市发行的影片需要大约2000个数字拷贝,合计300×2000=60万元,这笔费用就是“拷贝费”,由发行方或制片方承担。
两千年以后,尽管可以通过卫星或云传输影片,但由于一部数字电影一般都在100g以上(3d约为200g,imax或中国巨幕约为400g),要求影院的网络带宽很高,一般需要千兆光纤,且传输的稳定性、安全性常常不能确保。
所以,截至2016年底,仍以邮寄/快递数字拷贝为主,这种方式和胶片时代的“跑片”没有本质区别。
那么,到底收1%还是3%呢?
是这样的,票房越小的影片越需要国家扶持,因此,“中影数字”对票房成绩低于6亿元的电影征缴1%,对超过8亿票房的电影征缴2%,超过9亿票房的电影征缴3%…
《夏洛特烦恼》当然属于后者。
3%没得跑!
加在一起就是11.3%!
1.65亿…
剩下的票房里,扣除“中数代理费”还有‘不可分账票房’后的票房,电影院分享57%,制片方和发行方合计分享43%。
88.7%的43%,是多少?
还剩下百分三十八!
院线凭什么能分这么多?
7.38亿哎!
制片方和发行方就只能拿5.55亿?
不好意思,我们国家比较有特殊,院线就是牛逼!
你要是不服,就去美国放映去!
老美院线是弱势,最多只能分到四成!
应该这么说,制片方所占的分账比例,中国的43%是全世界最低。
还得感谢张伟平,刚开始的分账比例是32%,是他一步步把比例提升到了43%…
可惜,老张太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