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注定大红大紫!踩人头上位(第1/2页)史上最强赘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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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在岳父大人的逼迫下。

    沈浪对《金/瓶/梅之风月传奇》进行了一些修改。

    比如西门庆的字不再是光允了,而是暗否。

    还有西门芊芊的名字也变成了西门万万。

    这下子也不知道读者们能不能联想到芊芊这个名字,但愿这一届读者能行啊。

    ……

    沈浪和金木聪二人坐着马车前往一百多里外的兰山城。

    为何要去那里?因为那里才是文化盛地。

    兰山城不属于怒江郡管辖范围,而是属于阳武郡。

    更妙的是阳武太守某种程度上算是张翀的政敌,所以对沈浪这本书的印刷和发行尤其有利。

    但是从地理距离上,兰山城和玄武城却又非常近。

    它是一个文化名城,他出的书籍能够辐射到周围五郡二十几城。

    书籍,已经成为了兰山城的名片。

    玄武城的丝绸,兰山城的书。

    想要引起巨大效应,去兰山城出书才是最好选择。

    “我爹竟然没有打你?”金木聪惊讶道。

    沈浪眼睛一眯道:“岳父大人没有打我,你很失望对吗?”

    “对啊……”金木聪本能道,然后拼命摇头:“没有,没有,我这个人最讲义气了,怎么可能会这样想。”

    接着,金木聪又道:“我爹竟然没有把书稿撕掉?”

    沈浪懒得再回答他这样幼稚的问题,何止没有撕掉,还发生了比你更加火爆的事情。

    “姐夫,看来我们这本书要火啊。”金木聪道:“连我爹这样古板的人都舍不得撕掉,绝对要火啊。”

    在看书方面,玄武伯爵绝对是老白了。

    对于一本书而言,经常可能会出现小白之仙草老白之毒草这种情况。

    如果一般书让伯爵大人这样的老白都拍案叫绝的话,只怕是要扑街了。

    但凡事都会有例外,沈浪这本书绝对是老白小白一起通杀。

    一定会火爆三重天。

    ……

    整整四个多小时后,沈浪和金木聪乘坐的马车来到了兰山城。

    这座城池的底蕴是不如玄武城的,算是一座比较新兴的城市。

    这里也有一个老牌贵族,兰山子爵府。

    但祝氏家族太狡猾,阳武郡太守还没有将新政大刀落在他们头上,这位子爵大人就提前投降了。

    献出了自己的封地和兵权,换来国君好一阵夸奖,誉为国之干将。

    不仅如此,还赐给了兰山子爵府好一批钱财。

    但是兰山子爵府也成为老牌贵族之耻。

    你这样做痛快了,可把我们害惨了,玄武伯爵也屡次痛斥兰山子爵之无耻,这等行径完全是将其他老牌贵族架在火上烤。

    ……

    论有钱,兰山城肯定是不如玄武城的。

    但从市面上看来,这里反而还要繁华一些,而且气氛上也轻快得多。

    真不愧是文化明城,这里到处都是书店书摊。

    空气中都弥漫着一股墨香味,周围几十城的书籍都在这里进货。

    一路上经过许多书店的时候,沈浪都看到了巨大的招牌。

    “距离《鸳鸯梦》下册上市还有十六天!”

    竟然还有倒计时?

    这本《鸳鸯梦》是有多么火啊?

    何止是火啊,简直是爆了!

    《鸳鸯梦》的上册销量,已经打破了兰山城话本类销售记录了。

    如今半年多时间过去了,无数人对下册翘首以待。

    所以,许多书店都挂起了这本书下册的上市倒计时。

    而这本书的作者,也成为了名满几十郡的大才子,无数深闺少女的梦中情人。

    ……

    这个兰山城有五个大书坊。

    这些书坊不但卖书,而且还自己印书,在周围几十城都开了书店。

    用地球上的话说,这就是大型连锁书商了。

    而最大的两家书坊,一家是墨香楼,一家是如玉阁。

    前者一听就非常古板正经,后者一看就很通俗艳丽,所以沈浪和金木聪毫不犹豫去了如玉阁。

    沈浪进入如玉阁之后,目光立刻锁定了一个年轻英俊,锦衣玉服的公子。

    帅哥之间都是天敌啊!

    一个掌柜立刻迎接了上来,道:“两位公子想要什么书,小店最近刚刚上了一本《鸳鸯梦》,那真正是婉转缠绵,无数公子小姐看得如痴如醉,定然不会让两位公子失望的。”

    又是《鸳鸯梦》,沈浪的眼睛和耳朵都要出茧子了。

    你还不如叫新鸳鸯蝴蝶梦呢。

    沈浪嘴角不屑一笑,这书名一看就知道是狗血文,骗无知少女的芳心和零花钱。

    不像我这本书,不但骗男人的钱,还要榨取某种生命精华。

    他的笑声刚刚一出,立刻受到了一股敌视的目光。

    那个英俊的锦衣公子目光射了过来,寒声道:“怎么?这位兄台觉得很可笑吗?”

    他容貌也算得上是非常英俊,但和沈浪比起来还是有差距。

    只不过不过这一身锦服缝金绣银,比沈浪还要华贵。

    人靠衣装马靠鞍,沈浪这身衣服被人比下去了。

    沈浪道:“阁下是?”

    “兰山祝文华。”青年公子道。

    祝文华?

    原来是你啊,老牌贵族之耻。

    你爹真是混蛋,主动把封地和兵权都献上去了,把我玄武伯爵府放在火上烤。

    只不过人家祝氏可不觉得自己是贵族之耻,得到国君的肯定和夸奖之后,人家正当红呢。

    而这位祝文华,便是兰山子爵府的第二子。

    “《鸳鸯梦》便是拙作,兄台有何指教?”祝文华又道。

    原来红透几十城的大才子,就是你。

    骗取无数少女芳心,眼泪,零花钱的人也是你啊。

    这祝文华名气很大,不但是许多读书人心目中的偶像,更是无数妹子的深闺梦中人。

    作为贵族之子,他并没有混吃等死,反而锐意进取,习文学武,仅仅十六岁就中了举人。

    在贵族圈内,他是一个叛逆,又是一个偶像。

    在平民眼中,他是一个出身高贵却忧国忧民之才子。

    不过明人不装暗逼,别人看不穿此人,沈浪还没有见到他本人,光听他的事情就将此人看透了。

    兰山子爵府在几年前乖乖交出了封地和兵权。

    他家的封地实在不多,仅仅只有一百多平方公里而已,至于私军更是只有不到三百人。

    这位祝文华又是子爵大人的第二个儿子,无法继承爵位的。

    那么应该怎么办呢?

    当然是另寻出路,一边考科举,一边刷名望了。

    而且沈浪还知道,这位祝文华刷名望的一个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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