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临阵铸剑(下)(第2/2页)傲世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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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自然能把眼中杀机藏起来、藏得很妥当。

    之前,英格玛是个正常的、很关怀汤森的长辈。但在三天枯坐之后,英格玛却变成比光辉教会和所有使徒加起来都要危险的敌人!

    因为某种苦思的结论,英格玛需要汤森去死。

    这不是说笑、也不是试炼、更不是演习!

    小路尽头的死亡陷阱,它正等待着汤森的光临。让汤森战死在争取荣耀的道路上,以一个勇者的形象存留在别人记忆中,这就是英格玛最大的让步、也是他出于愧疚和惋惜的补偿。赠剑给汤森,也是为了帮他塑造这个勇者形象。

    为了撇清自己,英格玛要借死敌的手完成此事,所以汤森不能活着从村子里走出来。在汤森出发之前,英格玛尽心竭力的教导他武装他,但那只是为了进一步避免别人的怀疑。

    汤森不是神仙,也不是未卜先知的神棍,所以他对此毫不知情。他的脚步渐渐靠近了村子,他的眼睛已经能看到村舍的若干细节。由此可见,掩饰行踪的异能效果还行,只要距离百米以上,就不会被死敌发现。

    村口小路上有个晒太阳的“人”,这家伙不止一次被异常声音惊动,所以频频探身抬头,使劲观察小路上的状况,但“他”始终没发现汤森正在靠近。

    汤森暗暗惊异,不是为异能,而是这个放哨的家伙太像人。

    它有血有肉、有手有脚,脑袋上有五官有毛发,什么零件都不缺。一身破衣服也穿得恰到好处,神形兼备的老年流浪汉。

    诡异的是,它裸露的皮肤间或会有根细如发丝的黑气钻出来,笔直的向上飘,经久不散。

    在它向小路张望的时候,汤森发现它的目光里空空荡荡。木然的眼珠在转动,瞳孔也偶尔映出一点光,但毫无生气可言。就像在眼珠上蒙了层肉sè琉璃,流露出来的只是yīn冷。

    这是汤森见到的第一个死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