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一章 杜小雨爱上我了?(第2/3页)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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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杀人,那种电影里看到的毒贩火并以及毒贩跟警军大面积交火,纯粹夸大其词。

    不进入到金三角地区,毒贩子也就是藏头露尾的过街老鼠而已,跟警或者军交火肯定有,但绝对是那种能跑的掉就绝不会轻易开枪的类型。

    哪像南美以及非洲,雇佣军这种职业竟然还依旧存在,那真是杀人就杀人,宰人跟宰只鸡没什么分别。

    当然,金三角地区,乃至南亚一些内乱的国家也是如此。

    高一鸣在大期间,一度对雇佣兵很感兴趣,他很难想象,在如今的地球上居然还存有雇佣兵这样的职业。

    因此他对此进行过很详尽的调查。

    了解的多,就是让人感到心惊胆战,在生活如此富足,科技如此高端的年代,竟然还有卫星都无法完覆盖的区域,还有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早上出门永远都不知道自己今晚还能不能回来跟老婆操上一盘的人群。

    也正因如此,高一鸣看到马岛警的调查报告,只觉得触目惊心。

    他知道,不管程煜在那座岛上经历了什么,自己都不能过多的去问。

    是以他今晚询问的,也都是些皮毛。

    唯一一句显得过分点的话,也就是刚才那句“火并不会是你挑起来的吧”。

    刚问出口,高一鸣就有些后悔了,而程煜不予置评的态度,也更让高一鸣心里明白,程煜在岛上肯定也见惯生死了。

    甚至于,高一鸣觉得,程煜整个人的气质都发生了变化。

    以前刨除掉他身上程氏集团唯一继承人的光环之后,程煜更多的就像是个高历高智商的普通人,哪怕程煜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做成了很多普通人一辈子都做不成的买卖,高一鸣也并看不出他和自己有什么质上的不同。

    所有的不同,都只是来自于外在而已。

    甚至于,不管程煜是否愿意承认,如果他不是程广年的儿子,他所有那些看似成功的买卖,其实都不可能成功,那该都是别人的生意。

    可是现在,高一鸣却觉得不一样了。

    刚才在吞拿,高一鸣刚刚见到从智利归来的程煜之时,就已经感受到了程煜身上某些不同之处。

    否则,哪怕高一鸣对程煜一贯很客气,但无论是用敬语的“您”,还是那句“少爷”,其实更多的时候都是调侃靠上。

    而刚才,高一鸣却觉得自己并没有再向程煜调侃什么,喊他少爷也好,尊称为您也罢,都是高一鸣发自内心的念头。

    这种感觉很微妙,以至于高一鸣一开始也没有感觉到,但等他回到酒吧,因为他接到程煜电话而直接被打发走的双胞胎,在他一个响指之下又回到了他的身边,这让他感觉到,现在如同大爷一般的他,刚才在程煜面前,到底是如何的诚惶诚恐。

    再等到程煜面对他的问题,不承认,也不否认,只是拿起酒杯喝了一口的姿态,也让高一鸣觉得,程煜身上竟然有一种和程广年类似的帝王气。

    当然,高一鸣没有见过程广年,可仅仅从一些媒体的照片,或者仅仅是听闻他从前的那些事迹,高一鸣就已经能够感受到程广年的气场了。

    这是一种连靠近都不用靠近,就会令人心生怯意的气场。

    高一鸣还曾一度觉得,程煜并不像程广年的儿子,他身上完没有继承他父亲的睥睨之气。

    可今晚,高一鸣感受到了。

    程煜,怎么呢,就仿佛端坐在高台上的帝王,俯视着下的臣民,目光里没有喜,没有忧,没有高高在上,也没有丝毫的平易近人。

    当然也并非冷漠,只是一种予取予夺的气势。

    这份气势,究竟是来自于程广年的遗传,在程煜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陡然升华或者叫做复苏了呢?还是干脆就是程煜这一次经历了一些常人所无法考量的事件,从而引发了他的蜕变。

    高一鸣甚至觉得,以前自己还可以尽可能无视两人在财富和权势上的差距,勉强做个朋友,但是现在,他竟然会产生一种不敢高攀的念头。

    要知道,高一鸣其实是个很骄傲的人,他赤手空拳打下了自己现有的一切,虽然比不上那些富豪榜上的人,但他是在零基础的情况下,为自己开辟出来的一片天地。

    像是程煜这样的二代,即便不动用家里一分钱,看似白手起家的创业,那也不过就是而已。

    怎么可能白手起家?

    且不程煜卖车的钱,那车是哪来的?

    即便那笔钱也不算,程煜也依靠了家里的声望。

    如果程煜不是程广年的儿子,管路会这么尽心尽力的帮他打理投资公司?

    如果程煜不是程广年的儿子,沈知秋能跟他这么个刚走上社会,勉强过了二十岁的毛头伙子成为合伙人?

    如果程煜不是程广年的儿子,薛长运会把他放在眼里,还将运营多时的地铁项目转手给他?

    别薛长运是为了感谢程煜帮他找到了害他弟弟变成那样的元凶,换个人呢?

    把程煜换成高一鸣,薛长运会给他整个地铁项目?顶多让他参与一下,或者介绍几个单子给他的公司而已。

    那要是再把高一鸣换成一个桃花源会所的普通员工,薛长运或许会提拔此人做会所的负责人。

    但顶了天了也就是如此。

    要不就是直接一百万的酬金,不会更多。

    白了,一切终归还是因为程煜是程广年的儿子而已。

    当然,高一鸣这不是在否认程煜的能力,而仅仅只是表明,二代们的成功不存在白手起家这回事。

    是以,像是高一鸣这种根毫无资源的人,想要在如今社会资源分配已经到了中后期的年代,再想白手起家,难度有多大。

    狂一点儿的,高一鸣觉得,自己跟二马差的也不过是背景和年代罢了,在如今这样的社会,已经很难再诞生二马那样的奇迹了。

    努力再努力,天才再天才,诞生的顶多第二阶梯乃至第三阶梯,第一阶梯里的那些人,是不会允许你攀登上去的。一旦你做大了,他们就会动用一切手段收购了你。

    所以,像是高一鸣这样其实内心充满骄傲的人,竟然会对程煜产生一种不敢高攀的念头,这只有高一鸣自己才明白到底有多浮夸。

    于是乎,当程煜不置可否,高一鸣觉得,自己还是不要再问下去的好。

    且不可能内情复杂,问得多了会惹得程煜不耐,单单是事件身,高一鸣就觉得已经超出了自己可以继续深入了解下去的范围。

    只是,一旦高一鸣不再询问,程煜也不再多言,这气氛就显得略有些尴尬了。

    好在,程煜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程煜拿起来一看,是杜雨打来的。

    “喂,还没睡啊?你不是明天一大早要去宝安出差么?”

    “嘻嘻,就是想问问你,高一鸣带你认识的妹妹长的好看不?你今晚还回来么?”

    程煜愣了愣,叹口气道:“高一鸣了,他的妹妹不会分给我。”

    “这么他那边还不止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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