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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当时3和1房间窗户都是开着,否则王姐要喊多大声,才能惊动131的报警人。问题在于……”
欧阳逸接道:“问题是一两点左右,天气很热,开了空调,窗户肯定是关闭的。131的房客是一位有心人。你认为报警人是指使者,还是王姐的同伙?”
曹云道:“如果是同伙,报警不符合利益。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孙地墙尖成立,孙地必然不能再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但是,如果是布局陷害,水平似乎低劣了一些。我无法确定报警人到底是什么情况,但是他很可疑。”
曹云道:“事实按照我推理应该差不多,王姐有心,孙地临时起意,王姐不心勾引,孙地顺水推舟。来你情我愿,讨厌的131访客报警打破了这情况。”
欧阳逸皱眉:“孙地王姐要一百万,他不同意,发现了一些轻微肢体冲突。你怎么看?”
曹云道:“我不认为王姐会开这个价,如果王姐开这个价格,不会没有其他准备。最少有录音,视频之类。我认为王姐就是想攀枝,她要的应该不多。孙地笔录,事后和王姐就报酬产生分歧,肢体冲突,王姐喊救命,131房客才会报警。王姐称,事前被压倒,她喊救命,孙地许诺提拔,她才半推半就。事后两人很和平,一直到警察到来。按照道理来,孙地撒谎。”
欧阳逸道:“可是很多事是不讲道理的。”
曹云:“对,王姐有个非常不利的因素,她在孙地午休期间,主动前往客房。作为行政秘书不是通常意义的秘书,他们负责处理书工作,并不隶属某位管理层。王姐和孙地肯定不熟。基于这个立场,王姐撒谎的可能性更大。”
曹云:“但是,我注意到第三条辩题。王姐称检以指控为威胁,要求她认罪,是真的还是假的?”
欧阳逸品味一会:“如果孙地的是实话,第三条的辩题基没有意义。既然坐实了王姐撒谎,有足够证据控告王姐敲诈,那第三条辩题还有什么意思?”
曹云道:“因此,我认为烈焰掌握的核心证据对孙地极为不利,所以我这局会押宝王姐。”
欧阳逸笑:“你先分析了一堆王姐的劣势,最后却站队王姐。很不讲道理。”
曹云也笑了:“你也了,很多事是不讲道理的。”
……
第三天上午九点,答辩会进行第二个问题:王姐和孙地谁的是实话。
这次答辩会分成三,一是辩护席支持孙地的是实话,包括了呼延屏、何英等四名律师。另外一控席位支持王姐了实话,包括了曹云、欧阳逸和南宫腾飞。还有一坐听审席,三尺、司马落两人就坐。
司仪首先询问:“检察官,司马检察官,你们两位是弃权吗?”
三尺拿起面前麦克风,道:“案孙地和王姐都在撒谎,事实真相应该是,王姐有引诱孙地的成份,孙地则读出王姐的想法,于是主动进攻。按照规则来,女生穿的多少,动作如何,只要不超过一定界限,就不违法。男生由于女生的衣服多寡、某些容易让人误会的动作,进行肢体接触,男生违法。所以在道德上,我站孙地,在法律上,我站王姐。”
司马落伸手要过麦克风,道:“按照烈焰定的规则,区分点在是孙地主动触碰王姐,还是王姐主动触碰孙地。按照法律规定,王姐是不足信的。第一条:王姐知道房间内只有孙地,她的工作并不着急,在没有任何强迫情况下,她仍旧进入了客房。第二条:在验伤环节,未发现有暴力冲突,也就是王姐是顺从孙地的。第三条:综合第一和第二条,王姐带有目的,并且达成目的。他们情况类似镖客和那谁,只是因为价格上存在了差异。所以控告孙地侵害王姐是不成立的。王姐在法律上是不对的,但是很明显的孙地主动触碰了王姐,这在烈焰规则中孙地是不对的。所以我不知道应该怎么选。”
三尺和司马落互相看了一眼,大家都有些讶然,两名检察官虽然都选择听审席,但是竟然意见不一致。三尺认为法律上女可以搔,男不可扰。司马落认为,法律上王姐是不对的。
律师们知道谁对谁错,三尺是以公众场合来衡量这件事,但是这件事不是发生在公众场合。王姐进入孙地客房带有主动主观恶意,就法律来,司马落是对的。三尺在这面不如司马落的,她就是一名侦探。
司仪点点头:“好吧,接下去是辩,你们认为王姐主动身体接触孙地,还是孙地主动身体接触王姐?谁在撒谎?”
呼延屏开口:“这案子我和何英律师是最了解的,我可以告诉大家,王姐承认自己在得到机会后,已经有心理准备,特意前往133房间。如司马检察官所,王姐带有主观恶意的主动进入客房。并且主动以明报表为理由,和孙地有直接身体接触。孙地读取了对的意思,顺水推舟。王姐半推半就。孙地没想到王姐有前科,事后王姐直接要一百万。这让孙地感觉被耍了,于是双发生了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