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 求职(第1/2页)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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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一航道:“能做警察的人很多,有我不多,没我不少。我上个月正式向唐检查机构递交了考试申请。由于高岩和唐是友好兄弟城市,所以我在高岩从事司法的时间可以核算成唐的时间。如果能通过考试,我换一个户口后,就可以成为一名检察官准确是检控官。”

    曹云:“为什么不回高岩做检控官?”

    陆一航回答:“在唐习一年,对唐法律更为熟悉。曹律师你也过要发展自身的优势。我毕业之后,被调派到美国犯罪实验室习与工作。相对高岩来,我可能还更熟悉美国的法律。”

    曹云问:“什么时候考试?”

    陆一航回答:“我的情况比较特殊,并且距离最低的三年司法工作时间还少半年。所以应该是半年后。”

    曹云道:“这半年就就先留在律师所,抱抱司马落大腿吧。”

    陆一航站立,鞠躬:“对不起。”

    曹云:“这道歉我收下了。坐吧。为什么不做律师,想做检控官?”

    陆一航回答:“我我一毕业就能去美国习你懂得?所以我不用为金钱担忧。我发现无论是高岩还是唐,检控官只能应付一般的律师,遇见名律师时经常会惨败。所以我在一定程度上是拥护大陆法系的。但不可否认英美海洋法系有自身的优势和特点,缺点就是检控官。”

    通常来,大陆法系的律师能作为的空间较,对案件的影响程度较低。英美法系律师有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大陆法系的缺陷在于裁判,如果能保证法官是非常聪明,业务能力非常强,办案非常公平的人,那大陆法系几乎是完美的。在发达国家中,法国、德国等十多个发达国家使用大陆法系。

    书从来就没有看低过大陆法系,抬高英美海洋法系的意思。只是因为海洋法系律师有更大的发挥空间。

    曹云调侃道:“严格来,我也是富二代,但我必须努力赚钱。”曹云爸爸是曹烈,曹烈有钱吗?肯定很有钱。

    两人闲聊几句,很轻易化解了外人看不见的紧张。如果陆一航不主动承认这事,曹云不肯定事态会怎么发展。陆一航自己的律师证是李龙走后门特批的,自己根没考过试,一切的法律知识都是到高山律师所后习的。

    这边还在闲聊,又又有人敲门。

    这次来的是云隐,看了看开门的陆一航,随意点下头,做个手势。陆一航很乖的出门。

    云隐到阳台处,看闭目假寐摇晃藤椅的曹云:“我不仗义我认了行吗?”

    “真心认?”曹云睁眼问。

    云隐:“真心的话我还是不认的。”

    “草。”

    云隐道:“我老子给我电话,老子我不可能拂逆我老子。没错,我对你是不仗义,但是比较而言我很仗义。再来一次,我仍旧会卖你。”

    “其实你卖我未必是坏事。”曹云道。

    云隐听不懂:“何解?”

    曹云道:“我一度认为鬣狗和保云公司,和你爸爸,和你有关。虽然只是有点疑虑,但通过这次的事,明我还是想的太多了。”

    云隐惊:“你竟然能把我联系到鬣狗,你也是人才。”

    “脑洞大,没办法。坐!”曹云道:“鬣狗放人了。”

    云隐一拍掌:“好,太好了。我对你不仗义还在其次,如果因为我害死这几个人,我真会过意不去的。”

    这时候又又又有人敲门,曹云掐指一算,该来都来了。魏君肯定不会来安慰自己。曹云带着疑惑亲自开门,没想到是接待员妹子。见此,曹云必须承认自己确实很有才,很帅气,很吸引妹子。

    接待员伸头,曹云内心上下波动,咋整?肯定不接,但是要怎么委婉拒绝才不伤害妹子呢?曹云把头凑过去。

    接待员:“曹律师,你老朋友桑尼把高姐拐到后院去了,还特别明不惊动你,有私事和她谈。”

    这接待员有眼力,桑尼这只黄鼠狼上门拜年,专找高山杏,肯定有猫腻。

    曹云拿起西装急急下楼,转到后院,高山杏刚刚放下笔,和桑尼握手:“欢迎桑律师加入律师所。”

    纳了个尼?

    曹云走过去,拿起件一看,竟然是劳务合同。桑尼成为高山律师所的专座律师,他愿意将4的收入缴纳给律师所。

    “你是律师?”真心没看出来。

    桑尼拿出律师证:“早几年考的。”谁没律师证呢?

    曹云再问:“你来干嘛?”

    桑尼:“金盆洗手。”

    曹云:“什么鬼?”

    半个时前,李龙正式宣布和鬣狗谈判的消息。他向媒体承认自己行动的过失,同时明了和鬣狗的谈判条件。鬣狗除主管走叉和鬣狗老板之外,以今天上午十点为界限,将不追究所有曾经鬣狗的成员的法律责任,但不排除民事责任。同时,李龙宣布,自己已经向寺长递交了辞呈,在接下来一段时间内,他会配合新局长熟悉工作,而后正式退休,离开司法界。

    也就是桑尼之前干过多少坏事,就这么一抹抹掉了。桑尼向走叉提出了辞呈,走叉祝他好运。一时间桑尼对前途充满了迷惘,想起自己有一尘封的律师证,于是就到高山律师所找工作来了。

    曾经有过相同的事,廉政公署成立之后和警察的矛盾非常激烈。最终廉政公署无奈宣布,以时间为界限,之前警察所犯的事既往不咎。这才将矛盾平息了下来。

    李龙胜还是败呢?

    曹云认为,李龙虽然有滥用职权,涉嫌违法法律等可能。但是李龙很可能因为自己的决定灭掉鬣狗。这条新闻一公布,曹云相信有很多曾经鬣狗的成员会立刻向警自首。

    团伙犯罪中有一个投名状,这也是警卧底在犯罪团伙中的难点。你卧底在杀人团伙中,你不杀人,你就无法得到他们的信任。加入鬣狗的人每个人有自己的原因,或者是为了钱,或者是为了其他的。在满足了他们的需求之后,他们中不少人也必然为自己加入犯罪团伙而担忧。

    如同什么鬼贷一样,借钱时候爽,还钱时候就痛了。这次李龙一力洗白鬣狗成员,极可能给了鬣狗致命一击。

    为什么走叉要给李龙这个机会呢?曹云认为以走叉的能力,应该算到前因后果。

    曹云问道:“你们老大是想金蝉脱壳吗?”不太肯定,按照曹云对走叉理解,这家伙是特有表现欲的,老子天下第一,寻找着人生挑战的生活态度。

    桑尼道:“按照我的了解,走叉上任之前,鬣狗的发展是非常臃肿的。在走叉上任后,很多人都被边缘化。我甚至怀疑草莓地那个火拼,也是走叉故意为之,想把鬣狗身上的坏肉部去掉。”

    桑尼这么分析很有道理,走叉雇佣叶澜目的是让叶澜被捕,提供一些误导警的情报。草莓地火拼中叶澜就是既定的牺牲品。陪同叶澜被献祭的还有一二十人。为了让这些人坐实罪名,走叉甚至在他们的营地藏枪。

    还有刘长发,刘长发可是富豪级人物,怎么也应该算是鬣狗骨干级别的成员。难道刘长发也是臃肿的一部分?

    走叉有了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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