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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间,刚刚是早上七点半。
厨房内传来动静,她走了出去,却看见萧一情在做三明治。
他看见她的时候,有些吃惊,“起的这么早?”
艾琳娜很爱睡懒觉,没人喊她还能早起,确实少见。
她笑了笑,拉开椅子,“肚子里的馋虫被你早餐的味道给闹的。晋晋他们呢?要不要去喊?”
“喊过了,赖床。”萧一情莞尔一笑,“我们先吃吧,吃好了,去跑步。”
“啊?”艾琳娜傻眼,“还真要晨跑?”
“反正,你都早起了。”萧一情用一种你自找的表情看着她,最后还文绉绉的来了一句,“晨光与我,不可辜负。”
“不要了吧。”艾琳娜哭丧着脸。
“要的。”
就这样,在艾琳娜不情不愿,死磨慢蹭的心态下,一顿十分钟都不用的早饭硬是吃了半个小时。
“走了。你衣服很宽松,不用换了。只要把拖鞋换成球鞋就好了。”萧一情笑了笑,转身收碗筷。
艾琳娜看事情没有转机,也不挣扎,跑就跑吧。
等两个人换好衣服,萧一情就带着她沿着林荫道开始慢慢跑步。
他和谭少慕的感觉非常的不同。
比起西装革履,运动服,休闲服更适合萧一情一些。萧一情如果一直当歌手,或许更适合些。他却为了何幼霖,走了另外一条路。而谭少慕确实天生为了西装而出生的男人,穿什么都严谨俊朗。
晨风吹拂过来,艾琳娜摇了摇头,告诉自己不要去比较,没有意义。她应该做的是享受当下。
此时,萧一情转身向她大步走来,拿下他身后的运动包,从里头抽出一瓶水递过来。
艾琳娜接过水,一屁股坐在花坛上,咕咚咕咚地喝了起来。
“艾琳娜。”萧一情突然叫了声。
“嗯?”她偏头,觉得他惯常温和的眼神里有轻微异样。
“如果我们结婚,你希望我们定居美国,还是回中国?”萧一情转开头,眺望远处的风景。
“没想好。”她苦笑了下。
按理说,她在国内无亲无故,应该想回在这里定居的。可是,也不知是她到底是华人的关系,还是别的,她只在中国呆了一会,却深深爱上那里的美食,生活节奏。就像是从小被带入人群里的小狼崽终于回归了森林。
她不由自主地从兜里掏出手机,看了一眼。
谭少慕走了那么久,却还是没有一通电话打来,也没有一条信息发给她。可她却很想他,想念他对她说故事的表情,也想他从容不迫,霸道自信的样子。
突然眼前的光被挡住了,黑压压下,她再抬头时,竟看见萧一情正慢慢俯身逼向自己,似乎要吻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