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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秒,还是高高在上,三顾茅庐的北美大爷。
下一秒,就成了仰视叶书,狼狈扑腾的落汤鸡。
“法克!法克!”
乔纳森愤怒无比,但眼见叶书右手,突然从后腰抽出把手枪指着他,他就彻底闭嘴了。
叶书丝毫脸面,都没给他留:“我没听清,再说一次!”
对方怒目而视。
“呯!”
随手一枪打出,打在乔纳森身边水中,叶书笑意不减:“我没听清,再说一次!”
乔纳森咬牙切齿,直看叶书不说话:“……”
叶书皱了皱眉,心里暗叫不好:“这北美人当大爷当久了,都不知道怎么低头了?看来暂时我没法子压服他……没办法,只好杀了……”
心中杀机浮现,叶书举枪就射。
这样的一个“监军”,还不服自己管束,在团队中,绝对会给自己造成极大麻烦。
尤其是在《狂蟒之灾1》的剧情里,反派BOSS丧锣,是分化人心的绝顶高手,与其让乔纳森成为团队中的突破口,不如直接杀了。
一了百了!
因此,叶书一想明白这里面的调调,就直接开枪了。
但这世上,除了叶书,旁人并非就一无是处。
乔纳森这样的人,这辈子都在练习察颜观色的本事,叶书的个人情绪表现如此明显,乔纳森又不是脑残,哪里会感觉不出来?
几乎在感受到叶书的杀意涌现,手刚有往上抬的趋势时,乔纳森直接就一个猛子扎进了河水里。
前后不过一秒,叶书的子弹,就已经毫不留情地,射在他刚才所在的地方。
“耸!耸!耸!”
藏身在河底,听着耳边水中沉闷的声音,乔纳森知道,那是子弹入水声。
朦胧的水光中,一道道急速穿动的旋转气流,从自己原先待着的地方,斜着往水底穿去,但却因为水的阻力,动能大减,穿行不过半米多点,子弹就极速缓慢下来。
乔纳森面部扭曲,腰一翻,往河底继续钻去。
“这个疯子!真的要杀我!他真的不在意我北美人的身份!”
上帝爱白人。
上帝最爱北美人!
在这个年代,北美是世界当之无愧的霸主,刚在二战中证明了自己的顶尖大国实力,又刚刚把北苏搞得四分五裂,整个北美的国运,几乎是达到其国运巅峰!
更何况,整个世界的其他国家,经历两次世界大战,几乎都伤筋动骨,刚刚从废墟中站起来,这时候再看看北美那恐怖的实力,哪个不敬畏有加?
可以说,北美国籍,就是这个世界最牛叉的通行证。
在英法那边还好,在这些小国,甚至是种花家、欧德、东瀛这些国家,北美人同样好使。
比如说,一个普通的北美游客,在省里遇到了小偷。
这本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当地警察就是要全城查案,查出来就是大功一件,查不出来,那就会惊动市里、省里,成为“事关国家颜面的外交事件”。
这不是开玩笑,而是那个年代真实的情况。
你是管理一亿人的高官?
哦,我是北美人。
你是当地黑色势力老大?
哦,我是北美人。
你是南洋华裔,不过是个刚刚反屠了血兰镇的南洋华裔?
嗯,我是北美人,我很欣赏你,当我的保镖,给北美大爷当狗吧!
乔纳森有独属于自己的北美精英的傲气,如果听到叶书凶名,就直接跪舔,那才真是智商下线,给北美国籍丢脸。
……
叶书理解他的心情,因此好心把他扔下水,冷静一下。
一群土人,都敢发动杀戮,直到叶书清洗了血兰镇,才真正从他们的死人眼中,看到敬畏神色。
一个镇子,几百人的死亡,才让亲眼看到这一切的剧组众人,对叶书不甘地低下头。
一个更加“高贵”的北美精英,凭口舌、凭利益出让,凭武力威慑,就能让其心甘臣服?
还是拥有一个“黄皮猴子”的自觉,给这群北美大爷当小厮,鞍前马后地笑脸相陪,以求得对方可能的善意关照?
不在对方身上打几个枪洞,对方是不会正眼瞧你的。
叶书甚至懒得等他老实,一把手枪打完了,就换另一把。
旁边的剧组众人看着,心头不由得一阵肉跳,内心还涌现出一股子埋怨:叶书这样的人,没事都要搞事情,乔纳森你惹他做什么?
连着两梭子弹打下去,见没有一丝血线露出来,叶书忍不住哈哈大笑:“还行,水性不错,出来吧,我不杀你!”
又等了一会,见再没有枪响,河面才露出乔纳森急促大口喘气的脑袋,一脸惊恐的看着船上的叶书。
他是真的被吓到了,趴在岸边河底,抓着水草拼命把身子压低,感受着一发发子弹冲击河水的震动,他几乎像度过了几个月那么久。
每一秒,都是与死亡擦身的煎熬。
短暂的“厮杀”后,
他害怕了……
叶书黑漆漆的枪口指着他:“进了林子,一切我说了算,我会照顾你们的安全,但是我不想听到任何反对的声音。怎么样?‘欣赏’我的北美人?”
“OK,thank you!”
如电影中他被反派指挥,反抗后被扇脸后说“thank you”一样,乔纳森同样用这句话,表达了臣服。
叶书点了点头,对此结果毫不意外。
说句不好听的,这世上有许多人,许多国家,就是贱!
不狠狠扇它几耳朵,它就永远不知道尊重是什么意思。
……
果然,在死亡线上走了一圈的乔纳森,之后表现得很老实。
他本就懦弱。
轮船,往着雨林驶进,天色阴沉,似乎要下起一场暴雨。
船上众人也不惊慌,平稳向目标驶去。
叶书坐在船舱里,最好的房间已经让给了他。
此时的叶书,正拿着一个婴儿脸盆大小的物件,正是开启《白衣秀士2.0》绿色宝箱,所获得的“血滴子”。
“血滴子,人阶中品。
雍正手下‘粘杆处’杀手所用兵器,以一等皮革为套,暗藏利刃,可于百步之外甩出、套入人首,枭其首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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