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1/2页)辽东之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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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枭好像做了一个梦,他又回到了朱日和。辽阔的草原,训练场,演习的烽烟,还有战友们黝黑的脸。

    他飘荡在朱日和的上空,看着一支支有着光荣番号的部队在这里撕杀。一支支威武雄壮的队伍,通过检阅台。

    忽然,天翻地覆的摇晃起来。李枭猛的睁开眼睛,却看到了几个哭得跟小花猫一样的脸。

    “哥醒了!”眼泡肿得跟金鱼似的小玉,立刻跳起来。

    浑身每个骨头和关节都在疼,巨大的痛楚差点让李枭昏过去。敖沧海那张丑脸出现了,李枭只能忍着不昏过去。

    “小子,身子骨还算结实。大夫说了,骨头没事儿。只是脏腑受了些震荡,休养个三五天就会好起来。

    行啊小子,没想到下手挺黑。一支棒槌,就打得老五没有还手之力。伤好了,就离开辽阳府吧。跟蒙古人走也好,自己进关也好。总之不要留在这里了!

    那马我手下人帮你卖了,卖了六十两。拿出五两给他们喝酒,剩下五十五两都在这里。”敖沧海拍拍床边的一包银子说道。

    李枭心里明白,衙门里的官差收钱都收惯了,即便是敖沧海也不可能白使唤人。抽头五两,已经是看在敖沧海的面子上。

    “谢了敖爷!老二,拿三十两银子给敖爷。敖爷,我们兄弟不富裕。这就是点心意,您收着。”李枭知道这一次是敖沧海救了自己,如果不是考虑弟弟妹妹们,李枭一两银子都不准备留。

    “哈哈哈!好,你小子这么穷还能分一半儿给老子。倒是一条汉子!钱你拿着吧,让你的弟弟妹妹们抓些人参啥的给你补补。看这身子骨儿,跟个小鸡崽子似的。没事儿,老子先走。好好将养,你的弟弟妹妹们没人敢动,你放心。”敖沧海豪迈的一笑,拍了李枭两下,起身走了出去。

    “他娘的,这么穷还挺大方。老子刚才,差点儿就收下了。”走出好远,敖沧海还在为没有收下三十两银子懊悔。这年月,一个黄花大闺女也就这个价。到妓馆里面嫖上一宿,给头牌二两银子她能侍候得你飞起来。

    “他娘的,好人做不得!”敖沧海回头看了一眼,嘟嘟囔囔的走了。

    敖沧海走了,格日图也来看了一眼。蒙古汉子对这位重伤员极其欣赏,男人嘛!一定要对得起兄弟,自家兄弟被人欺负了,没二话,干他娘的。反正还要在辽阳待上十几天,李枭养几天伤也不碍事。

    格日图也想这几天好好的了解一下李枭,乞颜部跟汉人有很多生意要做。他手下着实需要一个汉人大管事,别看李枭年纪小。可这股子狠劲儿,却是格日图最欣赏的。如果看着合适,先让他商队里做个伙计。他会蒙古话,又会汉话,培养一下将来一定是个好帮手。

    “我哥就是那么一下,那个五爷就被我哥捅翻了,蛆一样在地上拱。”吃着白面馍馍,李虎白话的吐沫横飞。不是需要喝一口四弟李浩递过来的水。

    辽东人习惯吃大米,馒头这东西还真吃不习惯。吃在嘴里,总是觉得干巴巴的。好在羊肉非常不错,鲜嫩可口以前可不常吃。

    李枭无奈的摇了摇头,老三李虎很不错。可惜脑筋太简单了一些!

    自己那一招儿,是实在没办法的亡命一搏。那个时候,部队教的什么都用不上了。如果这一下没捅上,兄弟俩的命都会玩完。也活该那五爷倒霉,那时候正回头向敖沧海挑衅。根本没注意脚下的李枭,还能发出这样的绝地反击。

    在床上躺了两天,李枭就躺不住了。再这样躺下去,四肢都要躺蜕化了。浑身的肌肉散了,再想练起来可不容易。

    第三天清早,李枭就爬起来。带着四个弟弟早早出去跑一圈儿,除了李虎,兄弟们的身体状况都不是很好。这时候需要的是锻炼,晨跑就是最好的锻炼。

    老二李休和老四李浩比较听话,李枭喊了一声就爬起来。李虎就比较困难,李枭叫了几次。李玉小手的小手不断扭他耳朵,这货就是装死狗。如果不是还有呼吸,跟尸体没多大区别。

    李枭一碗冰凉的井水泼过去,这货立刻就蹦起来。

    “起床,从今天开始。每天早晨起来都得跑步,再这样睡下去,你就成猪了。”李枭抽了李虎一巴掌,李虎这才嘟嘟囔囔的穿衣服,跟着李枭出去跑步。

    “小玉也去!”梳着两个髽髻的小玉,看到哥哥们站着排跑出了门,一蹦一跳的也赶忙跟上。这孩子自从离开家乡之后,安全感严重欠缺。

    这年头儿早起的人其实算不得多,天渐渐冷下来,生意也没往常好。好多生意人,都将开门的时间往后延。春困秋乏,秋天里多睡一点懒觉比什么都强。

    兄妹五人就在人烟稀少的大街上慢跑,就着小玉也是两条腿紧叨登才能跟上。髽髻都快跑散了,小脸儿红扑扑的,脑门儿上一片亮晶晶的汗珠。

    李枭觉得,这么跑跟走没啥区别。绕着客栈跑了一圈儿,就决定不跑了。今后还是自己带着李虎跑步,让李休李浩留在客栈里面和小玉在一起。

    “小玉要吃油饼饼!”跑了一圈儿,街市上已经有零星的买卖家开始营业。客栈不远的胡同里面,有一个炸油饼的小摊子。

    这年月的油饼,其实跟后世的油条非常像。配上一碗稀饭,加上一小碟咸萝卜条就是好吃食。

    李枭也觉得饿了,决定带着弟弟妹妹们吃了早饭再回去。今天还和格日图有正事要办,见经略袁大人的计划,因为李枭的受伤已经拖延了好几天。

    “噢……!吃炸油饼喽!”老四李浩一声欢呼,就冲向油饼摊子。

    “哎呦……!谁家的小子走路不长眼啊!”李浩跑的急,正撞在街里面走出来的一个妇人身上。

    这妇人怀里抱着个两三岁模样的孩子,身后还跟着两个身穿黑衣的家伙。其中一个面皮白净,李枭一眼就认出来不是师爷还是谁。

    “小王八蛋!跑这么快准备投胎呐!”一个黑衣大汉骂了一句,还想拿脚踹李浩。却被师爷拦住,“办事要紧!”说着拉着妇人和黑衣汉子往胡同里面走。

    不对劲儿!李枭敏锐的感觉出不对来,这么大清早的买卖家都没起来几个,师爷这坏胚急匆匆的干嘛。

    看了一眼那妇人,李枭有些明白过来。

    那妇人描眉画眼儿的,身上却穿着粗布的衣服。而怀里的孩子,却穿着绸缎衣服。脑袋上还戴着一顶小帽,帽子正中间嵌着一颗红色的宝石。就这一块红宝石,绝对能够让普通人家过上个一年半载。

    这孩子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孩子,绝对没可能在大清早的被奶娘老妈子一类的人抱出来。再说,身边还跟着师爷这个坏种。当初,他可是想把李虎手脚打断,扔到牛马市里面要饭。

    “拍花的抢孩子喽!拍花的抢孩子喽!”看到师爷一行三人就要走进胡同,李枭灵机一动喊了起来。

    清晨的街道十分安静,这一嗓子传出去足足有两条街。

    师爷和黑衣大汉愣了一下,立刻屁股中箭一样窜了出去。李枭看到这情形,立刻确定自己猜对了。如果不是做贼心虚,你跑个什么劲儿。

    “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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