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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相公搞的那什么劳什子市易法,终于快要搞不下去了。
市易务听人赊钱,以田宅或金银为抵当无抵当者,三人相保则给之。皆出息十分之二,过期不输息,每月更罚钱百分之二。
几年下来,贫民取官货不能偿,积息愈罚愈多。
即便是又成立了积欠清理司,照样然并卵,官府囚系督责也不见效,仅存账簿虚数。
于是都提举市易王居卿建议效仿四通银行,将无法收回的贷款化作呆账死账做结。
反正都收不回来了,光在账簿上长数字有什么用呢?
建议“以田宅金帛抵当者,减其息无抵当徒相保者,不复给。”
己卯,诏:“自正月七日以前,本息之外所负罚钱悉蠲之。”
清点下来之后,赵顼都心痛坏了,“凡数十万缗”。
几十万贯内藏库钱财,全都打了水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