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一章 余欢是我兄弟(第2/2页)带条锦鲤打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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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篮球的时候,他很难在长大以后不喜欢篮球的。而这种感染,是很容易传递给下一代的。

    这就是在多伦多,非常希望余欢做的事情。

    在洛杉矶,是湖人聚居的有一大群体。而余欢对洛杉矶的辐射,是润物细无声的。他在洛杉矶不需要这般频繁的参加社区活动,他只要在湖人队持续性的打出优异表现,自然会有很多孩子,因为他而喜欢篮球。

    至于中国蓝协,也是希望余欢能够感染更多的海外华人打篮球的。

    因为国内的体制,实在是太难改变了。

    巨大的惯性,让某些西难以停下。所以规划华裔,是提升国家队战力的绝好选择。

    更关键的是,当一潭死水因为淤泥陈杂而难以被搅动的时候,引入外界的水源可能会出现奇效。

    余欢身兼重任,他不断的宣传着篮球,试图让多伦多更多的孩子,喜欢篮球。

    多伦多猛龙官对余欢很客气,他们也很看重余欢在多伦多做活动的效果。多伦多华人多,如果余欢能带动华人市场,他们很大概率会买票进场看球。

    余欢在多伦多,是招牌,又是生意。

    一天的活动以后,余欢还得抽空陪扎克拉练球。晚上的扣篮大赛,余欢有几个跟扎克拉配合的动作。

    余欢跟扎克拉有默契,而且余欢的传球准,是联盟少有的准。余欢短距离的传球,可以是指哪打哪。

    很少有球员能做到余欢这么细的,余欢除了清清的指点之外,他还特意练过,清清有用,他就练了,练了以后真的有用。

    扎克拉今年的目标是卫冕,只要有阿隆戈登的地,他都很想赢。他们从便认识,一直就是竞争关系,长大后也没大变样。

    余欢跟阿隆戈登关系也不太好,只不过现在阿隆戈登跟余欢早就不是一个次元的球员了,余欢在的江湖地位,从他个人能在明星赛占据半壁江山的流量,就可见一斑了。

    所以,余欢给扎克拉传球配合,阿隆戈登已经很难赢了。

    余欢给扎克拉传球,只要扎克拉能把球扣进,分数肯定会有一定的偏高。

    阿隆戈登仍然是想挑战一下的,他觉得自己或许可以阻挡扎克拉卫冕。

    扎克拉之所以今年还要参加扣篮大赛,就是因为他去年参赛后,被认为是因为有余欢的关系,所以才夺冠的。

    他也不是为了证明自己没有余欢也可以,他主要是要证明他就是有余欢帮忙,而其他的球员就是没办法得到余欢的帮助。

    余欢扎克拉这么话,实在是太气人了。扎克拉道:“那谁让我们关系好呢?就是气死他们。”

    因为他们两个合练的感觉很棒,所以扎克拉决定把比赛时计划使用的动作,部变成了由余欢传球的配合。

    余欢对此没什么意见,“随便你。”

    扎克拉道:“嘿嘿!气死他们。”

    阿隆戈登真的要被气炸了,他以为有去年的舆论压力之后,扎克拉请余欢帮忙的态度会收敛一点,没想到他今年更加过分了。

    扎克拉的每一个扣篮,都是余欢给传的球。

    虽余欢强势,他的传球也好看,有一点喧宾夺主的意味,但是裁判还是给了满分。

    有些扣篮动作只得5分,是因为得分的上限只有5分。

    余欢再喧宾夺主,扎克拉扣的也还是好看,再加上余欢这张脸皮的得分,那自然分数不会低。

    阿隆戈登苦,他扣出了比余欢记忆中,历史上更好的扣篮,但是仍然输给了扎克拉。

    扎克拉昨天拿,今年卫冕扣篮王,他笑的很开心,接受采访时道:“是因为我,余欢才打篮球的。”

    “我帮他,他帮我,我们是兄弟。”

    扎克拉的获奖感言,还在打脸。

    要不然他能跟余欢成为好兄弟,他们都热衷于打别人的脸,这是很重要的一个共同属性。

    余欢随后也被采访,他道:“是因为他我才打篮球的,要不然我现在我也不知道我会在干什么。”

    “他的也没错,我们是好兄弟。我家的猫的确叫拉,但是如果他们家的猫取名叫余欢的话,我就去他家抢猫。”

    “他得在篮球层面上超过我,才能用的我名字给猫命名。”

    “这是为了激励他进步。”

    余欢的轻描淡写,但能看得出余欢很开心,他帮助扎克拉又卫冕的扣篮冠军很开心,再一次打败阿隆戈登,他也很高兴。

    余欢这个人就是记仇的,阿隆戈登等罪过他,他一辈子都打败对,都会觉得舒爽、愉快。

    明天是正赛了,是明星赛最大的重头戏了,余欢至今也还有一个问题没想明白他还要不要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