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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某与刺史大人一起,静候诸公大作!”
他话音落下,自然有家中下人拿出早就预备好的香案,将一炷计时用的松香点上。而场中诸人也随之或抓耳挠腮或皱眉苦思起来。
多么相似的场景啊,就在前天,李曦刚参加完一次诗会,没想到这寿宴上又来了一次,唯一不同的就是,这一次没人给发纸笔,看来似乎是不用写的。
别人都忙着构思佳作,李曦也没闲着,他虽然做不出诗来,但上一世的时候好歹肚子里还有些存货,至少比较出名的一些唐诗他还是记得住的,只不过一时之间也想不起来有哪一首诗是专门写箜篌的,就连刚听见箜篌这个词时心中的那灵光一闪,这会子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竟是一点头绪都没有。
关键是箜篌这个东西有点冷门啊!
此时众人之中当然也有不少人或是因为年纪变大之后于诗文之道的心早已淡了,或是因为自知才力不逮干脆就直接放弃,甚至还有不少如李肱父子这样根本就不通什么文墨的,因此也就都不再作诗,于此之时,又不好大声影响他人,便干脆三三两两的小声谈笑着饮酒。
而李曦,则干脆是坐在那里看看这边再看看那边的发呆。
就在众人的攒眉苦思之中,一炷香很快燃尽了。
柳博笑眯眯地拈着胡子问:“诸位,谁有所得了,且先念来,老夫必不教诸位空手而回。”
听他这话,顿时便有几个人先后站起来念了自己的诗作,不拘好坏,总会赢得众人的一阵喝彩,而随后,那位十七岁就高中进士的刺史周邛也摇头晃脑的点评几句。
他十七岁就得中进士,在诗艺上倒确实是相当的有见地,不管什么诗,只要一经他的点评,总能把那诗作中最闪光的东西给提溜出来称赞一番,因此那些站起来诵读诗作的固然是喜上眉梢,便是没有作诗的人,听了他一番点评也自觉在诗艺上颇有些收获,如此一来,倒是各得其乐,场面也就开始逐渐又热闹了起来。
就在这时候,李昉却突然站起来,冲着正席上的柳博与周邛拱了拱手,意态飞扬地道:“小子李昉,生也不才,得幸为司马大人寿,复聆仙音,感慨何其多也,故有诗一首以奉上,若得刺史大人斧正,实小子之幸也!”
柳博闻言大喜,高声道:“且读来!”
李昉闻言顿了顿,深吸一口气,眼见席上众人的目光都已经被自己此番举动给吸引了过来,这才朗声诵道:“一弦一声四转除,却把新酒向洛浦。红云三月开新宴,司马先宣女校书。刺史何曾让洛洲,咸秦家世抎箜篌。金盘忽进香瓜美,肠断玉人频登楼。”
他这番读来,几乎是一字一顿,读的很是抑扬顿挫,不过李曦的古诗水平实在有限,根本就没听懂什么意思,只是下意识的转首看过去,尤其是重点在李昉身后那个貌不惊人的小老头儿身上扫了一眼,见他随着李昉的诵读也跟着一副摇头晃脑很是得意的模样,当下心里顿时就有了七八分猜疑。
这时正好李肱在他肩膀上拍了拍,李曦转头看去,只见李肱的两手各伸出一根手指,做出一个两指交叉的动作,还冲自己点了点头,这才小声道:“十万钱,雇的!”
李曦撇撇嘴,也冲他点点头,心道原来如此,怪不得刚才众人都慌的时候独他不慌,原来他的底气来自这里。
李曦听不懂这首诗什么意思,不代表别人都听不懂,恰恰相反,在场的这些人虽然没什么有传世之作的著名大诗人,但真正懂诗的人,却不在少数。
当下李昉才不过刚刚念完,便已经有人轰然叫好!
甚至有人摇头晃脑地感慨道:“此真乃有sāo人遗韵者也!”
这首诗好么?确实好。
首先就是一首诗里把刺史周邛、寿星柳博,还有刚才那位头戴帷帽的歌姬武姬都给捧进去了,其次就是文辞雅致,而又颇能达意,显得辞理清晰,再次么,就是最后两句的“香瓜”与“频登楼”了,这就是所谓“有sāo人遗韵”的地方。
总之,这首诗虽然不至于好到经典的地步,但至少和前面那些人的诗作比较起来,倒确实是难得的好诗了。
在众人的叫好声中,便连刺史周邛也不由讶异地看向李昉,连连点头道:“难得,难得呀,李昉……嗯,前天你们在寄江亭诗会上的诗稿我已看了,那上面你的两首也颇不错!”
得了他这句话,李昉顿时激动得什么似的,赶忙就是兜头一个大揖,谦虚道:“刺史大人过奖了,刺史大人过奖了。”
柳博见状哈哈一笑,道:“刺史大人说好,那当然是顶顶好的了,以某看来,前面所出这些佳作,当以这一首为第一,刺史大人以为如何?”
刺史周邛闻言抚掌称善,笑道:“使得,当是点他为头名才好!”
柳博闻言点点头,对李昉道:“你很不错,且先坐吧,听听其他诸位可还有高作!”
李昉闻言遥遥一揖谢过,这才返身坐下,却仍是给两位大佬联手夸的脸上激动之极。
这时李朌伸手在他肩头轻轻地拍了两下,父子两个相视一笑,眼神中都尽是得意。当然,李昉自然不会忘了在这等露脸的关键时候扭过头来再次看了李曦一眼。
那是一个不屑之极也高傲之极的眼神。
毕竟也是在现代社会的办公室里历练了好几年的,虽不敢说有什么养气的功夫吧,但至少一直以来李曦都觉得自己还是比较有忍耐力,但是当下一次一次又一次的受到对方的挑衅,饶是李曦的忍耐功夫再好,这会子也觉得自己的怒气值快满槽了。
当然,不管心里有多怒,在这种公众场合,他脸上挂着的,肯定还是那抹似乎万年不变的腼腆笑容。
继李昉之后,李曦的二叔李朌似乎也偷偷往这边看了一眼,不过只是很短的一瞬,还没等李曦注意到他的目光,他便已经回过头去,舒心之极的闭上眼睛笑了。
十万钱呀,没有他的许可,光是凭李昉他母亲,是断断拿不出来这么多钱来的,不过现在回想起来,虽然当时心疼,疼得似乎心肝都给人一把拽走了,但是能有今rì这番场面,能有今rì这等荣耀……值了!
一直以来自己所求的,不就是昉儿能争气些嘛!当年自己比大哥就差了十万八千里,难不成自己的儿子也跟着不如他的儿子?难道两个人之间的差距就真的有那么大?他能白身而出仕,官居一县主簿,自己却一直碌碌无为,直到他死了,才能借着他的一点“余荫”混个县衙里的小吏?自己不服啊!
可昉儿这个家伙确实是不太争气呀,那怎么办?
自己家别的没有,这些年虽只是一个县衙小吏,钱却是捞了些的,那行,那就花钱买个争气吧,好歹的得让自己出了这口恶气!
现在么,心满意足了。
想来有了这前后两次的铺垫,昉儿也就可以借机声名鹊起了,而大哥留下的那个孩子……哼哼,现在看来跟老三家那个只知道喝酒的蠢小子已然是没什么区别了。
大哥,你在天上都看见了么?
我儿子,压过你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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