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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外来人员作案,凶手是从窗户进入别墅作案的。
为什么我这么?是证据告诉我的。凶手虽然很心,烟头都是一种牌子,也没留下指纹,但是他忘记了一个常理,我们抽烟后,烟头的温度很高,因此,没有水的情况下,想要掐掉燃烧的烟头,只有两种常用式:一种是将烟头扔在地上用脚踩灭,一种是按在硬物上掐灭。
这两种式掐灭烟头后,烟头的形状会完不同,具体使用了哪种式,只要看过烟头,就能轻易区分出来。
在花园里勘察现场时,我曾经仔细观察大树树干的树皮,想找到凶手倚靠大树后留下的痕迹,目的是希望判断出他的大概身高,但是,我当时什么痕迹都没找到,地上我也仔细观察过,也没发现有特殊的痕迹。
但是,警察在现场收集的那十多颗烟头,都是被按在硬物上掐灭的,而不是被踩灭的,案发那天也没有下过雨,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他抽烟时烟头是用手掐灭的,树干上和地上,怎么会没有留下掐灭烟头时的黑色痕迹,即使他把烟头是按在鞋底掐灭的,那他脚下的土地也会留下相应的黑色印迹。
凶手身处的环境,想掐灭烟头,让他只能选择身边的大树或者地面,难道他还随身带着一个烟灰缸,或者跑到远处的花坛,掐灭烟头再跑回来扔到地上,显然是不可能的。
除了烟头的这个失误之外,凶手在地上留下踩踏痕迹的时候,也出现了一个明显的纰漏,我站在他留下踩踏痕迹的地,抬头看向别墅,由于大树树干的遮挡,我发现需要探出头才能看到书房,与此同时,我的身体,却暴露在别墅最西侧两个房间的视线内。
这两个房间,一间是二楼珍妮·洛朗姐的卧室,一间是一楼的厨房,在1:4分之前,珍妮姐都在楼下的餐厅和客厅,房间里并没有人,但是,外来的凶手怎么可能知道她的行踪。
更何况,一楼厨房里,麦格劳夫人始终在那里工作,窗户外面一片漆黑,闪烁的烟头和点火时的火苗,在黑夜中就仿佛指路明灯一样显眼,但是自始至终,麦格劳夫人什么异常都没发现。
所以,她没有任何发现才是正常的,因为花园这里根就没有人躲藏,如果是真有人这里隐蔽着抽烟观察,他不是更应该特意避开,始终有人的厨房的视线么?
综合以上的两个分析,我就有了第一个结论,这些大树下的踩踏痕迹和遗留的烟头都是伪造的,而且,是凶手在很匆忙的情况下完成的。
黑夜中,他匆忙的来到大树下,四周一片漆黑,又不能打开手电筒照亮,他只能以心中的假想目标,侧亮着灯的书房为基准,选定好位置制造踩踏痕迹,然后扔下早就准备好的烟头,这个过程时间很紧张,结果就出现了一个不大的纰漏,向左侧偏了3公分。
现在,我识破了凶手刻意制造的障眼法,证明花园里的一切布置,都是用来转移警视线的,就能得到很多有价值的推论。
首先我们可以知道,凶手不是在这里观察别墅,他在这里只停留了很短的时间,于是,我就能彻底排除,农场牧场里的工人、其他情报机构和专业盗贼作案的可能性,他们想要作案,来就是从别墅外进入,根不会,也没必要特意伪造这个指向自己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