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仪式(第1/2页)恶魔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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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适合施行降魔仪式的时机是月亮初升的夜晚,或者太阳刚落下时的黄昏,当最后一丝阳光消失的瞬间,邪恶生物们变得自由,并为此欢呼雀跃。

    他们的心情影响降魔仪式的成功率。

    进行仪式的地点,由于施法的关系是不适合在家里进行的,最好是选在人烟稀少的森林或空地、废弃的工厂等地。

    在施法的前十三天禁止用水洗身(不能洗澡),这是为了接近恶魔这种污秽的西,身也必须保持肮脏以便能臭味相投,在仪式中用到的腐烂动物尸体便是为了这一点。

    这么做对于人类的感官来很恶臭,可是对于恶魔来是很芬芳的。

    施法前七天,禁食大蒜,虽然大蒜的味道谁都会不喜欢,可是恶魔会更加讨厌大蒜。

    前期准备完成,接下去便要施法。

    施法的当天夜晚,必须在施法的地布魔法阵,法阵的类型是多样的,具体的布置取决于召唤者想要召唤的那位存在。

    笔记所在的位置是这片区域少有的干净地,旁边尽是成堆的垃圾,腐烂的食物残渣与破碎的生活用具,呕吐物以下的气味怎么都遮掩不住。

    这里是城市的下水道,整座城市中最为肮脏的地或许没有之一。

    摊开的笔记纸页上面的字迹略显凌乱,左侧内容还有一部分,右侧纸张上画着仪式法阵的大概图像,这是用铅笔画出来的,可以明显看出有过多次涂抹修正。

    在笔记的左侧,是一个摆满腐烂的蜥蜴,老鼠尸体的法阵,形象样式自然是与笔记上的图画一模一样的。

    有人在这肮脏的地进行降魔仪式,这是稍微有些分辨能力都能看出来的事实。

    他成功了吗?

    这得问仪式阵旁边呆坐着的年轻人。

    徐祁云的视线没有焦点,如果有人能够看到他此刻的神状态或者灵魂状态,大致上就像是一盒破碎的颜料在水中参杂到一起,以一种不可逆的形式在混乱中进行融合,进而变成一种新的颜色统合体。

    这个过程并没有多少痛苦。

    徐祁云宁可痛苦,因为那能让他感觉到自己的存在。

    然而实际上的状态却是连做几时的长途大巴,下车后绕着一棵树跑一千米,最后又在单杠上做几百个大回环,再去垃圾场看复杂的CAD。

    眩晕与恶心的感觉令他恨不得把胃里所有的西都吐出来。

    只不过从附近的那一滩还带着些微热气的呕吐物来看,他应该是没西好吐了。

    在脑海中的晕眩感逐渐减弱时,一些零散的记忆开始浮现。

    唐纳德·格兰特,3岁,帝国历176年出生于莱恩帝国北哈克郡普斯顿市,戈多大宗教系应届毕业生。

    父亲是普斯顿市一家型杂货铺的拥有者,死于帝国历1815年的杂货铺火灾

    母亲是一家型作坊的工人,与父亲一样死于帝国历1815年的杂货铺火灾

    记忆到此为止!

    徐祁云懵了,为什么只有这么一点记忆,这具身体原来的灵魂有健忘症?

    不可能,他是大生,脑子要是有问题,怎么可能去那些知识,怎么可能从大中毕业

    那些在大中到的知识,此刻部都在脑海中消失了,一丝一毫有关于宗教的知识都没剩下。

    这就像是人生的记忆被某个存在强行截断抽走,剩下的只有那些印象极度深刻的记忆,例如父母,例如从习的语言,除此之外,一无所有。

    还没等徐祁云懊恼,眩晕感消失的同时,他的脑海中开始出现新的记忆,这一次伴随着针刺般的痛感以及炙热的烧灼感,就像有人打开了他的天灵盖,往里面倾倒滚水,沸腾的感觉几乎是在身泛起。

    这不是唐纳德的记忆!

    徐祁云确认这一点,因为在上一段记忆的融合过程中从来都不会有这种感觉,而且这一次没有回想起任何西。

    眼前的景象突然开始模糊,他的视线蓦然聚焦到了身前,忽视掉周围的垃圾,注视用不明生物血液刻画出来的法阵,中央堆满了腐烂动物尸体的六芒星,外层则是一个刻着各种特殊符号的血圆环。

    下一刻眼前的景象开始清晰,如同配眼镜时的镜片尝试,度数调整,眼前的事物清晰度也在跟着调整,最终能完看清。

    再然后,他看懂了上面的符号

    “牺牲献祭降临灵魂等等!这是什么语言!”

    捂住自己的嘴巴,唐纳德有些惊愕的看着法阵,那上面的符号与印记,并不属于他脑海中的母语,在丧失所有宗教记忆的前提下,这不该是他能够辨认出来的内容。

    “献祭献祭!”

    尝试着重复其中的一个符号含义,唐纳德边边听着自己的口音,以人类的喉舌去出这个音节很艰难,声带与舌头似乎是在强行的去充作发声的工具,这感觉就像用一字螺丝刀去拧十字螺丝帽,可以用,但不怎么好用,怪异且生疏。

    这种语言和发声不属于他原有的灵魂,也不属于唐纳德,而是另一种更加晦涩的,难以分辨的识。

    冷静!

    要冷静!

    “吃葡萄不吐葡萄皮,不吃葡萄倒吐葡萄皮吃葡萄”

    为了让自己的脑子冷静下来,唐纳德开始尝试着以绕口令的式来先放空大脑,三种语言,轮流。

    这是前世作为一个辩论队的辩手留下来的习惯,效果还是有一点的。

    我,穿了,在这应该是下水道,面前是一个我能够看懂的法阵,从笔记上看是一个降魔法阵,召唤恶魔用的。

    原身是个邪教成员?咱是无神论者啊。

    难道是唐纳德的召唤将我的灵魂召唤到了这里?

    暂时不考虑这件事,没有意义,关键在于接下去该怎么做

    生存或是死亡,这是一个问题?

    前世的自己应当是被山洪淹死了的,这次重生,或许是神给的机会?浪费了是不是不太好。

    唐纳德想要收拢自己的思想,如此简单的事在这种时候却难以做到。

    “不管了,人这一辈子最有意义的事情就是好好活,穿就穿,总比英年早逝要好。”

    现在这时候也只能以神胜利法来苦中作乐,能活着总是好的。

    先离开这鬼地,总不能在下水道里待一晚上。

    弯腰去捡地上的笔记和法阵周围用于照明的蜡烛,这是自己的西,目光移向旁边的降魔仪式法阵,他前世生活的地,这种西是一辈子都不会看到的,因此下意识的多瞥了两眼。

    熟悉,喜爱。

    当这两种情绪出现在脑海中的时候,唐纳德猛的打了个冷颤,自己为什么会对腐烂的尸体产生好感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到底是个什么家伙。

    这是作为人类该有的感觉吗?

    但是很快他发现自己的情绪产生的对象并不是这些腐烂尸体,而是在其中的一颗暗红色的珠子。

    在唐纳德思考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情绪以及这颗珠子是什么西的过程中,食指和拇指已经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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