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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路上毫无意义的来回逛着。
走到海鸥商店的时候,她喊我站住,然后把我头发上的一个纸片摘了下来。
正当我备感温柔之际,她却猛地把我手甩开了。
那一下用的劲儿可真大,直到今天回想起来,我的肩膀还隐隐作疼。(莫不是打字打的太多的原因?)
我愕然地看着她一脸痴呆的表情。
她一脸愕然地看着我的身后。
于是我转头,看见一个长相温厚的中年男子,正充满疑问地看着我俩,于是我又愕然。
然后看见她低首敛眉地轻轻唤道:“老爸!”
老爸!于是我在愕然之后,也变得有些痴呆。
我痴呆地看着那个男人,五秒钟后,很弱智地喊了声:“伯父,你好。”
伯父?我以为我是谁?李嘉诚的儿子?喊的******这么酸。
这位伯父很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点点头,和小眉同志说了两句话,便像一个革命者一样,直挺着身板向前走去,头也不回。
我估计他为了克制转过头来教训我一顿的冲动,一定用尽了全身的力量。
待他走远后,我们二人同时瘫软在地。
于是我们开始分析,她老爸会不会有什么错误的判断,
最后得出的结论是:
一定会有。
小眉的理由是,她老爸看我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傻女婿。
我的理由恰好相反,我觉得她老爸的眼神,好象在审问一个诱拐她宝贝女儿的恶棍。
不过虽然理由不大一样,但结论是一样的,她回家之后有麻烦了。
然后她开始埋怨我,说我刚才的表现真的很像电影里那些男主角第一次见老丈人的模样。
我连忙道歉,说那是因为紧张过度的原因。
接着我提出藏在心里很久的疑问,能取出这样一个名字的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小眉指指街对面,告诉我,她老爸是市图书馆的。
于是我释然。于是二人开始相视大笑。
笑了会儿,我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怎么也笑不出来了。
不知为什么,我突然觉得这个场景好熟悉。好象很多年前就有过一次似的。
于是我在漫天阳光的笼罩中开始回忆往事,越想越失神。
失神之后,我问她:“请我唱卡拉圈可?”
她是个很细心的人,连忙笑道:“小女子不胜荣幸。”
我很感激。
那天在包房里,我拼命地找齐秦的一首歌,我忘了名字,但记得歌词。
总算在唱完三张专辑后,那首歌的调子响了起来。
我像拿着手榴弹一样拿着麦克,左手抚胸,深情款款,运气憋出那股瓷盘打碎般的瓷性嗓音,认真的唱着:
你的近况,陆续从朋友口中传到我耳畔,我拿什么条件能够将你遗忘,除非我们……多想不去想,夜夜偏又想……
一曲唱罢,我把自己感动的唏嘘不已。
回头看她,仍是满脸带笑,脸上尽是鼓励的神色。
只是她的手帕还放在桌上,有些湿了。
据她后来说,那天晚上,她家里开了个家庭大会,着重研究了一下她的交友问题。当她老爸把下午看到的情况说出来后,大家的反应各不相同。她哥哥先是准备提拳头来寻我,待后来想清楚自己妹妹已经二十出头了,又准备提瓶酒来寻我。她的老奶奶则很是激动,要请我去她家吃饭。她妈则在傻笑。
听她说完后,我放声大笑,然后很无辜地问道:“真的要去吗?”
她瞪了我一眼,说我想的美。
其实我以为这是很痛苦的事。
她又说已经解释清楚了,我只是她的好朋友,不过为了让她家人放心,便给我这个混混儿安排了个工作,一个异常恶心的工作:网络作家。
我虽然早就是坐家了,但为了替她圆谎,便写了首五十一个字的诗,放到了某家网站上,然后不停地点击再alt加F4。
不到数天,便有些不长眼睛的人奋勇跟进,居然挤进了排行榜的前十名。
她拍拍我的头说,小伙子挺聪明的。
我靠。
于是我佯狂,靠在她的肩上。
在以后的那十来天里,我经常带她到一中江边的那道斜坡上去,就是以前上学时我经常和何伟抽烟的那个地儿。
她撑着额头看着我抽烟的英姿,问:“你在想什么呢?”
我深吸一口烟,呲牙裂嘴地把白气吐出来,回味半晌,并不答话。
她越看越入神。
我有些受不了,说:“我这是在冒充孤独,模仿绝望。”
她眼睛一下亮了,兴奋道:“嘿,真没想到你这么个人也能说出这么好玩的话来。”
我扁扁嘴以示不屑,但想了想后,又解释道:“这两句词我在发的每个帖子里都要用一遍的。”我把手一摊,笑道:“不过这是个盗版。那还是上初中的时候,在报纸上看到的。好象是一个铁路系统的文青写的。”
“嘁!”她颇为失望,“什么都说的这么白,多没意思。”
我抠抠头说:“跟你第一次见面就说过,我这人最大的好处就是诚恳了。”
她纠正道:“是木讷。”
我不服气她的说法,告诉她,我有时候一天会遇见五个问路的,而且其中三个还都没带车钱。这说明我的样貌,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可信。
她又纠正道:“那叫易骗。”
我扭过头去,三分钟不找她说话。
由于我们通电话太勤了些,自然家里也发现了一些异常。比如老姐总在埋怨现在很少吃到我炒的苦瓜了。
于是我在家里开始被一群姑婆们追问。逼不得已,我以人格起誓,说绝对没谈恋爱。
结果发现,我的人格似乎有些卑下不可信。于是我改用我父亲的人格起誓,这才逃离了她们的包围。
有时想起来,会发现小眉同志的确是一个不错的玩伴,或者说朋友。
她不蹦迪,不上网聊天,不看电影,喜欢看席娟,看言情烂碟,看武侠小说,的确和我搭配的挺好。
而且我们两人还都是那种极少见的弱智。
记得有一天,家里来了亲戚,而她又约我出门,为了掌控我的行踪,老爸让姐夫哥把手机丢给我。姐夫很无辜地看了我一眼,我回他一白眼。
然后逛到青少年宫的时候电话响了,
然后我们俩人用了半个小时,也没搞清楚这手机是怎么用的。
于是,只好散伙回家。
顺便说句题外话,直到公元一九九七年,我才知道怎样打寻呼机,手机?更是没碰过的玩意。
她虽然在这方面的弱智和我惊人地相像,但人却比我善良多了。
这一点从我现在都不敢带她从解放路的天桥上过,就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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