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叶之下(时隔九年重发看能不能发出来)(第4/8页)庆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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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口。

    直到今天,我还认为,这是我平生最聪明的一次举动。

    于是她很惊讶地迎接我的到来,很无助地靠在我的肩上。

    我笑着对她说:“今天晚上我的肩膀对你是免费的。”

    这句话,我是向何伟学的。

    果然有效,她笑了。

    于是开始陪她逛街,陪她喝酒,开始进行平日里是她做的工作,从杯子里往外面倒酒。不过区别在于,平日里她总是把我的酒倒在地上,而今夜是我把她的杯中物倒在了自己的肚子里,不能浪费,是吧。

    可她还是醉了,我也醉了,两人像酒鬼一样互相搀扶着在江边瞎逛。

    走到了大公桥那边,她突然伏在我的怀里哭起来。

    我轻轻地搂着她,穿过她的黑发的我的手,轻拍着她的肩。

    过了一阵,她平息了下来,用那双带着醉意却仍是美丽的眼睛看着我,喃喃地说道:“xf,你真是个好人。”

    用哈利的一个男性朋友的话讲,说一个人是好人,便意味着这人长的不咋的。

    一般的电影拍到这里就可以了,我也是这样认为。

    所以当她用那冰凉的胳臂环住我的颈,傻傻地说道:“来,亲我的嘴。”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过了小半晌,我打了个酒嗝,纠正道:“那叫吻。”

    她在我怀里扭动着身躯,我不知道这是叫撒娇,还是喝多了不大舒服。

    我好意地提醒她:“你刚刚吐了的。”

    于是她用踉跄的步伐冲过马路,买来了口香糖和矿泉水,用十秒钟的时间漱完口,嚼完口香糖,又嘟起了红红的唇。

    我深吸两口气,忽然想起了一句台词:

    “我只是刚好路过,你就要和我……我……牙都还没刷呢。”

    依照谢文砚的吩咐,以下删去二十一字……

    她无意识地看着我,忽然轻轻地说道:“我们是不是只能做朋友?”

    我点点头。

    然后她说:“那好,我们去找家旅馆,好吗?”

    我这才确定,她不止喝醉了,而且已经醉的人事不省了。

    只是她的发绕着我的耳,她的唇贴着我的颊,我的手抚着她的背。

    让我心思思。

    必须承认,那天夜里的我是有些无耻。虽说喝醉了,但还是有些无耻。

    于是我们开始在江边那条街上寻找地方。但由于经验方面的原因,二人一直是逡巡不前,对那些闪着光的招牌有些望而生畏。

    一直疲惫地走到一马路那里,她软软地靠在我身上,轻声骂了我一句:“你是男人哎,连开房都不会,真是个笨蛋。”

    我虽然已醉了,但还是回了句:“笑话,我是很纯洁的。”

    然后,我们同时注意到了街对面的一个招牌:烟草招待所。招牌的下面有四个小字:安全舒适。

    然后,我们四目互视,像那夜在天桥上一样,化为雕像长达半个小时。

    然后,她鼓起勇气,一个人走过去问房间多少钱一夜。

    小姐告诉她,是按床收费,不是按房间。

    一个床位三十五,双人间就是七十。

    然后她像蜗牛一样地走了回来,

    然后她说没带钱,让我去交钱。

    然后我说我也没带。

    于是我拦了辆的士送她回家。

    然后她很自然地掏出了皮包里的钞票付了车钱。

    然后我又拦了辆的士回家。

    然后我很后悔地摸出今天家里刚交上来的生活费付了车钱。

    可能是那夜酒喝的太多了的原因吧,我们有三天没见面。

    再见面的时候,我们约在儿童公园。

    儿童公园里最出名的,便是那些一个疯胜一个的气功爱好者,以及湖心亭里那几位不惧风雨的老同志,一声凄厉过一声的吊嗓子声。他们十分爱好伟大祖国的历史遗产,却忘了更多的人一向是拒领这份遗产的。

    我和小眉见面的时候是下午,那时候公园里非常的安静。

    我忽然十分想念那些老同志发出来的声音。

    在儿童公园里那些大树的荫蔽之下,我看着穿着一件大红裙子的她,觉得好尴尬。

    在不时拂来的热风里,她盯着满脸紧张的我,显得好无措。

    我强迫自己堆起脸颊边的两垛肉,笑着说:“今天穿这么红,想自杀殉情,然后化为厉鬼去找你男人算账啊?”

    她一愣,忽地面上一红,并不答话。

    原来这个笑话真的很冷。

    正当我们不知该怎么办的时候,发现身边突然多了两群小孩在吵架,一群是男小孩,一群是女小孩。

    女小孩为首的指着男小孩群说:“你们好酷喔……”然后一堆女小孩齐声叫道:“内裤的裤。”

    为首的男小孩,指着女小孩的鼻子骂道:“你们好凶噢。”然后大家一起吼道:“胸罩的胸。”

    于是我们在一旁放声大笑,笑的天地失色,笑的涕泪俱下,笑的夸张无比,似乎把一切可笑的事全放在此时笑了出来。

    于是xf和小眉这两个小朋友又回到了从前。

    我一向认为自己是一个很惫懒的人,特别是在那几年里。

    我每天按时于十一点三十分起床,然后吃饭,刷牙。并且一直坚持吃过午饭才刷牙,因为我觉得这体现了华罗庚研究的那个什么学的原理,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工作。

    吃过午饭,便开始洗碗,然后趁着父母午睡的时间,一个人拿着遥控器对着电视机傻笑。等老爸起床后,为了逃避和他下象棋的苦差,便出门瞎逛。由于瞎逛是没有目的性的,于是我在那几年里,用自己的脚板,步量了yc市所有的大街小巷。

    逛到四点半钟,便开始往回走,走到三联书店的时候,便假装自己很热爱文化,泡进去看各式小说,一直拖到六点半。

    如果我的阴谋得逞的话,待回到家时,大概已经有人因为饿的受不了,会主动做好了饭。但很遗憾,我家人的耐性一般都比较好。

    虽说晚上这顿饭一般逃不脱,但那几年的书店逃亡史却让我有了个新的爱好,那就是看席娟的言情小说。我觉得她的书挺好,不费神,又好看,而且她本人长的也不丑。

    晚上吃完饭,便又开始洗碗,然后度日如年地等待着父母姐姐们看的恶俗电视剧播完。然后很殷勤地通知她们,现在已经很晚了,早些睡觉,明天上班,精神会好一些。

    待她们入睡后,我又开始拿着遥控器,看着深夜重播的恶俗电视剧傻笑。

    笑完后,我会洗个澡,点上一根烟,坐在阳台上想心事。

    往往想了半天,才发现没什么心事好想。

    于是去上厕所,然后睡觉,睡之前提醒自己,一定要在十一点半起床,提醒自己明天要改变路线,到铁路坝的新华书店去,因为三联的席娟的小说已经清空了。还提醒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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