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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倒竖,想也没想就要抬手一搏,但这时唐朝身形却凑了过来,恰好挡在她前,看着窗外的西男子,脸带怒意,
“你耳朵让鼻毛塞住了?要我几次你才能听懂,n”双手交叉,“nerstan?”
场面瞬间陷入一片死静,完了……看着作死挑衅的唐朝,钟婉清大急,但此时又不敢明什么,只能死死盯着窗外西男子的一举一动,随时准备推门而出。
后者倒是没有勃然大怒,实际从始至终他都没有过任何情绪波动,还是那副扑克脸模样,只是稍稍低了低头,平静双眸对上看似无知无畏的唐朝,大约对视了有十来秒钟的样子,移开视线,收枪插入腰侧,转身走出巷口,跨过周旺财尸体,走了……
呵,原谅我至今还是不明白你这神经病到底在想些什么,但这并不妨碍我欣赏你作为一个杀手的个性……在钟婉清看不到的角度,唐朝看着那渐渐远去的背影,嘴角稍微扬了扬。
是的,这人他认识,北美同行,没有外号,就叫哈特森,是个……嗯,前世死在他手里的神经质杀手。
如此倒不是对有神病,神问题或许有一点,孤僻不善交流什么的,这也是杀手的通病,但他并不是常人理解的那种疯子,实则他成熟、冷静,克制,做事极具条理,就是太有原则!
而他所坚持的原则就是……坚持原则!
简单点来,就刚才这种情况,他想要资料,如果唐朝两人给了,那他在得到资料后,会毫不犹豫的拔枪杀人。相反,唐朝在申明这是商业机密、行业规则的前提下,坚持不给,无论他如何胁迫威胁,就是不给,那他会尊重你的原则,哪怕因此会暴露他身份信息乃至杀人的情况,他还是会选择放过你……
当然,这原则仅针对于圈外人。
杀手是畸形的产物,有什么样疯狂性格都不会令人觉得意外,但如哈特森这样特立独行、且终生坚守的委实少见,这也是过去这么多年,杀人如麻的情况下,唐朝仍清晰记得手底下有这么位独特亡魂的原因。
有所坚持的人理应得到欣赏,不是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