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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诩在路上,光听雇佣的车夫夸耀了,什么千字通篇一千个字,字字不同,却章天成。属于天下难得一见的美,却没有过千字中蕴含的道理。只是,帝丘城内的启蒙童都以千字作为认字求的基础。
摆在王诩面前的是三卷书,千字上下两卷,另外一卷是劝。
王诩纠结起来,该先看那一卷?
不过千字对他的冲击实在太大了,王诩还是决定先看这书,反正书都摆在书案上,也跑不掉。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不得不王诩很挑剔,尤其是看书的时候。总会找茬,可这千字,似乎字字珠玑,让他有种狗咬刺猬,无处下嘴的难受劲。而且,他从千字之中不仅仅看到的是一启蒙读物,还看到了不少天地万物的道理。
包括天地理,农历史,总之包罗万象,可以一可以总受收益的集大成者。后世很多书法家,都会对这篇启蒙的读物倾心不已。甚至用各种字体创作千字的书法。甚至千字的书法作品,甚至可以排名前三的位置。
不过看到后半卷的时候,王诩感觉到了一丝牵强的味道。就像是羊肉汤里,吃到了羊毛的别扭,浑身难受。
“后半卷难道是后补的?”
“去,把长生那个老家伙给为师叫来。”
捧着比脑袋还大的钵盂,筷子上下翻飞的庞涓放下了饭盆,拔腿就跑。庞涓现在是很满足的,家里穷,主要是因为父亲战死自后,断了家中主要的经济来源。武卒的待遇好,也不过是相对的,真要靠着一个武卒军官的俸禄和职田,养家也颇为不容易。
跟着王诩每天都能吃饱饭,对庞涓来已经是非常幸福了。
他顶着一个落魄贵族的头衔,挨饿也不过是稀松平常的事,却还要维持贵族的狗屁尊严,颇为不容易。再,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俗话,半大孩子吃穷老子,也就是他现在的年纪。
长生不急不缓的走到了王诩的面前,总给人一种提心吊胆的错觉。抬眼看了一眼王诩,刚要开口话,就见王诩抬手阻止了,聚会神的看着手中的书卷。
千字已经看完,王诩正在研读劝。心头却已经骂开了:儒生空谈误国,这等章看似满满都是道理,可白了,什么干货都没有。既不能富国,又不能强军,连富民都办不到。可让王诩抓瞎的是,他虽心头千万个看不起,但却找不出任何一个反驳的理由来驳斥劝这篇章的立意不正。
相反,劝通篇都是给人一种积极向上的感觉,可真要到了什么?
任何一个贵族,都有极为痛苦,或者漫长的求道路。这是知识传承必须要经历的过程。王诩也经历过,坚持是必须的,是基石。可真要坚持到一定的程度就能拨云见日,成就一番大事业,真不见得。
王诩只能,哄骗自己,总有一天窥视大道的轮廓。
可这对于人来,真的有用吗?
不得不,劝绝对是战国一来华夏最大的鸡汤。至少在眼下,劝是解决不了命运问题的。阶级,才是眼下禁锢各种知识的门槛,对于贫民来,求的机会都没有,谈什么驽马十驾,功在不舍。?
王诩不是儒生,自然看不上儒家经典的字。放下劝之后,他也开始琢磨起来。能够写出这两篇章的人肯定不简单,而且还是大儒。三卷书上都恭敬地写上了边子这个人名。显然,确有其人。不是儒生,读此篇章有味同嚼蜡的难受劲,可他读的时候还是给他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王诩觉得劝这篇章有毒。儒家最强的不是传承的字,而是嘴炮无敌。别的派,要么是强词夺理,要么是故弄玄虚。可儒家不一样,孔子将道德的最高标准列出来,然后告诉天下人,爷们的道就是做一个圣人。
采真他娘的好,可就是通篇章没有一点有用的西。辞华丽,却言之无物。和这个时代务实的风格格格不入,却透着红一种积极向上的气息,让他好不懊恼。可真要起玄妙和空洞起来,老子绝对要比劝玄妙了去了。可这种玄妙暗合天地真理,附和时代对神化的向往。
有门户之见的王诩,对劝这篇拥有着浓厚儒家气息的章很不待见,但是他对千字的感觉还是很好的,是一篇难得一见的好章,既能够作为蒙童的教之用,也能解决蒙童对很多问题的解答。就算还摸不到千古奇的境地,也不会差太多。
“长生,这个边子到底是何许人也?却确定一无所知,鞅儿也没有提起过吗?”
王诩郑重的问道,在他看来,公孙鞅已经开始研究儒了,这绝对不能忍,这是欺师灭祖,就算是灭祖算不上,欺师可定算了。王诩自认为博取数家之长,却唯独没有儒在其中。并非是他没有机会接触儒。
而是他压根就看不上儒。眼下的世道是强者为尊的时代,谈什么礼仪仁义,能富国吗?能强军吗?
富国强军都办不到,任用儒强国会变弱,弱国会消亡,将来祭祀祖先都做不到了,还谈什么礼仪仁义之?
作为王诩的老仆,还是当成家人看待的老人,长生和公孙鞅的关系很近,当然知道这两卷书是出自何人之手。可问题是,自己家的主上根就听不得那个人的名字,一听就要火冒三丈,他该怎么办?可既然问了,不也不好,总不至于让公孙鞅一个人顶着王诩的怒火吧?
想到这里,长生才谨慎的提醒道:“这人主上也认识。”
“我认识?”
王诩惊住了,他不记得自己有痴呆症,连认识的人都想不起来。从认识的儒生之中一个个排除,白胡子的不是,中年人恐怕也没有这等采。
王诩怒了,他觉得长生的脾气来大,以至于敢糊弄他这个主人了:“胡道,我什么时候认识边子哎”
王诩似乎想到了一个人,一个头顶张长脚底流脓的混蛋子,一肚子的坏水,曾经还让他天真想要收他为徒,却被这么个乳臭未干的子给羞辱了。他不是没有想过这两篇章出自边子白之手,而是根就没有想过边子白是否有这份能力,写出这等章来?他才多大啊!就能写出如此妙的章,以后的成就谁能想得到?
妖孽也是一步步走向巅峰的,比如他,比如吴起。
可是王长生的表情很笃定,笃定到王诩都被对的眼神看的心虚了起来。妈蛋,还有没有天理,这个边子白才多大的一点年纪。就如此妖孽?万一这货以后写一书,记录当年自己想要强招边子白为徒弟,被羞辱的故事,王诩整个人都不要了,自己要被当成笑料流传千古了。
不会真的是他吧?
真要在边子白的这个年纪,就能够写出千字和劝这样的章出来,王诩除了今晚摸到边子白的家里去弄死他,根就没办法边子白著书立,流传千古的势头。
容不得王诩懊恼,长生就在王诩紧张不已的时候,就揭开了谜题:“就是边子白啊!哪里有什么边子?不过街头哪些国人倒是尊边子白为边子的,可他还是之前那个想着售卖豆腐发财的子。对嘛,这家伙就是个财迷。”
王诩豁开大嘴,如同一只傻呼呼的蛤蟆。显然对边子白搞出的大动静内心已经震撼到无以复加,可清醒过来的王诩立刻认识到,连边子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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