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是好人,你也是好人,大家都是好人!(第2/2页)放开那个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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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她是莫格那的妹妹。如果我出轨,她哥哥会杀掉我!”

    吴凡笑了起来,提醒道,“现在是第四发了。”

    抢劫头目愣了愣。

    第四发?第四发!

    六发装弹量,左右两侧没有。

    被装着一发的子弹,不是在上,就是在下。

    第一发既然没有,那刚好轮转了半圈的第四发,就是有子弹的

    “啪嗒”耳边只有这个声音。

    我死了!他脑中只有这样的想法。

    子弹,射进我的脑袋,现在只是最后弥留的意识

    莫格那,我的妻子,现在想来你一点都不粗暴,对我斥责都是源于爱我的原因

    你的肚中,我未出世的孩子,爸爸可能看不见你的出世了。

    现在,我好后悔,后悔为什么要当一个拦路抢劫的坏人?

    为什么就不能去做,普通平常却又很安的工作?

    “啪”他飞转的思绪,被一枪托打断。

    “恭喜你,了真心话,又玩了大冒险。”

    吴凡抬起另一只手,张开。

    他玩了一个简单的障眼法,枪中其实并没有装弹。

    两枚黄澄的子弹,从手里掉落。

    “吧?”他问。

    想要干掉一个人,何须用子弹呢?

    “淅沥沥”

    抢劫混混头目,只觉得有什么西被释放出来。

    他的裤裆,已经湿了。

    “你身上的麻痹效果,几分钟后就会消失,以后当个好人吧。”吴凡挥挥手了一句,就转身给了个背影径直离开。

    在他离开没多久,抢劫混混头目瘫了下来。

    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次日,莫格那女士只觉得奇怪,昨晚回来的丈夫有些变了。

    似乎变得温柔了,而且还要去她哥哥那里找一份正当的工作。

    太过震惊了,在超过一nrn口是罪犯的帕尔斯这里。

    能够通过犯罪赚钱的人,被崇拜。

    而正当工作的人,则是被视作两脚羊,被鄙视。

    自己原那个崇拜犯罪、从一起长大的丈夫,现在居然要去做以前他十分鄙视的两脚羊?哦不,是正当工作的人好吧,总之,这不是一件坏事!

    “也许,是你的力量。”莫格那女士像是想到什么,抚着自己稍微隆起的肚子,脸上透出一阵母性的光辉。

    吴凡并不知道自己让某个人改邪归正了,他正在某条巷子里,脸上蒙着面,脚下踩着一个人。

    “不想,没关系,等我烧掉你一只手后,你再考虑不吧。”

    他笑着,把一瓶子的汽油倒在了下之人的左手上。

    “挺高档的打火机!”

    火焰升起,非常漂亮的颜色。

    放开手,仍在了汽油上。

    “啊呜呜”

    下的人不住挣扎,但脚已经被踢断,他所能做的就是抬头。

    “别动,不然引火烧身就不好了。”吴凡一脚踩住他的脸,另一脚踩住他那条被烧的手,表情和善地跟他道。

    世上,硬汉有。

    但决计不会是一个,在他抓出来的时候,还在白天玩女人的家伙。

    吴凡得到了他想得到的答案。

    “帕尔斯南边森林,霍克镇外十公里的河流旁边么?”

    身后,有一股烤肉味飘出。

    目标人物的一位亲信,买卖妇女的负责人,当地挺有名的家伙,就这样死在了巷子里。

    “虽进展有点快,但巴索尔大师得不错,这种行侠仗义的事就应该快。我还是赶紧过去,不然一个重要据点被捣毁,里面的人被杀光的消息传过去。那边有了防范,就不好搞定了。”

    “快点快点,等你搞定这些家伙,我们就拿他们的钱去吃西、你要买新的游戏机。”命在一旁催促道,它对抢劫分赃咳,行侠仗义、劫富济贫这种事已经很熟练了。

    攻略则在旁边静静看着,没有话。

    体力恢复。

    力恢复。

    使用命的能力恢复了一下。

    吴凡没有犹豫,撒开腿就往记下来的目的地跑去。

    这里交通不便,是蛋疼的一点。

    目测,他得先跑三十公里,到达那个霍克镇。

    “嘿,这里有个看起来很傻的家伙在跑步,还背着一个行囊包,鼓鼓的,里面会不会有好西?”

    半路上,一群好心人把他拦了下来,送给了他一辆改装过后的摩托车。

    马力开,轰鸣的引擎声,响彻在荒野上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