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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莽汉长得可真是魁梧,足足一丈二尺,比王无疆还要高上一点。他身穿着一件单薄的兽皮,肚子nn,牙齿阴森森地半露出来,一身的腱子肉鼓胀鼓胀的。这个莽汉走起路来都能带起一股风气。
“真猛士也!”秦王不由得拍手叫好道。
见到这个样子,乌氏头领也得意洋洋地指着那个莽汉道:“秦王,这是我族里臂力最强之人,名叫乌头,他的气力极大,一顿能吃一只羊,搬起千斤之重物,生撕豺狼都不在话下!”
嬴驷眯着眼睛道:“果真勇猛。不过我大秦国的猛士亦是多如过江之鲫啊!这相扑你们谁愿出战?”
闻言,在一侧的武将们都纷纷请战。
公子嬴华叉手道:“王上,嬴华愿战!”
“嬴华不可!”赢驷笑眯眯地道,“嬴华乃是我大秦第一勇士,勇冠三军,这杀鸡焉用牛刀?嬴击!”
“臣在!”从武将那里站出来一个类似于后世将军俑打扮是壮汉。
“嬴击的勇武虽然不如公子华,但是臂力却相差无几,他能一口气连拉次铁胎硬弓!”
嬴驷也同样还以颜色,给乌氏头领一个趾高气昂的样子。
这概念乌氏头领是没有的,毕竟草原部落根打造不出铁胎硬弓,就算有那种材料也没有那种能工巧匠。只是传闻铁胎硬弓很强,一口气能拉两三下已经很不错了,这能一口气拉次,这还不是神力了吗?
嬴击旋即卸了盔甲,卸了战袍,只是光着膀子跟对面的乌头摊开双手,就这样面对面地角力起来。
书的确运用了好多的历史典故有的典故不是历史爱好者根就不知道。
宋王偃入秦的目的主要有三个,其一领略秦地的风土人情,再回去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其二收服白起其三就是跟赵武灵王一样,观察秦国的地形,以便将来攻破函谷关的时候不会找不到路。
章完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