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五章 分析(第2/3页)买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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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彝族源流》云:“君声象鹤声,臣声像杜鹃,布摩鹰的声。”《支嘎阿鲁王》亦载:

    君象鹤一样高洁,臣象杜鹃般能言,布摩好比,凌空展翅的鹰。

    君、臣、布三者有一定的分工,据《苏巨黎咪》:

    贤君发号令……贤臣作决断……贤布摩祭祖。

    君长掌权,与臣问计,高明的布摩祭祖。

    布摩祭祖,必须熟习谱系,所以“布摩的重要使命,理顺宗谱为上”。

    每个君长国都有若干布摩,或许只有知识渊博、“法力”深厚者才有为君效劳的机会,但各级官员甚至平民同样需要祭祖和理谱,所以其他布摩同样受到尊重与欢迎。彝书称:

    宗谱有秩序,布摩先问主人才行。若布摩先问,布摩祭祖,有章有法,功是布摩的。

    或许彝书所载的君、臣、布分工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理念,在政权的实际运行过程中对此并不完全遵循,例如除祭祖、叙谱外,布摩还广泛行使着各种权力。

    黔西北彝族的政权与族权往往交织在一起,君、臣、布之间通常具有亲缘关系。

    如彝书对乌撒部远祖有如下记载:

    默氏那咪录,诺陇邓,诺克博,诺濮迂之母。

    君为诺陇邓,臣为诺克博,请莫布洛谷,在洛补夺朵,祭三代亡灵。

    耐叟苦之女,叫叟苦咪嘎,嫁在德迤惹舍,是姆氏三子,即姆阿余,姆维遮,姆阿足之母。

    姆阿余为君,管古苦地方;姆默(默疑为维之误)遮为臣,名扬纪古地,姆阿足布摩,管文化礼仪。

    又如世袭布摩亥索家,是从水西开基君长勿阿纳的上一代分出的。

    臣与布可分为若干等级,形成了“九扯九纵”之制。在汉文史籍中,《明神宗实录》较早提及该制度的名称,康熙初年亲履水西的官员彭而述则谈到了该制度的一些具体内容。

    后来的许多地方志根据彝书,对此进行了更详细的梳理,“九扯九纵”即根据事权的不同,将辅佐君长的臣与布分为九个品秩,总理行政的长官曰“更苴”,品级最高,史称:

    年高最贵者谓之庚尊(即更苴),……庚尊授木杖,鸠刻其上,往往宣慰有军国大事,则庚尊以鸠杖往决之,但首示可否而已,木皆用番书,多不可晓。

    “穆魁”、“濯魁”辅佐“更苴”,参与军机大事,品级次之;“诚慕”“掌宗祠之祭祀,修世系之谱牒”,“白慕”“掌丧葬之斋醮。”

    两者并为第三等级;“慕史”司文书,“掌历代之阀阅,宣歌颂之乐章”,同“执事左右”的“诺唯”、“禡葩”一起构成了第四品级;“骂初”、“骂写”是兵帅,管军事,“弄余”掌礼仪、办外交,“崇闲”督农事、管生产,共为第五级;“濯苴”、“拜书”管接待,“拜项”管门禁,“扯墨”管祭祀牲口,品级更次;“项目”管器物,同管礼物的“弄都”、管环卫的“初贤“,作为队长的“黑乍”列为一等;其余服杂役者又列为一等。

    以上共八个品级,“少一而不足九者,盖录彝书者脱漏。”

    君长们亦会任命统治区域内的其他族类的首领为官,“苗、獠寨大丁强,亦为祃写(骂写)、祃初(骂初),自统其兵”。

    上文简要叙述了君、臣、布三者共秉国政的制度,下文将进一步论述乌撒、水西的行政体制。

    黔西北的基本行政单位称为“则溪”(又译作“宅溪”、“宅吉”等),在此以水西为例,《彝族源流》云:

    慕俄勾,妥阿哲部,将十三则溪,设自家地盘。

    第一是嘎娄,第二是安嘎,第三是陇垮,第四是斗堵,第五是朵勒,第六是于底,第七是洛莫,第八是热卧,第九是以著,第十是化角,雄所第十一,慕柯第十二,火著第十三。

    妥阿哲部,则溪的顺序,这样排列的。

    彝书《水西制度》所载与此相同,十三个则溪遍布水东、水西,直达贵阳城北三里处。

    每个则溪都会设一个大仓库,用以保管征收来的钱粮,在彝语中则()即仓库之意。

    所以可以说每个则溪都有一个小市场,因为溪意为集市。

    像是黔西北的地区一些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出嫁歌”对十三则溪的特征有生动描述,〈阿买恳〉载:

    妥阿哲境内,去来要翻山,是嘎娄则溪……以飞鸟命名,指安嘎则溪……高处出荞麦,中部出美人,指陇胯则溪……骑马好比打秋千,指的都则溪……步行路艰难,汉水不离身,指冬娄则溪……犹如象背上搓绳,似象毛蓬松,指迂底则溪……彝寨地势宽,汉寨地势大,指六慕则溪……高山日不照,壑谷露不干,指热卧则溪……彝家辖地内,掌权人辈出,指以著则溪……云雾遮盖天,称霸于白岩,指化角则溪……冬晴雪不干,夏晴露不干,指雄所则溪……好比用银装饰裙子,好比用金装饰裙子,指慕胯则溪……家中无丝绸,帐幔无限长,指火著则溪……十三个则溪,慕胯地盘广,则溪势力大。

    而管理则溪者都是君长的宗亲,根据《水西地理城池考》等彝、汉史籍的记载,阿哲家共有十二大宗亲。

    每个宗亲都占有一个则溪,加上君长自己亲领一个则溪,这正是十三则溪的由来。

    但君长所拥有的绝非只是一个则溪,崇祯七年(1634)水西君长、宣慰使安坤病故,无嗣,属下各土目争权夺位,互不相让,结果纷纷献地归顺,时总督西南军务的朱燮元疏云:

    臣查该司有宣慰之土,有各目之土。宣慰公土,宜还朝廷。各目私土,宜听分守。

    宣慰之土究竟指什么地方,十二宗亲之一的卧这头目安世呈称:

    其宣慰公地,以著、则窝、化角、木胯、火掌、架勒、安架、的都、朶伱、陇胯十宅吉,插白、雨朶、内庄、则伱、雪革、化处、土桥、哥落、比那、仲已、仲巳、本捏、租写、朶拱、沙垄、却垄、西黑、阿东普、以墨、四着、骂个等白勒庄寨,宣慰既以无嗣,地方应行归籍。

    可见,水西君主的土地遍及十个则溪,但并非十个则溪全是其领地。

    事实上,每个则溪通常都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宗亲的土地,即“各目私土”、“目地”,另一部分即君长的土地,即“宣慰公土”、“公地”,以木胯宅吉(则溪)为例:

    木胯宅吉东至阁鸦驿,南抵女农革河,西连镇雄界,北搀蔺界,南北一百里,东西一百八十里,公地计五庄,人民共二十七寨,户口二百四十五房,秋粮每年共该仓斗米一千三百一十一石。

    目地大小头目共六十二处,秋粮每年共算该仓斗米六百五十八石六斗一升。

    则溪主要有两种职能,一是管兵马,二是管粮草,相应地设置了两种类型的官。

    彝书《水西制度》云:“各仓库派有管兵马、仓库的负责人。负责管戛勒仓库与兵马的是扯老底苏,管安戛仓库与兵马的是卜俄必迭……”

    《大定府志》亦载:

    水西十三则溪。木胯则溪:管钱粮阿户,兵马阿五;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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