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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周沫没有一点做准妈妈的喜悦和幸福,每天都活在忧虑不安中,她有时候想,宝之所以会有心脏病,同她孕期思虑过度,惊慌不安是有关系的。
周沫很喜欢这次怀孕的感觉,尤其这段时间有盛南平和宝的陪伴,让她感觉到准妈妈的幸福和甜美。
秋日里天气舒爽,正午的阳光暖洋洋的照着,徐徐的风吹拂在脸庞上,让人感到安逸和舒适。
“爸爸,姐姐,我想在街上走一走?”宝黝黑的大眼睛里都是期盼。
盛南平转头看向周沫,“你感觉怎么样?累不累?”
“不累。”周沫也很想走走。
“好。”盛南平脱去了西装外套,穿着洁白的衬衫,利落的一手抱起宝,另一只大手牵住了周沫的手。
儿子身体不好,怕累,他得抱着;媳妇怀孕了,怕碰,他得领着。
周沫突然被盛南平拉住手,愣了一下,下意识地看向自己被握住的手,掌心一阵温热。
盛南平挺拔俊伟的外表,立即引来了马路上一些单身女孩的侧目,而他却视若无睹,一路上都留心盯着周沫,生怕她被过路的人挤到,一看到她离得稍微远些,就要把她拽到身边来。
在宝的记忆里,这是他第一次在大街上溜达,他仰起稚气的面庞,开心地道,“爸爸,姐姐,这是你们第一次陪我出来浪哦……”
盛南平一头黑线,这个‘浪一定是跟周沫的。
周沫连忙嘿嘿笑着打岔,“爸爸工作很忙,以后只要爸爸不忙的时候,我们就带你出来玩,好吗?”
她是真心希望可以多些时间陪宝,给孩子营造一个正常温馨的家庭氛围,尽一切努力让孩子安心,快乐。
屁孩信以为真,连连点头,“嗯嗯。”
宝第一次出来浪,看什么都觉得新奇,看见街边店铺里漂亮的棉花糖,眨巴着大眼睛,好奇的问周沫:“姐姐,那是什么啊?”
“棉花糖啊!”周沫觉得她的儿子太可怜了,竟然连棉花糖都不认识。
宝抿着嘴,没有话,但大眼睛定定的看着那些漂亮的棉花糖,满眼的渴望。
“你想吃啊?”盛南平总算做了回善解人意的老爸。
“想。”宝干脆的回答。
“我去买!”周沫立即转身往卖棉花糖的店走。
“你慢点!”盛南平紧紧拉着她的手,不许她走太快。
这家棉花糖店铺生意很好,很多男女在店里买糖果,喝着饮品吃甜点,盛南平一家三口走进店铺,立即成为了焦点,好多人看得眼睛都直了。
“盛名,你自己挑款喜欢的糖。”周沫给宝充分的决策权。
宝皱着眉头,很认真的挑选着,店铺女老板满脸羡慕地看着周沫身旁一大一下的两个男人,“夫人你好福气啊,老公和儿子都这么帅!”
周沫看看身边的盛南平,即使怀里抱着个娃,依旧耀眼绝,没办法,就是帅的这样任性,自带撩妹光环!
她怕宝听出女老板话里的意思,没有接话,只是幸福的一笑,但神情是非常自豪滴!
他们在外面浪了一圈回来,周沫和宝都有些累了,两人躺在床上玩了一会儿,不知不觉的睡着了。
盛南平在书房处理了几件事情,听着卧室里没了动静,估计这娘倆是睡着了,他走过来一看,周沫搂着宝睡得正香。
他放轻脚步走到床边。
丫头孩怀里靠着白白软软的宝,甜美娇憨的睡容有种让人放下一切权势名利,陪她一起静静到天荒地老的冲动。
随着呼啸的寒风到来,周沫怀胎九个月,马上就要到预产期了。
不知怎么的,盛南平觉得自己最近有点不淡定,这样的情绪如同山泉流进荒芜大地,有疯狂蔓延之势。
在他看件的时候,无意中抬起头,猛然撞见凌海来不及收回的打量目光,他冷峻的挑眉。
凌海胆战心惊的回答,“你这几天总是走神呢!”
周沫这段时间的情况很稳定了,可对盛南平来,孩子一天没出来,他就一天担惊受怕的。
盛南平不想再过这样牵肠挂肚的走神日子了,在预产期前半个月就让周沫入住了医院,免得出现任何意外。
周沫住在VIP病房里,宽敞又安静,舒适的如同总统套房,有钱有权就是好,到哪里都可以舒舒服服的。
因为胎儿横位,不能顺产,需要剖腹,周沫听这个消息后,很是紧张,要在她肚子上切个大口子啊!
宝那时候是自然分娩,疼了周沫一天一夜,差点把她折腾死,现在这个孩子又要切腹,尼玛的,做女人真是太不容易了。
怀孩子期间,身材要变形,不能做任何打扮,吃西会吐,吐了以后要坚持再吃,再吐有的还要血压高,头晕,最后还要承受生产的痛苦
周沫想用纸罗列出十大罪状,等这两个孩子长大了,好让他们看看她曾经受过的辛苦,他们必须得孝顺她,养她的老
盛南平感觉到了周沫的紧张,在做手术的前两天,寸步不离的守在医院里,陪着周沫聊天缓解她的情绪。
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早晨,周沫准备横切剖腹产,盛南平吩咐医生用最好的缝合术,最好的缝合线,绝对不要留下疤痕。
华玉清,盛乐,盛跃等人都来了医院,尽管华玉清不喜欢周沫,但周沫肚子里面的孩子是盛家的,还涉及到宝的病。
在一个时后,手术里传来婴儿的高亢哭声,等在手术室外面的人都听见了。
盛南平听着孩子哭的惊天动地,不由皱了皱眉头,问身边的盛乐,“大姐,孩子怎么哭的这么凶啊,不会是哪里不舒服吧!”
盛乐笑了,“孩子刚出生都会哭的,到底是妈妈年轻,生的孩子就结实,听听哭声多嘹亮,中气十足的!”
华玉清听盛乐这么,冷冷的哼了一声。
过了一会,护士把婴儿从手术室里抱出来,笑着向盛南平道喜,“恭喜盛总,是个千金,八斤一两!”
盛南平一低头,就看见了心心念念了九个多月女儿,很的一团,脸色红红的,胖嘟嘟的,有一缕头发覆在额头上,眼睛闭着,大概是刚刚哭累了,此时睡的很执着。
宝出生的时候,盛南平并没有看见,此时看着幼的女儿,心一下软了,不由伸出手想抱,又不知道该怎么抱这么的孩子。
护士可没他那么多纠结的心情,以为他是想抱孩子,直接把婴儿往盛南平手上一放。
盛南平持枪握刀的手竟然一抖,吓得旁边的盛乐连忙伸手来托,见盛南平终究是没松手,才放下心来,嗔怪着:“你可把我吓死了!”
臂弯里的婴儿很轻,但盛南平却抱得很笨拙,总怕哪里做的不好,婴儿会不舒服。
他看着这个与他息息相关,骨血相连的人,不由想起一个词——掌上明珠,形容的真是一点儿不差,这个人可不就是他的手掌上的明珠!
周沫睁开眼睛时,人已经回到病房,外面风雪已停,冬天的太阳暖暖的照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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