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运杖训练(第1/2页)哈利波特之银河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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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廊剧烈震动了一下,林墨终于落到了地上。

    他转过身却没看到皮皮鬼的影子,怕它逃掉连忙大声:“皮皮鬼!带我去魔咒教室!”

    “前面刚好有引路灯,你去找他好了,我还要去捉弄别人!”皮皮鬼怪叫了一声,声音渐渐远去:“额儿勒儿额儿勒儿!斯莱特林看不到我!天旋地转吓一跳!”

    林墨无奈地摸了摸被抓痛的鼻子。

    想从皮皮鬼身上讨回场子几乎是不可能的,连教授们拿他都没办法,尤其是在你无法打到他幽灵般的身体但他却可以捏住你鼻子的情况下,与他作对便显得很不理智。

    或许有机会可以去向巴罗讨要个护身符之类的西。

    林墨快步跟上前面的路灯先生。

    也还好凑巧在这里遇到他。

    路灯不愧是导航专家,在林墨上变形课的时候他就弄清了校主要的教室和走廊,很快就把林墨带到了正确的教室。看起来路灯先生已经彻底爱上了霍格沃茨这个大迷宫,正如林墨所,这里永远有迷路需要他帮助的生,他喜欢这样的工作。

    他的灯芯光芒耀眼,兴奋地要制作一副详细的魔法地图送给林墨(他之前便会制作大市场魔法地图),不过要稍等一段时间,他还需要再熟悉一下这所校。

    虽然知道路灯的地图不会有活点地图那么神奇,林墨还是充满期待。

    他和路灯先生约好每隔几天在固定地点碰头,这样他晚上也不需要回到休息室,可以自由地探索霍格沃茨,只要把亮度调低别打扰到那些睡觉的盔甲和画像就好,校并不禁止魔法物品的自由来去,平时他也可以尽最大努力帮助那些迷路的生。

    走进咒语课教室,林墨同样挑了靠近窗户的座位。

    任课教师自然是拉克劳的院长,菲利乌斯·弗立维教授。

    如果之前变形课上大家的表现都是半斤八两的话,那在这堂咒语课上,生们就表现出了明显的差距,提早接触过魔杖的生都要强上不少。

    弗立维教授没有着急教他们咒语。

    他讲课时站在高高的书堆上(祖上有妖血统导致他身材矮但面貌还是和人类一样,在点名点到哈利时他激动地跌了下去),除了安教育外和基础知识外,他重点强调了在施咒过程中对魔杖的运用:每一个魔法除了咒语外,都需要配合独特的运杖轨迹,因此要熟练把握魔杖的弹性重量长度以及重心等特质。

    这样才能在施法时准地控制住运杖轨迹。

    “除了咒语的发音要准确外,魔杖的挥动更要准确,我们先从基功开始练习。”

    他给每个生发放了一个被称为训练球的漂亮的蓝色光球。

    光球会像飞贼一样在生面前移动。生们的任务就是用杖尖跟上光球留下的轨迹,如果离得太远或者一直落后太多,训练光球就会慢慢变成难看的土黄色,并最终掉在桌上,需要生捅捅它,它才会继续飞起来。

    而当训练光球觉得你足够熟练后,它就会稍微变一点,并缩自己的移动范围但要飞得更快,生们也就必须更准而迅速地挥动魔杖才能跟上球。

    这项训练在于提高生们的注意集中力以及手腕的灵活程度。

    比起麻瓜血统的窃法者,以及像哈利这样由麻瓜家庭抚养的巫师来(这种情况是非常少见的,年级只有他一个),克丽丝这样出身巫师家庭的生们就要熟练得多。

    他们早已经做过这项练习,大部分人很快就将光球变了许多。

    林墨观察了一下。

    他发现少数熟练的同只需要轻轻抖动手腕,杖尖便能追随着的光球,拖出相当细的轨迹,比如克丽丝,虽然不想承认,但那个熊孩子在运杖能力上确实领先不少,连弗立维教授都赞叹地给她加了一分(这让她看起来十分得意)。

    罗恩的表现也还算不错。

    至于哈利和赫敏,只能他们像林墨一样生疏。

    明明训练光球又大飞得又慢,但他们就是无法让杖尖追上光球的轨迹,很快光球就变成难看的土黄色掉在了桌上一动不动。哈利有点沮丧地放下魔杖,问罗恩有没有什么技巧,而格兰杰姐则狠狠把她的光球戳了起来,瞪着眼睛继续练习。

    “要善于利用魔杖的弹性,珀西跟我的。”罗恩稍一分心也跟丢了球:“反正只要多加练习都会有进步,我第一次练的时候也好不到哪去。”

    “不定明天起来你就和我一样熟练了。”

    林墨又看了眼旁边的伊维尔,女孩好像很有运杖天赋,明明她的魔杖又重又硬还没弹性(少见的黑水晶杖身而非木制),但她却能跟上光球的轨迹——她的光球已经了一圈了。

    好吧,熟能生巧,林墨戳了戳训练光球,继续练习。

    他还是有一定优势的,因为他的魔杖非常轻(比哈利和罗恩的还要轻得多),挥动起来一点都不费力(这个训练让他回想起了用鼠标的感觉)。他还尝试在酱油状态下去感知训练球的飞行路线,但只能在一瞬间把握到光球的轨迹并微微调整魔杖,很快便再次被甩开。

    连续三次使用敏锐感知后,他终于成功让光球提了一档速度。

    脑袋有点疼,是酱油状态用多了。

    远处的纳威看着也还算熟练,想来他奶奶以前没少训练他,这大概是少有的他能超过赫敏的时间,以格兰杰姐不断戳她光球的劲头来看,她用不了多久就能完成反超。

    “下课后请大家将训练球带走,回去认真练习,这和念咒一样是最基础但也最重要的能力,”弗立维教授提醒道:“不用担心手腕酸痛,斯内普教授会在课上教你们如何配置缓解疲劳的放松药水,保证你们不会因过度练习而拿不起魔杖。”

    最后他取出魔杖亲自给同们做示范。

    只见他面前的光球飞快缩到沙粒般的体积(甚至更),速度快得根看不清,就像一团朦胧的光雾。但在弗立维微颤的魔杖前,光雾始终保持着漂亮的蓝色。

    明他准至极地控制着杖尖跟上了光点的轨迹。

    如果不仔细看都看不出他的魔杖在微颤,仿佛他只是一动不动地指着光团而已。

    咒语课在大家羡慕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经历了变形和咒语这两门不同的魔法课程后,林墨对这个魔法世界的认识又深入了许多——这可不是随便念个失传咒语就能干掉大反派的世界,他必须脚踏实地,一点一滴地积累力量(就好像他的魔杖一样),无论是技巧还是知识都不是轻易便能获得的。

    否则别成为大魔法师了,连普通的巫师等级考试都不一定能通过。

    更别提去做参与战争,阻止黑魔王之类的“大事”。

    想想看,当他笨拙地挥舞魔杖试图释放出一个“除你武器”,半天还没能完成咒语的标准运杖轨迹,而神秘人的杖尖微微一颤,一道绿光闪过,他就被瞬间带走了——简直连悲壮的牺牲都称不上,完是白送的。

    即便是用哈利的魔杖也特娘的要能及时念完咒语才行啊!

    按照弗立维教授的法,想要熟练应用任何一个咒语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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