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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父亲是富平有名的医生,家里条件较别家好些,虽非大富大贵,却也衣食无忧。而景奇从小便梦想着锄强扶弱,成为一代大侠,听了李勤的光荣事迹之后,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盼着能见李勤一面。听到堂叔景明告诉他成了李勤的兵后,立即飞奔而来,见面之后行大礼,叫佩服。
李勤看着景奇,心想:“这是个涉世未深的半大孩子,虽然稚嫩,却很真诚,稍假时rì,会成为我的好帮手的。”
拍了拍景奇的肩膀,李勤道:“你要想行侠仗义,需得学好本事才成,从明天开始,我便传你武艺,跟着我好好学吧!”
景奇大喜,双手猛搓,高兴得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吭哧了几声,这才道:“什长,我堂叔让我带了军服武器来,都是挑的最好的,我这就拿进来。”
跑出院外,抱进一大捆的东西来,有六身军服,六杆长枪。说是最好的,可军服却都是旧的,只是洗得干净些没补丁罢了,更没有头盔和鞋袜,长枪倒是不错,都是九尺长枪,枪头有一尺,两边开刃,虽也是旧的,但还好没有上锈。
李勤先看了军服,摇了摇头,心想:“我还有几张羊皮,不如卖了换些布匹,做几身新军服吧。”又看长枪,还是摇头,枪杆有些长了,而枪头又太小,估计是为了省铁吧。如果改成八尺长枪,而枪头变成一尺八,再开出血槽,那用起来杀伤力就会大很多了。
叫来许小泥,让他把军服发下去,长枪李勤先保管着,事情处理完后,饭也做好了。李勤叫他的五个兵一起过来吃喝,这算是建军开伙的头顿饭了,虽然各怀心思,但却谁也没找麻烦。
饱饱地吃完后,景奇回城里自已家了,而沈乙和吴小三谁也没提再开打的事,他俩明知打不过,便都不起刺儿,乌蛋子还是那模温顺的模样,三人回屋睡觉去了。
李勤早早休息,睡到月上中天时,他起身穿衣,拿着长枪,来到了吴小三等人居住的院外,他抱着长枪,靠在墙上,心想:“后半夜了,估计着他们也该有所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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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勤勤的军队从无到有,开始逐渐的建立起来了。万事开头难,创业艰辛,还望兄弟姐妹们多多帮忙,把《主公》这本书收藏一下吧,如果手头有推荐票,麻烦大家投投,拜托大家了,谢谢,非常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