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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所以在所有宠物中,狗是最早跟随人类的动物。
抛开早就知道的预警和夜市等功能。
狗天生保存了许多人类已经在漫长进化中消失的技能,何况白牙还是条军犬,比如高超的奔跑,障,徒步能力,不论是什么地形,白牙的机动性几乎都超过自己,让余念颇为汗颜。
天气热休息的时候,白牙会刨开阴影下的土层,卧在里面休息,余念伸手试过,土壤是凉而湿润的,想来窝在里面凉快不少,只是人类的身体结构,相比狗来更为耐热,而白牙的背上,伸手去摸,经常是滚烫的。
抓到老鼠也会直接下嘴,生水也能喝,但城市附近的老鼠和水同样不干净,余念通常是能阻止就阻止,白牙的功用来大,于情于理,他都无法接受白牙因为这些习惯生出病来。
让余念比较郁闷的是,这货随着放归自然的时间增长,来不爱让人摸它,也就熟人还能摸摸头,一摸脖子以下的部分就炸毛,呲牙咧嘴威胁。
自行车加徒步,一天真正的行进距离大约只有-3公里,就算是这个速度,在丧尸干扰和不时需要折返或者绕道的情况下,已经算是不错了。
当然,不是田濛拖累,或许能快不少,但情况恶劣,余念坚持要走,她自己不敢脱离,时间长了,余念也觉得有个伴不错,总不至于一个人。
重启日3日早,两人手机电量耗尽前,两人终于来到何源下一个镇,这是余念计划中的一个跳板,几日奔波,两人急需休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