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4(第2/2页)苏醒的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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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长又狗血的历史了,博朗多克也不是特别的清楚,只是听多勒过,原血族与灵一族的关系还不错,双甚至都因为是长生种,在古老的过去,还曾经一度结为盟友过,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随着时间的流逝,血族对于鲜血的渴望来深。

    刚开始喝动物的血,到后来则要喝智慧动物的血,有的时候控制不住了,甚至连自己妻子的血都要吸一口,才能平复下心中的暴戾,如此一来灵一族和地一族就开始渐行渐远了。

    但如果只是如此,到也不至于发展成现在这样,灵一族有一句谚语,当你在路上看到一条巨蛇和一个血族的时候,一定要先杀死那个吸血鬼,从中可以看出,灵们对于血族的恨意,其中一个普遍广为流传的原因,便是吸血鬼的屠杀混血儿事件。

    此事发生在七百年前,在此之前的血族虽然热爱吸血,灵和血族也早已经分道扬镳,但彼此之间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仇恨,只是不再来往而已,但随着血族的力量来强大,拥有的土地也来多,血统论慢慢开始出现在血族的思想化之中,并且快速壮大,成为血族的主流思想。

    这种思想认为,血族是世界上至高无上的种族,是主的宠儿,主将他的血注入第一代血族的身上,然后代代相传,靠近初代血族的族裔,其血统就纯正,其所获得的权利和力量也就大,也就是血统靠近血祖,其在身份和地位上也就愈发崇高,这套血统论逐渐成为血族的主流理论,并且进而发展成类似宗教真言一般的生活规范。

    而在这个时候,灵和血族曾经诞下的后裔,血灵,便成为了血族的眼中钉,在他们的眼中,这些血统不纯正的血族,显然就是杂种,他们的存在,严重玷污了血族的尊严和血统,因此血族便准备杀死这些耻辱的杂种,让血族的血统得以进化。

    这种思想开始在血族的社会中甚嚣尘上,最终就在这一个世纪内,血族趁着一个夜晚,秘密潜入血灵的部落驻扎地,将其中四千多个血灵部屠杀干净,以仅仅一个晚上的时间,制造了震惊灵王国的血案。

    这件事情彻底引发了灵一族对于血族的厌恶,在他们的眼中,这些血灵也是灵族的一支,是平等的灵部族成员,血族毫无理由的将一支灵族屠杀干净,这简直是无法容忍的罪行,所以当天便和血族开战,战况十分激烈,持续了将近四年左右的时间,最终以灵族的撤兵而终结。

    但虽然在战场上,灵一族没有取得胜利,但并不代表灵一族就忍下了这件事情,相反,在之后的数百年里,灵族们一直在寻找着机会,希望能够为自己的同胞们报仇,夺回属于他们的荣誉,所以面对眼下这个机会,只要灵族还有一丝愧疚,就必然会出战,而博朗多克认为,灵们是一定有的。

    因为灵是长生种,八百年前的事情对于人族来已经是很遥远很遥远之前的事情了,但对于灵一族来,这也只不过是一生的时常而已,且是等级高的长老,其所存在的时间也就长,所以还有许多力过血色屠杀的人在现场存活下来,所以灵族对于血族的仇恨始终没有消除。

    相反,因为最近几年,血族的扩张来快,手段也来卑劣,所以灵们也早已经对血族颇有微词,历史的情感,现代的利益需求以及感情上对于血族的不认同,使得博朗多克认为灵一族是必然会参战的,除非他们都是佛系青年,但显然灵们并不是什么佛青年,相反,他们在战斗的天赋上,要远远超出人类很多,他们是丛林中天生的猎手,是大自然赋予了绝佳战斗姿态的战士,有他们的加入,矮人族这一边的压力将骤减许多。

    “我会考虑你的意见,多勒那边,我会写封信给巴尔德列,让他放缓进攻速度,有技巧的转移炮火,人族那边或许会有伤亡,但我们会十分注意,博朗多克先生,还有什么事情要的么?”巴德敦沉默之后道。

    “感谢您的承诺,我代表人类,对于您的理解表达十万分的谢意。”博朗多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