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9章 【风平浪静】(第2/3页)大世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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僚,而且在官场扑腾了三十多年的王怀庆说话还是有些条理的。

    就这么一通分析下来,把目不识丁的周夫人给唬住了,连带着周坤看不清表情,但声音委屈的抱怨道:“姑父,我这就白挨打了啊!”

    “打不死你还算好的,你以为王学谦是普通人?”王怀庆本来想好好给两个家里人普及一下,王家和王家也是不一样的。

    他很想说,浙江余姚的王家和河南凤凰镇的王家,不是可以同日而语的。不过出于自卑,他并没有说出久仰的话来,但是他最敬重的老长官聂士成对于王学也是敬仰已久,他的耳朵里,也被灌输了不少。可是王怀庆家里头是干什么的?

    倒是也算官场中的小官僚,衙门的‘胥吏’虽无品无级,但是在老百姓的眼睛里,比当官的更可恨,更可恨的是,‘胥吏’不少还能子承父业。到了他父亲这一辈,就急转直下,连祖传的差事都丢掉了。可是王怀庆知道,他爷爷要是在读书人出身的县太爷面前说出久仰王阳明的话来,读书人出身的县太爷肯定会忍不住用大嘴巴子抽他爷爷,因为不配。到了他这一辈,就更不成了,老爹就个酒鬼,又没有营生,家里头能卖的东西都卖了。连带着他在十多岁的时候,就给人种地去了。

    一个疯疯癫癫的老娘们,一个吊儿郎当的二五眼,王怀庆在心里哀叹一声,讲道理是不行了,就说……

    他似乎从外甥的劣迹中,发现了一点让他感觉不舒服的东西,随后就想明白了,问题出在哪里,问道:“老子给你安排在警察局的后勤的肥缺上,你小子整天上街去祸害小娘们?”

    周坤对自己贪赃枉法的罪行,不敢反驳。

    不过王怀庆紧接着问:“给钱了没有?”

    周坤羞愧的低下了头,农民出身的他,逮住便宜就占的性格,怎么会学的像纨绔子弟把钱不当回事的做派?

    “你个小兔崽子,我打死你!这叫犯王法知道不?”

    王怀庆气的先是打摆子,不过他法律观念确实太朴素了,以为给钱了就是交易,没给钱就是强抢民女。以至于连周夫人都觉得,给钱似乎也是犯法。

    站在他的地位,似乎怎么想……也能想得通。

    不过王怀庆毕竟年纪不小了,也不如年轻人那么精力旺盛。

    “算了,这王八羔子在京城是呆不下去了,伤养好之后,就送家里去吧?”

    “姑姑!”

    周坤一听要送回老家,顿时着急了,凤凰镇有什么?周围都是土坡,这些年时不时的闹个大旱,站在高处,放眼望去,连见到的草都是黄的。不仅如此,周坤在燕京能横行街头。是沾了王怀庆的光,可是在老家,还真没有多少人买他的账。

    放高利贷的敢打他!

    开赌场的也敢打他!

    甚至稍微周正点的大姑娘,也敢动手……

    在老家,对于周坤来说,简直是一个噩梦。他不想走,死都不想走。

    女人家心里软,见外甥不敢说话,但心意明白,于是想要劝一下王华庆:“老爷。娃不想走,你看留在我们身边,还有一个人照应。”

    “屁!就他?留在燕京就是死路一条,连次长的夫人都敢抢,你还等着他给你养老送终不成?不等你死,他都能闹腾的把你们家的祖坟给扒拉下来!”

    “你这老东西,能说句人话不?”

    “不能!”

    周夫人在王家劳苦功高,伺候公婆颐养天年,王怀庆也不能真的动手。免得寒了人的心。

    不过,他的意思已经在明确不已,周坤必须得走,而且伤势稍微好一点。就让他上路。

    燕京城已经留不住他,不仅如此,王怀庆还要想办法找到王学谦,疏通一下彼此的隔阂。

    不过。眼下的王学谦却拉着孟小冬的手走在大街上,燕京城的商业不如天津和上海的发达,主要是因为清朝政府不会允许那些外资在燕京新建百货大楼。从而破坏大清朝的龙脉。

    当然,更多的是说不出的苦楚。

    但是说起沿街的商铺,倒是一点都不少。六百年的都城,要是连一点帝都的繁华都没有,还怎么说服全天下的人,这里是最好的地界?

    沿着城门附近,街上的商铺林立,这样的商业区在燕京足足有九个,四九城,四个城门是皇城的城门,是属于皇家的地界,不是商人能够讨生活的地方。

    而九个外城门,却成了燕京最为繁华之地。

    这里也是给地运往京城的各种货物的集散中心,而正阳门,也就是前门附近的大栅栏,更是这几个商圈中最热闹的一个。

    王学谦拉着孟小冬俩人,正是奔着前门去的,也是那些大人物们和王学谦失之交臂的原因。

    牵手逛街,这要是在后世是在正常不过的恋人和爱人之间的逛街方式。

    可是在眼下,却是不太正经的行为。

    孟小冬羞愧的脸头都不敢抬起来,似乎害怕遇见熟人似的。

    可王学谦还促狭的在孟小冬的耳畔吹气,轻声说:“你是我的小女人,难道害怕人说道吗?要是你再害羞,我不在乎当街吻你。”王学谦说话的口气,就像是登徒浪子,但是孟小冬的心里却是甜甜的,她知道王学谦说这话的意思,并不是他的本意。他是要让孟小冬知道,她属于他一个人,没有人能够从他手里将她夺走,这就足够了。

    王学谦的这种做法,在纽约,是时髦;在巴黎,是风俗;在柏林,是久别重逢;在伦敦,是疯了。

    但是在民国,却是挑战所有人的好奇心,是要被围观的。即便是牵手漫步,他们俩人也吸引了不少目光。相比被围观,孟小冬更容易接受人们异样的眼光。

    毕竟京城是大城市,皇城根下的老百姓是见过大场面的。

    不做出惊世骇俗的事来,是不会主动围观的。其实燕京的百姓,最喜欢看的就是杀头,原先在菜市口,后来人太多改到了芳草甸……每回杀头,都会迎来人山人海的大场面,每一个因为好奇心来到现场的人都心里紧张的不已,可就是不肯先走。每回看完,都要给家里省几碗饭,倒不是良心发现,而是恶心的。到了下次,又要杀头,好看热闹的人就是忍不住迈腿往法场跑。可是大清朝没有了,杀头也改成枪毙了,远没有杀头好看,似乎现在也不让看了。

    不过王学谦和孟小冬俩人牵手逛街的样子,还是被另外两个人看在了眼里。

    原本,准备出一份力的陆小曼和林徽因发现南城警察局周围,站满了士兵,顿时吓的花容变色。俩人连黄包车都没有下,直接让车夫拉去了大栅栏。

    因为这里是京城的学生最喜欢来的地方,南来北往的商货,总能吸引兜里没几个钱,却有着超强购买**的学生党。

    陆小曼当然没有来过这样的地方,但是林徽因来过,她头上好看的发簪就是从大栅栏淘换来的。

    有吃的,又穿的,还有用的。

    最吸引女孩子的,就是这里的小物件,而且价格不贵,不买都觉得自己吃了大亏似的。

    原本两女还为王学谦莽撞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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