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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杀的多了,自然就成了一流高手……”
这个年代练武,就是为了厮杀肉搏,把拳法刀法练的再熟都不算高手,能在厮杀肉搏中取胜,才是真正的高手……杀人也是一个熟练工种,杀人如麻后,对人体的结构更加了解,对力量的使用更加精确,对危险的反应更快,对机会的把握更准,厮杀肉搏的能力越来越高,不是高手也变成了高手,所以百战百胜的领兵大将都是高手。
王辅臣所欠缺的,只是时间和经验的积累。
“好吧,不说王辅臣,就说我手下的这些亲兵。潘师傅如果上了战场,一个能打几个?”汪克凡更关心潘家贵的武功能否在战场上使用。
“还是不好说啊。如果在军阵中骑兵对冲,我比他们强不了多少,在野外碰上的话,我大概能对付两三个吧。”潘家贵很是为难的说道:“如果不骑马的话,哎,还是不好说,反正要强一些……”
“这么少?”汪克凡有些意外。
“双拳难敌四手,像老爷养的这种精兵,我说能一人对付他们两三个,已经是在吹牛了。”潘家贵顿了一下,突然露出笑容:“但是在平常的市井街道里,老爷这种兵来上十个八个,都是困不住我的。”
汪克凡点点头,这还差不多。
术业有专攻,潘家贵所练的应该更趋近于江湖功夫,长于近身短打,亲兵队上马使用斩马刀,下马使用燧发枪,少数人配发单刀,和潘家贵相比,近身肉搏肯定要差一些。(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