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小丑”惊魂(第2/2页)重生之殿堂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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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一起出来开公司。

    当初老爸是以技术入股,加上1万块的金,倪叔给了他5%的股份,按理不少了。但这么多年来,公司业务基上都是在靠老爸一个人在撑,关系也建立在老爸曾经那些同和老同事的基础上,倪叔相当于什么活都不用干,就干吃75%的利润。

    老爸是不在意钱的多少的,他一个月下来挣个七八万,也够家里人生活。

    但问题是公司设在北京,老爸动不动就得出差,有时候一两个月都回不来。而老妈的工作也不是能放弃就放弃的,一家人老在两地分居,长此以往,别老妈,曹吾自己都很有意见。

    在老妈和曹吾的撺掇下,老爸向倪叔提出撤股,凭他在行业里打下的基础,回HN省开家公司绝对比在北京赚得多。

    但倪叔也清楚这点,死活不肯放人,老爸也很无奈。

    “不这些事了。”曹皓放下遥控器,转过身来,笑问道:“听你妈,你又和巴图他们搞了个乐队?”

    ……

    闲聊了一会儿,曹吾便去写作业了,老爸赶了一天路,早早就睡了。

    写完作业,已经十一点多了。

    曹吾揉了揉太阳穴,虽然有着超强记忆力的支撑,但高中这作业量还是让他生出一丝疲惫感来。

    曹吾转着笔,琢磨着民乐社的宣传片该怎么拍比较好。

    得突出民乐的特色,但得有点逼格,不能让人先入为主的觉得民乐土。

    得有故事性,这样才能看得进去,最好加入冲突元素,流行元素也必不可少……

    随着设定来丰富,来复杂,曹吾忽然发现,最终出现在自己脑海中的西已经和宣传片背道而驰了。

    靠,照这样设计,都能拍出一部电影了。

    嗯?电影?

    曹吾忽然想到了前世看过的一部电影,同样发生在校,也满足他所有的设想,那部电影名叫《闪光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