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蛰伏(第1/2页)奥术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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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行,咱们互换一下,我去盯着他们,你的口才比我好,跑的又比我快,身份更加不用,你去搬援兵更合适。”马歇尔对肖恩的分工提出了意见,每次都是肖恩冲在最前面,将他们护的严严实实,都有点分不清谁是谁的护卫了。

    “你还知道我跑得比你快。”肖恩锤了锤马歇尔结实的胸膛道,“放心好了,我有多爱惜自己的性命你又不是不知道,不到万不得已,我不会将自己置于绝境的,想要为我遮风挡雨,先让自己变得足够壮实才成,等到了那个时候,就算是你想往后退,我也会把你踢到前面去,不要忘了,你未来可是要成为我的将军的,与巴顿一样。”

    头犬巴顿懒洋洋的扫了马歇尔一眼,目光中有着人性化十足的不屑,意思是马歇尔没有资格与他平起平坐,让马歇尔有种打人的冲动。

    “好吧。”马歇尔有点郁郁,其实他自己也知道肖恩比自己更加适合侦查工作,不仅因为对比自己跑的快,箭术好,还因为对的脑子比自己好用太多,解决突发事件比自己拿手的多,每次与对对比,都是一个打击自己的过程,“一定要心,不要被热血冲昏了脑子,宁可放他们出山,咱们另想办法,也不要干缺心眼的傻事。”

    “放心好了,这个世界上让我干缺心眼傻事的人还没出生呢,包括你们。”

    “虽然这句话听起来很伤人,但我还是希望你的是真心话。”马歇尔无比认真的道,“从来都是我们欠你的,不是你欠我们的。”

    “一堆屁话,在这之前,先将她送到猎人屋那边,不要再让她出事了。”肖恩心翼翼将伊莲娜交到马歇尔手中,慎重的如同交出一块无比贵重的钻石。

    “放心,她不会有任何事情的,她一定会健壮的长大,长成像她母亲一样的美女。”马歇尔重重的点头应道。

    交到他手中的不仅仅是一个女婴,还有肖恩的一个心灵弱点,若非这条的生命,还不知道彻底爆发的肖恩会干出什么歇斯底里的事情。

    肖恩上一次抓狂已经是七年前的事了,他们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食人村寨,见识了里面惨绝人伦的情形后,当天夜里,那个村寨连同圆十几里的山林都化成了灰烬,虽然肖恩从来没有过,但是马歇尔知道是肖恩做的。

    狩奴队返回狩奴城只有两条路可走,第一条是顺着河谷地往西走两天,然后再转北走两天半的山路,另一条则是顺着山梁走,直接往北穿,不过比起第一道路,他们要多走三分之一的路程。”

    他们进山的时候应该走的第一条路,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隐匿踪迹,而且河谷地向来是村寨最密集的地,便劫掠。

    现在返程,他们走第二条路的可能性达到百分之七十,山梁虽然不好走,还要多走路,但是视野开阔,不容易被偷袭。

    追踪是一个技巧活,哪怕身边带了猎犬和山鹰两大追踪利器,但是有向的追踪明显比漫天撒效率更高。

    狩奴队的行为模式并没有跳出那百分之七十的可能性,肖恩仅仅用了三个沙漏的时间便找到了他们。

    狩奴队的规模比肖恩预计的还要大,粗略估计将近一个校卫(百人为一卫,三卫为一校),加上狩来的奴隶,整个队伍超过了七八百人,连人带马,行走在山梁上,足足能拖出半里地去,这么明显的目标,就算是没有猎犬山鹰的帮助,肖恩也很快能找上他们。

    敌人的数量超出了原先预测也不完是坏事,这会进一步拖慢他们的行军速度。

    在展开追踪之前,肖恩做的第一件事情是发泄掉了心中憋着的那股火气,对此他已经轻车熟路,一阵自虐式的高负荷运动,释放一部分年轻身体中的激素,心情自然便会被理智所掌控,这个时候的他冷静的近乎冷酷。

    这种状态的肖恩是一名非常优秀的猎人,当初为了狩猎安迪斯巨熊,他们足足花了一年的时间去观察那头安迪斯巨熊的生活习性,又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心构造连环陷阱,面对更加强大的狩猎队,他自然不会贸然行动,没有射出去的箭才是最危险的。

    ……

    “停下,停下,停下,你们这群废物,想要颠死我吗?”巴特利*费伦从滑竿上跳了下来,一边揉着腰一边大声怒斥,“你们这些山里面的野人不是在山地中如履平地吗?怎么抬个滑竿颠成这个样子?你们是不是心存不满?故意的?哈……你们还敢跟我瞪眼,长能耐了是吧,是不是等一下还要心存报复,直接把我扔到山崖下去?你们这群欠抽的家伙,半天不挨抽就难受,我抽死你们这群蛮子,抽死你们这群不知道规矩的蛮子。”

    巴特利来气,抄起致牛皮鞭对着两名安迪斯山民担夫劈头盖脸的一顿打,贵族家庭出身的他,可是从就受过骑士训练的,虽然水平不怎么样,力气实打实的有一点的,现在下了狠力气,鞭鞭见血。

    那两名壮的安迪斯山民担夫愤怒的浑身都颤抖了,但只是低着头,不敢反抗,不是他们贪生怕死,而是他们的妻儿也在队伍中,一旦他们出手反抗,自己一个人死是事,殃及自己的妻儿族人才是大事。

    这是有前车之鉴,他们的前几任,就是不堪羞辱,想要反抗,还没等到出手,要么被当场干掉,要么就是当场被制服,前者还好一些,至少一死百了,他们的妻儿也能跟着死得痛快,惨的是那些被重新制服的,这些人渣会当着他的面,将他们的妻儿族人活生生的折磨死,然后再一点点的杀死他们,现在还有一个还剩下一口气,拖走后面,完不成人形。

    他们知道,这是杀鸡给猴看,告诉他们反抗和逃跑的下场,同时也在磨他们的性子,通过各种各样的残暴手段,一点点磨掉他们的反抗意志,然后成为任他们宰割的私有财产,但是各种各样的牵挂又让他们没有办法轻易赴死。

    狩奴人早就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狩奴手段,那些有利用价值的奴隶都会留一两名他们的至亲之人,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再悍勇的人,动手时,也会犹豫三分。

    有一个很有名的驯奴大师曾经过一句备受驯奴人推崇的名言“人只要妥协了一次,就会妥协第二次,慢慢的妥协就会成为习惯,当完适应这种妥协生活的时候,一名合格的奴隶便诞生了。”

    “老爷息怒,老爷息怒,跟这些还没有养熟的刁民置气不值当,不值当,等出了山,他们可是要卖大价钱的,打坏了就不值钱了。”一名瘦中年人快步的迎了上来,笑眯眯的劝解,虽然有着一张十成十的安迪斯山民面孔,却操着一口地地道道的拜伦语。

    被他解围的安迪斯山民不仅没有感激他的意思,反而冲着他的脚下狠狠的吐了一口唾沫,不屑不言而喻。

    像瘦中年人这种人,虽然有着一副正宗的安迪斯山民面孔,但已经不算是安迪斯山民了,他在山外出生长大,他的父辈、爷爷辈乃至数辈之上就已经是奴隶,他出生之后自然也是奴隶,像他这种完在奴隶环境中长大的人,已经不再以奴隶为耻,有的甚至以奴隶为荣,也就是俗称的熟奴。

    若是普通的熟奴还不可恨,毕竟他们只是因为环境早早丢失了自己自由和人格的人,真正可恨的是像瘦中年人这样的熟奴,他们利用自己的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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