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歌谣(第1/2页)奥术起源

重要通知:域名变更为m.bxuu.net请收藏

    班森对自己的这个从一起长大的远表弟实在太了解了,对想要做的事情,想要得到的西,必定会不择手段的得到,若是他能够服对,他也就不会在这里陪着对一起吃苦受罪。

    从班森开始记事起就已经和这些山民开始打交道了,仅仅是经过自己手的数量都已经数不清楚了,他可是非常清楚这里面的危险性的,哪怕是策划的再周、武装的再齐,每年都会有大量的狩奴人进了大山后,杳无音信,再也没有出来。

    进了大山,他们面对的不仅仅是**,还有天灾,大山中多变的气候,绝对不是一个在这里只生活了短短几年的鬼奴所能掌控的。

    巴特利风风火火的行事风格,让班森最后的劝诫胎死腹中,对的命令已经下下去了,再想改变对的想法的可能性为零不,还很有可能降低在自己在对心目中的形象,绝对是亏到家的买卖,现在只能够捏着鼻子认了。

    当然了,最重要一点,班森对自身的实力还是比较自信的,和巴特利这个新手不同,进山之前,他可是做了充分的准备的,不仅启用了希伯这个资深鬼奴——虽然这个鬼奴喜欢耍聪明、手段非常让他厌恶,但是不得不承认,他先前的表现确实不错,若是从以往狩猎队的角度出发,这次收获堪称丰富。

    除此之外,班森还将自己父亲的锐神射手队抽调了一个中队过来,他们每一个都是自己父亲挑细选,从按照安迪斯山民的射雕手标准进行训练的,同样通箭术、追踪、野外求生等诸多技能,若是论起狩猎的技巧,这些神射手绝对比不上射雕手,但若是论起杀人效率,射雕手则不是神射手的对手,这一点不是吹出来的,而是实实在在杀出来的,神射手训练的最后一堂课,便是只身进入安迪斯山脉,成功猎取三名成年安迪斯山民猎人,取回他们的猎弓,才有资格加入这支队伍。

    这同样造成了这支队伍的数量一支不多,苦心经营了二十多年,才有一个校卫,也正是这一个校卫让巴士底屹立在安第斯山脉山口数十年不倒,几次安迪斯山民大规模来袭,都是他们力挽狂澜,将这些暴徒死死的堵在大山中——在拥有巴士底之前,不是他们进山狩猎这些安迪斯山民,而是这些山民有事没事的冲出大山,在曼育军领疯狂的劫掠一番,那是每一个曾经经历过那个年代的曼育人不堪回首的日子。

    其次,班森还招集了巴士底中最有经验的几支狩奴队,他们中间最年轻的也在巴士底混了十个年头,进出这座山脉不下于十遭,虽然谈不上像逛自家后花园,若是带路的鬼奴出现了什么意外,他们便是最好的识途老马,将他们安带出大山是没有问题的。

    毫不夸张的,他们这个队伍绝对是近几年来,最豪华、最庞大的狩奴队了,若是放在山外面,都可以攻城拔寨了,一般的城池,他们完一股而下,用来狩奴绝对是劳力过剩,别看他们这次收获看起来不,但是这些奴隶就算部用最高价卖出去,也只将将够那几个锐狩奴队雇佣金,这还是因为他们看在他和巴特利的身份上给出的友情价,毕竟他们分开行动的话,收获不定还能提高三四成,狩奴也是一个技术活,不是人数多好的,也只有他与巴特利这种贵族公子哥,才有能力,也才会玩出这样的大场面。

    对于怕死的班森来,就算是这种兵力,他依旧没有任何的安感,要不是补给跟不上,他甚至想将整个巴士底的锐部队都带出来,对他来,凡是没有套上锁链的安迪斯山民都是极度危险的。

    上山容易下山难。

    这一点在安迪斯山脉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因为这里并没有拜伦人习惯走的宽阔大道,就算是有路,也是山民们一脚一脚踩出来的羊肠道,有的甚至不是给人走的兽道,更多的地是没有道路可言,他们必须自己一点点开道出来,这让原细长的队伍变的更加蜿蜒,这边的人已经到了半山腰了,另一半还在山梁上面。

    不知道是谁先唱起了一首古老的安迪斯山民的歌谣,很快便得到了所有安迪斯山民的响应,一开始只是低低的吟唱,在那些狩奴人的拳打脚踢中,声音变得来大,最后变成了嘹亮合唱,似乎整座山脉都在回应他们。

    “能的上帝,快让他们住嘴,快让他们住嘴。”即便是没有经验的巴特利也感觉有点不对劲。

    他们的队形拉得太长了,而他们这次捕获的奴隶又实在太多,先前便管理,将所有的山民奴隶和狩奴士兵进行了分队,一个队看一个队的山民奴隶,队形集中的时候,这么做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当队形拉薄的时候,问题就有点大条了。

    每个狩奴士兵队面对的将是比自己多一倍的山民奴隶,这种情况别是巴特利这个新手没想到,就算是班森以及那几名雇来的狩猎队队长这样的老手也没预料到——像这种大规模联合猎奴,他们也是第一次经历,以前的经验有点不合用,最重要的是,他们只是高级雇员,在两名贵族老爷的面前话语权实在薄弱的可怜,一直被甩在队中和队尾维持秩序,先前做决定的时候,他们根不知道,等到发现情况不对的时候,整个队伍已经开始下山了。

    脸色来就跟吸血鬼有一拼的年轻人,此刻的脸色更加白了一分,与完不懂安迪斯山民语的巴特利不同,这么多年耳听目染之下,他多少能听得懂安迪斯语,他知道这首歌谣的名字和其背后的故事——法埃特沃。

    一个安迪斯山民的名字,原很普通名字,翻译成拜伦语是大山的意思,这样的名字在安迪斯山民中每一千人就有一个叫这名字的。

    但是在十年前,有一个也叫这个名字的安迪斯山民凭借着一张弓、一群猎犬,生生用了十几天的功夫将一支毁灭他的村寨,杀害他的妻儿的狩奴队拖死,自己最后也筋疲力尽而死后,这个名字对安迪斯山民就有了特殊含义,然后一首通俗易懂,又十分激昂的歌曲诞生了,用一种比瘟疫蔓延还要恐怖的速度传遍了整个安迪斯山脉,无论男女老幼,就连刚刚降生的婴儿好像都会唱这首歌,也是从那以后,狩奴队狩奴难度成倍的提升,很多安迪斯山民宁可赴死,也不愿意被抓住当奴隶而屈辱的活着,所以这首歌又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反抗之歌、赴死之歌。

    现在这些安迪斯山民唱起了这首歌,想要做什么,不言而喻。

    “仁慈的主,保佑他们,不要这么做,千万不要这么做。”班森身紧绷,已经按在利剑上,心中暗暗祈祷,希望这些安迪斯山民不要干傻事,并不是他怜惜这些安迪斯山民的性命,而是现在的队形对他们实在是太不利,一场乱战下来,他们的损失绝对少不了,若是他带来的神射手损失几名,就算是他带回去的安迪斯山民奴隶再多十倍,也少不得一顿鞭打,更何况这种情况下的杀戮,谁也收不了手,到时候他们只能够空手而回,他将会成为巴士底最大的笑话——带着一支军队,竟然没有捉回一个奴隶。

    “不要这么做,千万不要这么做。”同时暗暗祈祷的还有蛰伏在距此不足五十米的肖恩,歌谣中的每一个字都像利箭一样狠狠刺入他的心中,让他疼痛莫名,有种这些安迪斯山民会被他害死的错觉。

    因为这首歌谣正是出自他之手,不仅仅是这首歌谣,就连那个所谓的名叫“法埃特沃”的年轻安迪斯山民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