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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刻明白,“啊……”他的神情中也很觉得好笑似的:“既然是翁小兄喜欢,何不早一点和我说呢?现在既然已经璧还,又何能索要?”
“既然这样,也不必大哥为难,等我和翁兄说清楚,也就是了。”
肃顺一把拉住崇实,“这样吧,”他是很会笼络人的,更不用提翁同龢是天子近人,更是久想纳入袖中,这一次天假其便,怎么肯放过机会?“改rì我到尤家去一次,若是对方有意出售的话,我再带着你和翁兄一起过府,彼此见面,也好商谈价钱,若是无意,那就算了,你看这样可好?”
“既然这样,就多谢大哥了。”
翁同龢得到消息,赶忙又回到楼上,想肃顺长长地一揖:“多谢肃兄从中转圜,实在是多谢了。”
“我如果早知道翁兄有意收藏此物,便是转手奉上又如何?”说完这句话,肃顺觉得有点矫情,又说:“如今我算是一手托两家,能否各呈心愿,还是未知,等到事情真的办成了,翁兄再谢我吧。”
“此事办成,翁兄总要准备十三只半鸡来感谢我大哥啊。”
翁同龢这么稳重的人,也不禁为他的话扑哧一笑。倒是肃顺,听不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怎么了?”他左右看看,“是不是我说错了什么?”
“不,不是大哥说错了什么。”崇实给他解释了几句,原来,这是江南的一种特殊的风俗,媒人为两家奔走,没有一个是可以走一趟就能够成功的,而每一次登门,不论男家、女家,都要杀鸡款客,据说要吃到十三只鸡,才能最终让彼此满意——至于这剩下的半只鸡, 是在迎亲当天,不过这一天事物繁杂,没有功夫容媒人好生享受——只能吃半只。
这样的风俗,生长在江南翁同龢和随父多年寓居于此的崇实自然深悟,肃顺是北方人,就全然不通了。
听崇实说来有趣,肃顺嘿嘿一笑,“这话倒也不错,”他说:“我没读过多少书,却也知道,于翁兄这样的书生而言,能够得一意中宝物,真正是比娶一房称心如意的媳妇更难的事情。”
听他语出粗俗,翁同龢有些不喜,不过彼此相交,心中就先存了忠恕的念头,更何况他的话虽然粗鲁不文,其意倒是恰中己心。
大家在外面说着话,耳朵留心注意着里面的动静,听声音逐渐减弱,知道用得差不多了。果然,六福挑起门帘,“肃大人,列为大人,皇上召你们进去呢。”
几个人鱼贯而入,皇帝正在用手巾把手擦净,笑意盈盈的看着走进来的几个人:“大规矩都免了吧。”接下来便问,“肃顺啊,这热河城中可有什么好玩儿的去处吗?”
肃顺知道,这位主儿看起来是一时没有回园子的念头,他做事从来都是不顾旁人眼光,只看皇帝喜好的,“回主子爷的话,城外的大小庙宇,自从上一年得知皇上要移驾以来,都为工部、礼部官员粉刷一新,皇上要是想看的话,容奴才陪着主子游览一番?”
“有几处来的时候已经去过了,没的什么新鲜。”皇帝摇摇头,说:“而且今天时间太晚,待到转完了,怕天都要黑了。改rì吧。”
“是。”
“还有什么?”
肃顺心中一动。他知道皇帝年少风流,年中的时候圣躬不豫,就是因为房帏之中征伐过甚,现在病体痊愈,自然又有了眠花宿柳的心思。上一次他把尤莲引入府中,又加以调教,本来就是存着有朝一rì‘献美’的打算,只是这样的事情总要找到一个好的时机,今天听皇上提起,倒让他觉得有了机会。
“不瞒主子,奴才前几rì遇到一桩怪事,今天说来,给主子爷解解烦闷。”
“哦?是什么?”
“有两家人,一家姓尤,一家姓魏……”
听肃顺绘声绘sè的把这一桩奇异的家务官司讲完,皇帝好笑的翘起了二郎腿:“这样颠三倒四的官司,还是第一次听说,比之当年常熟的那桩,倒是更有奇峰突起之感。崇实,你说是不是?”
崇实赔笑着一躬身:“是,皇上说得不错。奴才第一次听肃大人说完这件事的时候,心里想,分明是陈平六出奇计。”
皇帝扬声大笑,“真不愧是朕的第一个状元,果然语出惊人”他站了起来,举步向外,“走,肃顺,到你府上去。朕去看看这个代兄娶亲,却几乎自身难保的尤小姐。”
“喳”
肃顺的居处在南城不远处,这里本来是康熙年间,皇帝移驾热河时给上驷院用来办公的场所,到了乾隆年间,皇帝崇尚武功,xìng情也变得好大喜功,上驷院豢养的御马最多的时候达到千百匹之多,上驷院的差事也变得越来越繁重,后来经内务府请旨,将上驷院的办差之所挪到了围场边上,一来是地方够大,二来,皇帝选用马匹的时候,也更加的方便,位于南城的这一处居所,便空置了下来。
这一闲放就放置六十年。这一次皇帝驾临热河,肃顺随扈而至,他住不来朝廷为众多随扈大臣准备的公出房子,自己花钱另行将这处空置的房产买了下来,买下这栋房子,不过花了两千余两银子,整修一新却花了不下五六倍的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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