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军法组织(修)(第2/2页)汉武挥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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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句:正该如此!

    是夜,刘彻收到了公孙贺呈上的实战演练报告。报告里详细描述了演练细节,特别指出了虎贲军纪过于松懈,将官平日毫无警惕性。

    诶,刘彻揉了揉额头,难办啊!

    自愿入伍的良家子,大多是没念过书的。加上他采用的竞争上岗制度,能当上将官的皆是群皮糙肉厚的猛人。

    老天其实很公平,一旦四肢发达,头脑有七成的几率是相当简单的。

    刘彻也曾考虑是否要设立政委,甚或开设军校,但皆是远水难解近渴。

    数日后,刘彻经过深思熟虑,悍然下达一道影响深远的军令,成立军法处!

    “着仓素,卸去虎贲军候一职,改任期门校军法仆射,掌虎贲及羽林两营之军纪刑责。所属军法官由仓素从两营中自行抽调。另着其选拔左监和右监各一,分别负责两营军法事务。两营军法官不得相互接触,相互干预。事有不便,以便宜处之!”

    刘彻不知道,正是他今日的这道军令,缔造了日后在大汉帝国海外殖民地最为恶名昭彰的帝**法组织。

    “事有不便,以便宜处之!”

    正是命令中这短短的九个字,使得远在海外的帝**法组织拥有了临机决断的极大权限。而在帝国皇帝和军部大佬的默许之下,帝**法处还拥有管理殖民地内仆从军的权利。

    在大汉帝国不断拓展疆域的时期,帝国正规军出于维护帝国形象和避免激起强烈反抗的考虑,一直保持极为严明的军纪,几乎从不参与奸/淫和掠夺。所有这些烧杀掳掠的勾当,都是由当地的仆从军来完成的。

    后世大量的历史资料,将矛头直接指向了仆从军背后的帝**法组织。

    仆从军掠夺来的绝大多数财宝,牲畜和奴隶,都通过帝**法组织的特定渠道,源源不断的输送到帝**部和财政部的手中,为帝国正规军高昂的军费支出买单。

    从某种意义上,帝**法组织的存在,使得帝国正规军即使孤悬海外,也不虞缺乏后勤保障。

    “大汉帝**法组织的每一个毛孔里,都不断渗透出帝国殖民地上土著人种腥臭的污血。”

    最后的倭奴国土著后裔在他的遗书中如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