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章 私田律法(第2/2页)汉武挥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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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侯权贵的封邑及赐田,除却大农府划拨的相应税赋,不得再向邑民加增任何佃金,更没有半分征税权臣民以赀财购置或祖传的固有私田,则无论以何价佃租给农人还是让自家奴隶耕作,只要不抛荒,官府便不会多作过问。

    此律法名为私田律,实则却是将过往朝廷赐下的封邑及赐田重新定性,虽不是官田,却也不是真正意义的私田,或许称之为“公田”更合适些。

    拥有封邑的世家权贵们自是不太乐意,然外戚窦氏最先响应此等政令,使得皇帝陛下龙心甚慰,特意谕示帝国科院的农业研究所,将种植园培育出的各类作物良种优先供应给窦氏。

    诸多保守派权贵对窦氏此举大为不满,纷纷登门讨s,家主窦浚皆是好生款待,也没多作争执,仅是问了句:“若明岁仍是大丰年,当地常平仓不再向你族田庄购粮,为之奈何?”

    权贵们闻言,皆是惊得脊背冒汗,他们若联手掣肘朝廷发布私田律,甚或阳奉阴违,朝廷乃至皇帝陛下想来倒也不至硬来,然陛下必是恼怒,若真让大农府平准司秋收时不再向各世家购粮,那可真是要亏掉血。

    现今天下谁人不晓得,若无大农府长年企稳市价,粮价早特么bnpn了。

    刘彻之所以执意颁布此道律法,正是想让世家权贵的封邑和地豪强兼并的土地区隔清楚,免得将来不清楚,打击面太广了。

    对于识时务的权贵,自然会给足甜头,至少农业转型的好处最先会落到他们的“公田”,所能增加的税赋收入自也足以弥补他们的佃金减损。

    处理问题要分清对象,徐徐将之分化瓦解,闹得举世皆敌的变法革新,结局多是不如人意的。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