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47章 杨牧一定是个假乞丐(第1/2页)末日赘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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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马啸西风,乌云血染红!

    杨牧骑的是白马,和尚骑得是乌黑带红的花马。

    两人并驾齐驱,速度很快奔走在林海雪原上,这种感觉很特别。

    杨牧有点兴奋,将马鞭甩的响亮。

    “驾!和尚,最近和那几个女人搞的咋样?”

    “首领,莫开玩笑了!”

    两个人顶风话,都是要喊出来才能相互听到的。

    “哈哈,现在也不施主了,有长进,心落尘世了?”

    “杀孽太重,心中已无佛!”

    “可以,是个敞亮人,不过杀丧尸并不算杀孽!”

    “首领,你这马骑得可真好,什么时候的?”

    “魏崎山上有野马,时候就会了。”

    “野马最难驯服。”

    “它们最有灵性才是真和尚,我这次去是要杀人的,你也要杀吗?”

    “杀!”

    “想的这么开吗?”

    “这一路死了多少人?因为极寒天气,因为相互争斗,因为叛乱镇压!我只能看着,却无能无力。既然已经如此,我不入地狱,谁入?若能快点建立我们稳定的生活基地,我宁愿杀人成魔!”

    “哈哈!好一个杀人成魔,你也算悟道了!”

    “贫僧不讲悟,只愿杀人时还能留得一丝清明”

    “别讲这些,今天就要去杀人,还得跟老子一起喝酒,这才爽快,驾!”

    两匹骏马踏雪飞奔,向着匪城而去!

    杨牧在马上拿起了胯间的酒葫芦。

    北地行走,白酒是很重要的西,可以救命的。

    这个葫芦能装两斤酒,放的并不是什么好酒,散装二锅头而已。

    其实对于真正喝酒的人来,喝酒喝的就是个兴致。

    杨牧一口喝了差不多半斤,兴致一下来了,竟高声朗诵。

    君不见,北国飘雪浪滔天,冷日晴空万里现!

    君不见,策马扬鞭两潇客,挎刀持杖战天仙。

    一口清酒入云端,二点山前忘对穿。

    天生傲骨奈磨难,不屑一顾又一年。

    我笑狂风不带暖,他人见我尸骨寒!

    天牧子,流浪客,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同出剑,请君伴我杀勿念。

    此酒暖胃壮心胆,友朋自取不需怜。

    世上无非恶与善,人过燕飞留名传。

    待到春暖花开艳,男耕女织守佳田。

    你我再饮悲与欢,弹指一笑已成烟。

    双匹马,百里溅,飞驰踏尽雪无眠,大杀四在眼前!

    杨牧的音量很高,似乎都震动了附近树上的雪挂。

    两人两马飞驰而过,去向远。

    在刚刚建立好不久的中心指挥室内,温思佳脸色红润,看着大屏幕愣愣发呆,听着喇叭里杨牧的朗诵心潮起伏。

    他们刚刚经过的恰巧是一处监视点,有摄像头,也有收音装置。

    杨牧那走马饮酒的豪爽之姿就不用了,最让温思佳无法接受的是,他竟然改编了一首李白的将进酒君不见!?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这首诗可算是脍炙人口,基都能出来一两句,可能把篇背诵下来的也不多。

    温思佳知道杨牧只是偷过语,没想到他能记住,而且还改编了!

    不能编的有多么好,但确实有些巧妙。

    诗不算对仗诗,杨牧却把其中的七言句最后一个字都对仗上了,用了拼音前鼻韵母“n”!

    端n,穿n,难nn,年nn,暖nn,寒n,念nn,胆n,怜n,善sn,传n,艳n,田n,欢n,烟n,眠n,前n!

    所有七言的最后一个字都不重复,而且都用了前鼻韵母“n”!

    而杨牧又不是为了凑字混乱编写的。

    每句话都能解读出符合环境的意思来,其实很直白。

    第一句写的是北国风景,飘雪浪滔天,冷日晴空万里现。

    第二句是策马奔腾的两个潇洒毫客,挎着刀,拿着禅杖,要去打一场打仗!

    第三句一口酒喝下去,人好就像上了云端一样,两匹马快速飞奔,转眼成了两个黑点看不见!

    第四句是杨牧自己,天生傲骨却从经历磨难,可他对此不屑一顾,一年又一年的活了下来。

    第五句是在嘲笑寒冷的天气,也是在嘲讽敌人遇到他后都会变成如同天气一般冰冷的尸体。

    第六句,自己是被天放牧的孩子,是天涯流浪客,算点题吧,后面的将进酒,杯莫停套用诗牌。

    第七句与和尚一起去杀人,让和尚一定不要顾忌杀念。

    第八句给和尚也喝了酒,这酒是好西,让他不需嫌弃酒少,大口喝下去。

    第九句还是开导和尚,世间的善恶我们搞不清楚,就留给别人去传播吧。

    第十句展望未来,等到春暖花开异常娇艳的时候,他们也在基地里开始耕种织衣了。

    第十一句到时候再次喝点酒,看到那时的美好,那往日的杀戮也就不值得一提。

    第十二句两匹马,百里奔袭,搅扰四周的雪都不安静,马上就要大杀四,这是归尾,壮志的意义!

    那这首诗的主题是天之牧子杀人记,所以可叫做将进酒天牧子!

    啊

    这个杨牧,真的很豪气啊,而且如此有才?

    他是不是一个假的乞丐哟?

    曾经乞丐的经历都是瞎讲的吧?

    温思佳觉得自己还是不够了解杨牧,他总能让人惊奇。

    以为他是流氓的时候,他变成绅士了

    以为他是个绅士,他却成了痞子

    以为他是痞子上不了台面的,他又能豪爽的写诗了?

    温思佳下意识的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

    好烫啊!

    就仿佛是看了一部激烈的爱情动画片一样,心潮澎湃了,春心在滑动,这首诗的每一句都在她心中挥不散,发觉得惊奇,杨牧怎么能有如此一身豪侠之气!

    是他与身俱来,还是这北国雪漠就是能够激发人的热血呢?

    她皱眉在房间里转悠了一会,听着身边人对杨牧的评价,赞誉,看着那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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